此词是陈与义在公元1129年(建炎三年)所作,这一年,陈与义流寓湖南、湖北一带;据《简斋先生年谱》记载:“建炎三年己酉春在岳阳,四月,差知郢州;五月,避贵仲正寇,入洞庭。六月,贵仲正降,复从华容还岳阳。”又《宋史。陈与义传》载:“及金人入汴,高宗南迁,遂避乱襄汉,转湖湘,踚岭桥。”这首《临江仙》所反映的是国家遭受兵乱时节,作者在端午节凭吊屈原,旧怀伤时,借此来抒发自己的爱国情怀。
词一开头,一语惊人。“高咏楚词”,透露了在节日中的感伤必绪和壮阔,胸襟,屈原的高洁品格给词人以激励,他高昂地吟诵楚辞,深感流落天涯之苦,节序匆匆,自己却报国无志。陈与义在两湖间流离之际,面对现实回想过去,产生无穷的感触,他以互相映衬的笔法,抒写“榴花不似舞裙红”,用鲜艳灿烂的榴花比鲜红的舞裙,回忆过去春风得意、声名籍籍时的情景。公元1122年(宣和四年),陈与义因《墨梅》诗为徽宗所赏识,名震一时,诸贵要人争相往来,歌舞宴会的频繁,可想而知。而现在流落江湖,“兵甲无归日,江湖送老身”(《晚晴野望》),难怪五月的榴花会如此触动他对旧日的追忆。但是,“无人知此意,歌罢满帘风”,有谁能理解他此刻的心情呢?高歌《楚辞》之后,满帘生风,其慷慨悲壮之情,是可以想象的,但更加突出了作者的痛苦心情。从“高咏”到“歌罢”一曲《楚辞》的时空之中,词人以一“酬”字,交代了时间的过渡。酬即对付、打发,这里有度过之意(杜牧《九日齐山登高》诗:“但将酩酊酬佳节”)。在这值得纪念的节日里,词人心灵上的意识在歌声中起伏流动。“节序匆匆”的感触,“榴花不似舞裙红”的怀旧,“无人知此意”的感喟,都托诸于激昂悲壮的歌声里,而“满帘风”一笔,更显出作者情绪的激荡,融情入景,令人体味到一种豪旷的气质和神态。
词的下阕,基调更为深沉。“万事一身伤老矣”,一声长叹,包涵了作者对家国离乱、个人身世的多少感慨之情!人老了,一切欢娱都已成往事。正如他在诗中所咏的,“老矣身安用,飘然计本”(《初至邵阳逢入桂林使作书问其地之安危》),“孤臣霜发三千丈,每岁烟花一万重”(《伤春》),其对自己岁数的悲叹,与词同调。“戎葵凝笑墙东”句,是借蜀葵向太阳的属性来喻自己始终如一的爱国思想。墙边五月的葵花,迎着东方的太阳开颜。“戎葵”与“榴花”,都是五月的象征,词人用此来映衬自己旷达豪宕的情怀。“戎葵”虽为无情之物,但“凝笑”二字,则赋予葵花以人的情感,从而更深刻地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虽然年老流落他乡,但一股豪气却始终不渝。这“凝笑”二字,正是词人自己的心灵写照,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最后三句写此时此刻的心情。满腔豪情,倾注于对屈原的怀念之中。“酒杯深浅”是以这一年之酒与前一年之酒比较,特写时间的流逝。酒杯深浅相同,而时非今日,不可同日而语,感喟深远。用酒杯托意而意在言外,在时间的流逝中,深化了“万事一身伤老矣”的慨叹。突出了作者的悲愤之情。情绪的激荡,促使词人对诗人屈原的高风亮节的深情怀念,“试浇桥下水,今夕到湘中。”面对湘江作者祭酒的虔诚,加上这杯中之酒肯定会流到汨罗江的联想,因而滔滔江水之中,融合了词人心灵深处的感情。从高歌其辞赋到酹酒江水,深深地显示出词人对屈原的凭吊,其强烈的怀旧心情和爱国情感,已付托于这“试浇”的动作及“桥下水,今夕到湘中”的遐想之中。
元好问在《自题乐府引》中说:“世所传乐府多矣,如……陈去非《怀旧》云:‘忆昔午桥桥下(应作上)饮……’又云‘高咏楚辞酬午日……’如此等类,诗家谓之言外句。含咀之久,不传之妙,隐然眉睫间,惟具眼者乃能赏之。”以此词而论,吐言天拔,豪情壮志,意在言外,确如遗山所说“含咀之久,不传之妙,隐然眉睫间”。读者从对“天涯节序匆匆”的惋惜声中,从对“万事一身伤老矣”的浩叹中,从对“酒杯深浅去年同”的追忆里,可以领略到词人“隐然眉睫间”的豪放的悲壮情调。黄升说《无住词》“语意超绝,识者谓其可摩坡仙之垒也”(《中兴以来绝句妙词选》卷一),指的也是这种悲壮激烈的深沉格调。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西,只见它在浮动,在荡漾,在闪烁;它是空气,还是水汽,抑或是一种光的折射,单凭直觉,是很难分辨清楚的。这东西本身已不好描绘,至于喝足了酒,醉眼朦胧所见到的这东西的模样,更是难以捉摸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正是把这种看不清楚的东西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即梅尧臣所说的“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描摹野色:首先,他选定了春季这个最丰富多彩的季节作为背景,然后从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围中提炼出有代表性的景象来作暗点陪衬,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现了野色的美好。
野色既然是无所不在,但又不是实体,诗人马上把它与烟雾这些流动虚幻、不能触摸的东西联系起来,说它不是烟,也不是雾,但如同烟雾一样,浓密地映照笼罩着楼台。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带有肯定的手法,野色与烟雾当然不是同样的东西,但有相近的性质,它占据了每一处视线与感觉所能到达的地方。实际上,诗把烟雾也作为野色的一部分写了进去。首联是通过同类作譬,又以楼台这一实物作参照,说明野色的存在,下面两联也都采用这一方法,继续铺写。诗说白鸟在野地里飞,把野色给点破;夕阳照着野外,把野色给剖开。野色弥漫,它不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减少消失,又好像追随着远处的船帆,渐渐逼近。这两联用了一连串动词,使表面上看不见、不存在的东西,通过白鸟、残阳、芳草、远帆的动作与变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这种写法,就好比写风而着力刻画草木摇动、落英缤纷,写月而极力描写飘浮的云一样。末联“谁会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胧之中翻进一层。山公山简镇守襄阳时,经常至习家池饮酒,大醉而归。作者以山简自况,说他登山喝酒,归时醉眼模糊,见到这种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雾非雾”,是写老眼昏花,这里则是以醉酒眼花,来突出野色的迷离恍惚。总之,无论是物,或者是人,都是为标现野色服务的,都是“虚者实之”的实体。
烘托野色的实体,并非实打实地端出来,不是照像式的再现,而是实中有虚,因而透过朦胧野色,一幅玲珑剔透、笔墨淋漓的山水画就展现出来:天上挂着红色的夕阳,空中飞着白色的鸟儿,烟岚笼罩着楼台,芳草连接着江边,帆影露出于江中,还有自远山醉归的主人。这些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在这幅图画里,体现出作者豪爽的性格和旷达的情怀。诗的用意正是要通过野色和这美丽的画面来表现作者的乐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