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句先用感叹词“嗟呼”加强语气,然后直接了当地驳斥“孟尝君能得士”的说法,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徒的首领罢了,怎么能说他能得士呢?斩钉截铁,一下子就把“士”和“鸡鸣狗盗”之辈区别看来,开语警策,反驳有力,将“世皆称”云云一笔扫倒,此可谓“驳”。
第三句转折腾挪,加深反驳之意,用反证法提出自己对“士”的标准的看法:“士”必须是可赖以谋国制敌的能人,凭仗齐国强大的国力,得到一个“士”,就可以使齐国成为霸主,制服秦国。正因孟尝君手下无一真正的“士”,才导致要靠鸡鸣狗盗之徒来帮助孟尝君逃脱秦国,从而证明孟尝君的“士”不足以称为“士”,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新意独出,直追根本,为一篇文章的旨意所在,此可谓“转”。
第四句承接上文,深入一层,运用逻辑推理解析孟尝君不能得士的原因,又驳首句所讲的“士以故归之”,下断语作结,补足对孟尝君能得士的批驳。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的理由:鸡鸣狗盗之徒出入其门,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不容置辩,此可谓“断”。
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驳,一转,一断,把孟尝君能得士传统看法一笔扫到,虽转折三次但严谨自然,议论周密,词气凌厉而贯注,势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
《周西伯昌》是一首咏史诗,诗人意在借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的史事向内外臣僚及天下表明心迹。通篇以时间先后为序,结构层次分明:开头“周西伯昌”十五句写周文王;中间“齐桓之功”十五句写齐桓公;最后“晋文亦霸”十三句写晋文公。曹操写他们,强调了他们的功业和德行。此外还特别突出了他们虽然有盖世的功业,但始终尊奉天子的事迹。
在诗中,曹操赞颂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这样的成就伟业的历史人物,实际上是借他们来抒发自己的雄伟志向。周文王姬昌在殷朝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大好形势下,犹能奉事殷纣,故孔子盛称“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但纣王亲信崇侯虎仍不免在纣王前还要谗毁文王,并拘系于羑里。曹操举此史实,意在表明自己正在克心效法先圣西伯姬昌,并肯定他的所作所为,谨慎惕惧,向来无愧于献帝之所赏;并大谈西伯姬昌、齐桓公、晋文公皆曾受命“专使征伐”,意在表明当时天下形势与当年西伯、齐桓、晋文之际颇相类似,天子命他“专使征伐”以讨不臣,乃英明之举。他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效法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终守臣节的事迹。
观汉献帝下诏《册魏公九锡文》全篇,尽叙曹操之功,以为其功高于伊、周,而其奖却低于齐、晋,故赐爵赐土,又加九锡,奖励空前。但曹操被奖愈高,心内愈忧。故曹操在曾早在五十六岁写的《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谓“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齐桓、晋文所以垂称至今日者,以其兵势广大,犹能奉事周室也。《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曹操善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并能发挥。鉴于齐桓、晋文当初虽能率诸侯以尊周,但终未能如西伯姬昌终其身而不代商纣,只是为儿子武王姬发创造条件,一旦天地人三才俱备,那就瓜熟蒂落了,不必操之过急而速招恶名。曹操暗欣自己深得文王精义,故亦终其身奉事汉帝而不称孤道寡,故对孙权伺机上表称臣之用心,便洞若观火,使其毒计无所逞其能矣。曹操此诗,是对如孙权辈等外内政敌企图把曹操推向高处不胜寒极端阴谋的粉碎措施。当自己的臣下如陈群、桓阶、夏侯惇等亦诚意敦请曹操称帝时,曹操亦坚定地回答:“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可见曹操谋略之高超,实非常人所能及。遵循既定方针,实为曹操施政运筹之要略。
这首《周西伯昌》是诗人从《史记·殷本纪》中采辑西伯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犹尊奉殷室“臣节不坠”的美德,从《左传》中掬取齐桓公“一匡天下,不以兵车”、晋文公“躬奉天王”“威服诸侯”的史迹,加以裁剪,成为诗章,既是对“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具体阐释,又是对敌手“妄相忖度”疑其有篡汉自立之心的有力回击。
曹操的四言诗,在《诗经》之后独树一帜。他的四言诗,句式整齐,有明显的节奏感。而这第二首《短歌行》不同,诗中主要主要用四言句式,但又有变化,如有少量的五言、六言句式,还有不少散文句式。这说明曹操在诗歌形式上,并不拘泥,而能灵活地根据所抒发的思想感情随时变化。
曹操的《短歌行二首》,《对酒当歌》是咏怀,在对酒当歌的燕礼现场,就事兴感,即景抒情,心苞天下,思接千载,在沉郁悠长的忧思中,激荡着抗志任事的慷慨之气,抒发了为重建大汉王业而求贤若渴的情怀;《周西伯昌》是咏史,文笔质直,借礼赞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坚守臣节、以大事小而造福天下的大德,申明自己只有殚精竭虑扶佐汉室之志,而决无代汉自立之心。两诗珠联璧合,全面展现了曹操的人格、学养、抱负和理想,雄深雅健为其诗品。
此词的上半阕主要写元宵节的夜晚,满城灯火,众人狂欢的景象。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东风还未吹开百花,却先吹放了元宵节的火树银花。它不但吹开地上的灯花,而且还从天上吹落了如雨的彩星——燃放的烟火,先冲上云霄,而后自空中而落,好似陨星雨。这是化用唐朝人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然后写车马、鼓乐、灯月交辉的人间仙境,写民间艺人们载歌载舞、鱼龙漫衍的“社火”百戏,极为繁华热闹,令人目不暇接。其间的“宝”、“雕”、“凤”、“玉”,种种丽字,只是为了给那灯宵的气氛来传神来写境,大概那境界本非笔墨所能传写,幸亏还有这些美好的字眼,聊为助意而已。这也是对词中的女主人公言外的赞美 。
下阕,专门写人。作者先从头上写起:这些游女们头上都戴着亮丽的饰物,行走过程中不停地说笑,在她们走后,衣香还在暗中飘散。这些丽者,都非作者意中关切之人,在百千群中只寻找一个——却总是踪影难觅,已经是没有什么希望了。忽然,眼睛一亮,在那一角残灯旁边,分明看见了,是她!没有错,她原来在这冷落的地方,未曾离去!发现那人的一瞬间,是人生精神的凝结和升华,是悲喜莫名的感激铭篆。到末幅煞拍,才显出词人构思之巧妙:那上阕的灯、月、烟火、笙笛、社舞、交织成的元夕欢腾,那下阕的惹人眼花缭乱的一队队的丽人群女,原来都只是为了那一个意中之人而设,而且,倘若无此人,那一切就没有任何意义与趣味。
同时,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站在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人,是对他自己的一种写照。根据历史背景可知,当时的他不受重用,文韬武略施展不出,心中怀着一种无比惆怅之感,所以只能在一旁孤芳自赏。也就像站在热闹氛围之外的那个人一样,给人一种清高不落俗套的感觉,体现了受冷落后不肯同流合污的高士之风。
作为一首婉约词,这首《青玉案》与北宋婉约派大家柳永和晏殊相比,在艺术成就上毫不逊色。上片写元夕之夜灯火辉煌,游人如云的热闹场面,下片写不慕荣华,甘守寂寞的一位美人形象。美人形象便是寄托着作者理想人格的化身。“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王国维把这种境界称之为成大事业者,大学问者的第三种境界,确是大学问者的真知灼见。
东坡是一个地名,在当时黄州州治黄冈(今属湖北)城东。它并不是什么风景胜地,但对作者来说,却是灌注了辛勤劳动、结下深厚感情的一个生活天地。宋神宗元丰初年,作者被贬官到黄州,弃置闲散,生活很困窘。老朋友马正卿看不过眼,给他从郡里申请下来一片撂荒的旧营地,苏轼加以整治,躬耕其中,这就是东坡。诗人在此不只经营禾稼果木,还筑起居室——雪堂,亲自写了“东坡雪堂”四个大字,并自称东坡居士了。所以,他对这里是倾注着爱的。
诗一开始便把东坡置于一片清景之中。僻冈幽坡,一天月色,已是可人,又加以雨后的皎洁月光,透过无尘的碧空,敷洒在澡雪一新、珠水晶莹的万物上,这是何等澄明的境界!确实当得起一个“清”字。谢灵运写雨后丛林之象说:“密林含余清”。诗人的用字直可追步大谢。
诗人偏偏拈出夜景来写,不是无谓的。这个境界非“市人”所能享有。“日中为市”,市人为财利驱迫,只能在炎日嚣尘中奔波。唯有“野人”,脱离市集、置身名利圈外而躬耕的诗人,才有余裕独享这胜境。唯幽人才有雅事,所以“市人行尽野人行”。这读来极其自然平淡的一句诗,使我们不禁从“市人”身上嗅到一股奔走闹市嚣尘的喧闹气息,又从“野人”身上感受到一股幽人守志僻处而自足于怀的味道,而那自得、自矜之意,尽在不言中。诗人在另一首诗里说:“也知造物有深意,故遣佳人在空谷。”那虽是咏定惠院海棠的,实际是借海棠自咏身世,正好帮助我们理解这句诗所包含的意境。
那么,在这个诗人独有的天地里,难道就没有一点缺憾吗?有的。那大石丛错、凸凹不平的坡头路,就够磨难人的了。然而有什么了不起呢?将拐杖着实地点在上面,铿然一声,便支撑起矫健的步伐,更加精神抖擞地前进了。没有艰险,哪里来征服的欢欣!没有“荦确坡头路”,哪有“铿然曳杖声”!一个“莫嫌”,一个“自爱”,那以险为乐、视险如夷的豪迈精神,都在这一反一正的强烈感情对比中凸现出来了。这“荦确坡头路”不就是作者脚下坎坷的仕途么?作者对待仕途挫折,从来就是抱着这种开朗乐观、意气昂扬的态度,绝不气馁颓丧。这种精神是能够给人以鼓舞和力量的。小诗所以感人,正由于诗人将这种可贵的精神与客观风物交融为一,构成浑然一体的境界;句句均是言景,又无句不是言情,寓情于景,托意深远,耐人咀嚼。同一时期,作者有《定风波》词写在风雨中的神态:“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与此诗可谓异曲同工,拿来对照一读,颇为有趣。
诗的第一段,通过景物描写,突出当时的静。说明作者对田园生活的热爱,对世俗名利的不屑,但愿长醉山水间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