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诗中明言其行止目:“我把两赤羽。来游燕赵间。”“请缨不系越,且向燕然山。”又抒其报国豪情日:“天狼正可射,感激无时闲。”“遥知百战胜。定扫鬼方还。”或谓“发兵”指天宝十载安禄山讨契丹事,“请缨不系越”句亦涉同年发兵征云南事。总观全诗,乃北游途中抒怀之作.似不宜以时事附会。
这首诗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诗人借助丰富的想象,生动曲折地反映了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和对理想光明的憧憬。
这首词是拟写闺情之作,全篇以写景始而以情终,景中含情,情又衬景,因而被评为“金碧山水,一片空蒙。”(谭献《谭评词辨》)
上阕从春光写起。“六曲阑干”三句极力描写庭院的春日明媚风景。曲曲红阑,被绿茵扶疏的碧树所环绕;院中的杨柳随风摇摆,如丝如缕的柔条在夕阳的晚照中轻盈飞舞,好一派静谧、优美的景色。一个“偎”字,写出自然景物与人工景物的和谐、亲昵,一个“展”字,写尽了柳条的媚态,词的意境,就在这柔和、清雅的景物中被烘托出。
“谁把钿筝移玉柱?穿帘海燕双飞去。”三句写帘内景。“谁把”两句从听觉写起,在这寂静的环境中突然响起了琮琮的筝声,闺中安栖的燕子,被筝声惊起,双双穿帘飞去了,词人把这些情景都写得优美、精致,用笔非常细腻,有力地表现出春光的明媚,给读者以十分深刻的印象,引发出丰富的情境联想。筝声之后并没有揭起垂下的帘幕,露出弹筝之人,却转写燕子穿帘双飞,以衬托弹筝者的孤独寂寞,了无知音,幽思难托。
上阕中词人分别从听觉和视觉两个角度进行描写,先写筝鸣声之凄婉,再写成双的海燕穿帘而去,所见所闻,勾起词人隐隐的孤独与惆怅之感,为下文进一步抒情做铺垫。
下片抒伤春之情。首三句写词人所见:游丝、落絮、红杏花,这些景物的描写,暗示春之将逝。依旧由景开始,但是“满眼”一词已经凸现了人的出现,是从闺中人的视线和心情来看景了。“游丝”和“落絮”都是经典的春愁缭乱、幽思绵绵的意象,“满”和“兼”字更说明了一种无聊、无奈的心情。这是突然降下的一阵清明雨,打得院中杏花零落。
“浓睡觉来莺乱语,惊残好梦无寻处。”结末写女主人公因梦醒而引起的恼莺情绪。“乱”字暗示了闺中之人的心情烦乱。至于她做的是什么样的“好梦”,词人没有说明,却更耐人寻味。浓睡好梦,欢情片刻,这对于现实生活中无法相会的恋人来讲,也是聊慰其相思饥渴的方式。然而哪怕这样短暂的好梦,也偏偏被莺语惊扰,可见无论是明媚亮丽的春色,还是落花沽絮的雨景,全都成了激惹她阵阵愁绪的触媒。
整首词诗人由写景始,由写人终。写景抓住春天的特指,但有富于变化,在变化中蕴含了作者的情感,写人先写人物的行动,把细筝移玉柱,但穿帘双燕却勾起了主人公无限的伤感,成为全词感情转折的基点。再写人物的心理,“惊残好梦无寻处”,直接抒发主人公内心的伤感。整首词写景与写人相互交融,通过穿帘的双燕,乱语的“黄莺”、“游丝”、“落絮”“清明雨”,使人物的心理活动步步呈现,达到了情与景的高度统一,但又含而不露,堪称“金碧山水,一片空蒙。”全词在艺术风格上语言明丽,用意婉曲。
此诗主要写高适的履历及其与作者的情谊,而以劝其休兵为主旨。全诗分三段。首四句为第一段,写边事,是送别高适的本旨;中十八句为第二段,写高适的为人,有宽慰,有忠告;末十句写二人的离别之情。全篇章法整饰,结构匀称,抒写离情,而情在景中,情景交融,别具一格。
开头四句写送别的本旨。《旧唐书·哥舒翰传》:“吐蕃每至麦熟时,即率部众至积石军获取之,共呼为吐蕃麦庄。前后无敢拒之者。至是,翰设伏以待之,杀之略尽,吐蕃屏迹,不敢近青海。”《通鉴》把这件事记在天宝六载(747年)十月。高适有《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诗,说明高适参加了这次战役。因此诗人劝说,今又当麦熟,自应休兵息民,加意防守。接着表现高适本是“大笑向文士”的诗人,写出他的豪迈性格。高适初为封丘县尉,有诗云:“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宫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因此诗人说他今为书记,可不再鞭挞人民。
“借问”句以下设为问答。“答言”二句是高适的答话。高适客游河西,哥舒翰见而异之,表为掌书记,故高适《登垅》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可见高适对哥舒翰很信赖。
“人实”句以下至篇末又都是作者的话。这头两句是规戒。杜甫对哥舒翰的看法和高适不大同,同时高适也很豪放,所以关照他要加倍小心谨慎。“十年”两句是鼓励,“男儿”两句是宽慰。高适志在封侯,常说“公侯皆战争”,但当时还是一书记,所以杜甫对他说,只要小心谨慎地在幕府中坚持下去,熬他十年八载,总会当上个刺史之类的长官的。杜甫说这话是认真的,经过考虑的,并不完全是一般的客套话。话语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惋惜意味(这在视科举为正途的杜甫的心目中是难免的),而且丝毫没露出他自己也想走这条路的口风。不过从诗中可揣想到,由于时势的改变、朋友的影响和自身长期的落魄,他当时不会没转过这方面的念头。这时杜甫正苦于没有出路,一度很想追随高适之后,也进哥舒翰的幕府去。
自“常恨”句以下写自己对高的友谊和惜别之情。“惊风”二句是说自己不能同往。杜甫写过《投赠哥舒翰开府二十韵》,但此事未得下文。“黄尘”二句是说高适很难回来。最后两句写对高适寄诗的期望,这一则由于友谊,再则也由于杜甫很爱高适的诗,所以有这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