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散文借记河墅之景,颂扬隐居山林,高洁不污的河墅主人——他的老师潘木崖先生。思想内容十分可取,艺术手法独具特色。
文章分为三段,首段记游写景,中段议论抒情,最后统括全篇,卒章显志。外在形式与思想内容高度统一,实为桐文讲究“义法”之范文。文章“因声求气”,造句上以四言为主,杂以三,五、七言,既有古歌行韵味,又有韩柳遗风,音律俱佳,字句传神。如第一段写河墅眭境,文笔清新优美,富有诗情画意。开头两句:“江北之山......多有园林池沼之胜。”是闲大写意的笔法把桐城河山和盘托出,有如登高鸟瞰,全景尽收眼底。接着避虚就实,去粗取精,细描木崖住宅环境,如“出郭循山之麓......是为潘氏之墅。”如此由表及里,精雕细刻,还嫌语不惊人,又“升高而望”,用远景烘托渲染,如“平畴苍莽,远山回合,风含松间,响起水上。”近于泼墨。翘首远望,景色错落,十分开阔壮观;侧耳静听,风啸水吼,难以捉摸的大自然之声写得渐沥萧飒,奔鹃澎湃,可听,可感,可见。至此,大丈夫不遇于时的安适生活环境描画得美不胜美。先秦的哲学家荀子在他的《乐论》中说:“不全不粹不胜美。”看来,戴氏对前人的这个美学观念是心领神会的。他在描写河墅时,既丰富地全面地表现自然环境,又去粗取精,经过锤炼、提高、集中,更典型,更具普遍性地表现自然环境,难爱是很大的。“全”和“粹”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只远望求“全”,不近观颐“粹”,是自然主义,只讲“粹”而不反映“全”,又容易走上抽象的'臣式主义的道路。
《河墅记》的写作,求全而不失粹,确切地说,是概“全”以精“粹”。如果我们再将第一段把玩一番,我们就会发现戴氏笔下的河墅,如同一幅出神入化的“龙图”,云中虽只露出一鳞一爪,然而全貌宛然可见。戴氏把握“全”与“粹”的关系如此之娴熟,自然得益于桐文的“义法”之说。因为桐城古文义法本身就有两种意义:“就文之整体言之,则包括内容与形式的调剂,而融合以前道学家与古文家之文论。就文之局部而言之,即专就学文方式而言,则又能融合秦汉派之从声音证人以摹拟昔人之语言,与唐宋派之从规矩证人以摹拟昔人之体式”。中国的山水散文萌芽于两晋,产生于南北朝,鼎盛于唐宋,戴名世继承了前人记游记景的散文传统,模山范水,体物图貌,技巧很高,为桐城散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篇散文还不同于当时士大夫娱情山水的闲情逸致,风雅倜傥之作,戴氏在这篇文章中弃铺陈擒藻之常法,求淡描点画之奇功,其目的在于债河墅之美,赞颂河墅主人潘木崖光明峻洁的人格和独立不群、不同世俗的高尚品质。潘先生应试不第后,从科场回到山庄,托怀玄胜,远咏老庄,过上清淡、闲适、幽雅的生活,与世俗之徒断绝了来往,这也是戴氏所倾慕的。在他看来,介人迫名逐利的官场,“与其有誉于前,孰若无毁于其后;与其有乐于身,孰若无忧于其心”。既然科场失意,弃绝了入仕的念头,“结庐在入境,而无车马喧”,有何不好。
他在文章的第二段中的议论,情绪激昂,气势恣纵,他为先生的际遇鸣不平,矛头直指贻误人才的科举制度。如“夫科目之贵久矣,天下之土莫不奔走而艳羡之,中于膏盲,人于肺腑”,寥寥数笔,使那些追名逐利的官迷丑态毕现;而“犹然山泽之瘤,混迹于田夫野老,方且乐而终身”,则赞扬了潘木崖不为利禄所诱惑的高洁风貌。“其失者未必其皆不才,其得者未必其皆才也。”持论公允,爱憎分明,作者在描写这种超脱尘俗的河墅之中,也流霡了磊落不平之气,深化了自己的思想。
最后“小于怀遁世之恩久矣,方浮沉世俗之中,未克遂意”,升华了文章的主旨。作为一个封建知识分子不逃避现实,为将胸中书数百卷形成文字而奔走四方,历岁逾时而不罢手,单就这点精神,也是难能可贵的。
这是作者送给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汉阳使君的一篇词章,汉阳使君姓名无法知晓,从词中知道他二人阔别十年,重会于大别山,感触颇深,因而赋词相赠。
上片起首二句,一语双关,既写人又写山,把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大别山,我的朋友,高高地耸立在西州,十年后重新相会,山色依旧秀丽,映照着友人那清亮的眼睛,多么令人欢愉!下面转入对往事的回忆,“常记”三句,“鲒狂客”,指汉阳使君是一个豪爽狂放之人,拄着杖披着羊裘,在大雪初停时邀请自己登楼赏景,那时的大别山一派迷人的夜景,使人心醉,在千仞群山中,月亮从山头腾然升起,如被山吐出一样,明月照水,水光又映照楼台,使楼台通明,景色是那样清秀明澈,挚友们在一起畅游,逸兴豪情,何等尽兴!
下片从回忆到现实。“黄粱梦”三句,写经过十年的岁月,国家由盛转衰,空有爱国之心,但仕途蹭蹬,壮志难酬,这一切都如黄粱一梦,眨眼之间,匆匆十年。“与君邂逅”五句,又从感叹转入眼前,现在友人邂逅相逢,两人豪兴不减,重游大别山,举杯痛饮,畅论古今,但两人都坎坷不平,胸怀愤懑,现在只能是“英雄骨冷、清泪难收”了。“骨冷”就是“心冷”,他们满腹爱国热情,徒遭打击,渐至冷却,只能为国洒泪,痛心疾首。最后以“鹦鹉”二句收束全篇,现在没有谁还能像祢衡一样作《鹦鹉赋》。在长满萋萋芳草的鹦鹉洲上,只留下满腔遗恨,是祢衡的遗恨,也是作者及其友人的遗恨。
词作情景结合,境界宏大,写景状物,雄伟开阔,豪情逸兴与身世之志并寓其中、慷慨激昂,旷达豪放。
全篇词感情豪迈粗犷之中见真情,作者再现了大别山纵横辽阔、莽莽苍苍的雄浑境界,体现了一种浓郁的感情色彩。起句“大别我知友”,用拟人手法,赋予大自然以情感意识。大别山成了词人的“知友”,“突兀起西州”句,笔势突然跃动,呈现大别山的挺拔耸立;这里“西州”指汉阳军。在突兀雄壮的大别山前,激起心灵深处的感情波涛:“十年重见,依旧秀色照清眸。”阔别了十年的山色,景色依然清秀如故亲切自然。十年前作者曾游此山,连及当年邀陪游山之人:“常记鲒碕狂客,邀我登楼雪霁,杖策拥羊裘。”寥寥几笔,朋友的豪放性格又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鲒碕,又称鲒碕,山名,在今浙江奉化县东南。此“鲒碕狂客”指“汉阳使君”,点出其籍贯。
“狂客”二字,从唐朝贺知章自号的“四明狂客”而来。四明宋时称明州,治所在今浙江宁波,鲒碕山在其境内,故称“鲒碕狂客”,显然以贺知章为比拟,写出这位汉阳使君的豪逸狂放:“杖策拥羊裘”,通过拄杖披裘的艺术形象,表达十年前朋友相逢时一块儿雪后汉山的快乐的情致。衬托了大别山雪后的迷人的凌晨景色:“山吐月千仞,残夜水明楼。”千仞群山,配以一轮残月,同时月光照着清澈的湖水,水光又反映入楼台,真是一派景色优美,感情飘逸的山光月色。“残夜水明楼”出自杜甫的《月》诗:“四更山吐月,残夜水明楼。”王以宁袭用诗语,再现了与故友同游的美好回忆:雪天月夜的大别山,景色清秀明澈,两位挚友登山,逸兴与山月水色一起充满宇宙。
词的下片,作者以飞动的笔调,把久别相逢的激荡豪情又推向一个新的高峰。十年的漫长岁月,个人的宦海浮沉,犹如黄粱一梦。“黄粱梦,未觉枕,几经秋”,过片承上启下,与上阕的“常记鲒碕狂客”相衔接,这次重游大别山,是作者在经历了打击、折磨之后,但没有使词人颓丧消极,反而作者的思想感情的发展比十年前更加成熟深沉。这里的“与君邂逅,相逐飞步碧山头”句,与上片“邀我登楼雪霁”遥相呼应,过去是雪后“杖策拥羊裘”登上山头,这次老友之间因偶然的机会相逢,“相逐飞步碧山头”但是彼此豪兴仍不减当年。“碧山头”指大别山巅。巍峨的大别山,又一次迎接这两位老朋友,他们在“碧山头”举杯痛饮,畅谈今古,两人都壮志未遂,悲愤填膺。真是一对志同道合的生死之友“举杯一觞今古,叹息英雄骨冷,清泪不能收”,这一句写重游大别山的种种感慨,叹息过去“英雄骨冷”,现在想来清泪难收。古代如此,现在又怎么能改变得紧接着从汉阳鹦鹉洲的眼前景致联想到祢衡作《鹦鹉赋》的故事,因此作者以“鹦鹉更谁赋,遗恨满芳洲”结束全词。表现了作者的事不随愿,怀才不遇的悲愤之情。在这芳草萋萋的鹦鹉洲上,只有满腔遗恨!他借《鹦鹉赋》为喻,道出了胸中的郁积:“飞步碧山头”的激烈情怀,在面对鹦鹉洲的怀古幽思中,又逐渐地趋于低潮,陷入沉思之中。
词意是“呈汉阳使君”,记叙作者与老朋友汉阳使君的深厚情谊。王以宁对两次游览大别山的描写,文笔飞动:第一次逸兴遄飞,壮志满怀,但还没有经受过压抑的痛苦;第二次“飞步碧山头”,是在仕途险阻、人世变迁之后,感情转入苍凉深邃但词人的心理却更加成熟。词篇所展现的,是豪迈而细腻的感情体验,是壮阔宏大的突兀山峰,是千仞丛山中的月色和令人深思的“残夜水明楼”,是芳草萋萋析鹦鹉洲的怀古幽怨。词人在强烈动荡的思想情绪中,动用动静相结合的艺术手段,将大自然的环境与作者的感情波澜和谐地统一起来,“相逐飞步碧山头”,这句是写朋友邂逅相逢的万千感慨,极其激动,在翠碧的山峰上飞步相逐,情趣达到了忘情忘我的境界;本来是静悄悄的大别山的黑夜秀色,大别山头的月夜群峰,亦为词家一阵阵飘动的情绪狂澜所掀动所感动。动静相互映衬,相得益彰。词篇音调飞扬,顿挫有力,笔飞墨动,纵横豪石,独具异彩。
这是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像无情;只觉得酒宴上要笑笑不出声。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着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像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深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了出来。“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案头蜡烛有心还惜别;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客观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眼里烛芯却变成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