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王珪时任北宋左相,写作此诗北宋在与西夏的两次战争中均遭失败。
首句破题,兼点时、地。为排解乡思而怀古,但往事如烟,相隔久远,难以追寻。独自踟蹰江边古城,扑入眼帘的只有萧索的秋景。“悠悠”、“独上”、“满目秋”,开篇即为全诗笼罩了一层孤寂、萧索的气氛,并与尾联的“故国凄凉’‘谁与问”形成呼应。
中间二联,即承接“独上江城满目秋”,着力描写诗人眼中的秋光。晚烟凄迷中,一只水鸟孤零零地落在僻静无人的沙洲上。秋雨淅淅沥沥,江面上稀落地飘零着几片帆影,驶向归途。萧瑟的晚风,把山麓层林的红叶吹得七零八落。暗淡的寒云密布低空,阴沉沉地似乎要把古城压垮。一句一景,犹如四幅画屏,物象虽不同,却同是淡墨素彩,集中反映了秋光的萧瑟,创造了一个寥落清冷的意境。
中间二联,融情于景,锻字炼句,显出作者艺术匠心。用“萧萧”“惨惨”修饰“暮吹”与“寒云”,摹声绘色,写出了晚风凄景,寒云惨淡,也写出了作者的心绪; “惊”运用拟人手法,既写出了秋风中“红叶”飘零的情状,也写出了诗人心头之“惊”;“压”既形象地写出了寒云之重,也表现出诗人心情之沉重。
尾联归结全诗,为金陵秋景图点睛。这历史上虎踞龙盘、人杰地灵的雄都,如今竟一派凄凉,无人过问;登临此地,谁也没有往日那种激扬分发、踌躇满志的风情气韵。“故国凄凉”应“江城满目秋”,“谁与问”应“独上”。“人心无复更风流”,由以上种种风物,水到渠成地诱发出了不吐不快的感慨,体现了诗人深深的忧思。
北宋立国不久,逐渐形成积弱集贫的局面。时任左相的作者,对国势日益衰微,感触必深。“故国凄凉”未必只是吊古之思,很可能是感慨国势的时代悲愁的曲折反映。
这首诗格调的寥落沉郁,与昂奋进取的盛唐气象迥然有别。宋朝立国不久,逐渐形成积贫积弱的痼疾,旨在缓和危机的王安石变法,虽部分地达到了“富国”的目的,但“强兵”的效果甚微。元丰四年、五年(1081---1082)同西夏进行两次战争,都惨遭失败。第二次的“永乐之败”,丧师二十万,神宗“临朝痛悼,为之不食”(《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当时王珪在朝身任左相,对国势日益凌夷,感触必深。《金陵怀古》的“故国凄凉”之叹,未必只是一般的发吊古之思,很可能是感慨国势的时代悲愁的曲折反映。
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手下有不到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不到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姓南郭的人听说齐宣王喜欢听合奏,觉得有机可乘,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摆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处士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一样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心里极为得意。
其实南郭处士他压根儿就不会吹竽。每逢演奏的时候,南郭处士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也摇晃身体,人家摆头他也摆头,脸上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看上去比别人吹奏得更投入。南郭处士就这样靠着蒙骗混过了一天又一天,不劳而获地白拿丰厚的薪水。
但是好景不长,过了几年,爱听竽合奏的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mǐn)王继承了王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喜欢听独奏。于是齐湣王发布了一道命令,要这300个人轮流来吹竽给他欣赏。南郭处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像南郭处士这样不学无术靠蒙骗混饭吃的人,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假的就是假的,最终会因逃不过实践的检验而被揭穿伪装。我们想要成功,唯一的办法就是勤奋学习,只有练就一身真本领,才能抵挡住一切困难、挫折和考验。
上阕以舞女容貌领起,接续观众的反应来呈现舞女优美的舞姿;下阕承接上文,继续把视线聚焦在舞女的整体风貌上。词的语言古朴精练,不用典故,只是如实写来,但却层次分明,给人一种古雅淳厚的美感。
“垂螺近额,走上红褶初趁拍”,词以描写舞女起笔。“垂螺近额”描写舞女的发髻,下垂的螺形发髻已经接近额头了,而“垂螺”发型说明此舞女年龄很轻,尚作女孩妆容;“走上红锢初趁拍”,是描写舞女初上舞台的样子,这句写舞女快步走上红地毯,随着舞曲节拍翩然起舞。舞者在“红祸”上舞动出妖娆舞姿,观者在“红褶”下欣赏她曼妙的身影,不禁发出“只恐轻飞,拟倩游丝惹住伊”的叹息,只担心她轻飞起,像飞入空中一般,希望能用游丝去将她牵引住。舞女时上时下,时近时远,如空中的灵鸟,难以把握,观众被这样随性的舞姿吸引,只想用“游丝惹住伊”。词人由首句描写舞女,笔锋一转,转而去写观众的反应,从侧面烘托舞女轻盈的姿态。
上阕以舞女容貌领起,接续观众的反应来呈现舞女优美的舞姿;下阕承接上文,继续把视线聚焦在舞女的整体风貌上。
“文鸳绣履,去似杨花尘不起”,先正面描摹舞鞋,鸳鸯绣于鞋上,玲珑小巧;后以“杨花”比喻舞姿形象,跳跃旋转间,如杨花一般缥缈婀娜,不惹尘埃。其中,“尘不起”三字用得极为巧妙,以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最无章法的尘埃为比照对象,舞女在如此大幅度的舞蹈中竟能使“尘不起”,其轻盈灵巧的样子不言而喻。“舞彻《伊州》,头上宫花颤未休。”此句直接点明舞所伴之乐乃一曲《伊州》,一个“彻”字将舞女淋漓投入的姿态描画得入木三分。当音乐声息,舞步停歇后,舞女头上的宫花仍在不停颤动。“未休”一词作结,其“头上宫花颤”未停,其曼妙舞姿更加动人。
张先近观《伊州》曲中舞女姿色,统括其貌,轻盈至极,此词此舞,精妙绝伦,喟然叹矣。年轻的舞女,飘逸的舞姿,华美的舞台,八句词间尽括其中,笔调婉约,格调清雅,宛然似“余味绕梁,三日不绝”。
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西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西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西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西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