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这是一首怀人诗,但标题却不明题怀人,而偏说怀地,以离恨千端的绵绵情怀,追忆当日的别情。诗人极写扬州明月,用“无赖”之“明月”把扬州装点出无限的风姿,与标题吻合无间,使诗歌产生令人惊叹的艺术效果。
“萧娘脸薄难胜泪,桃叶眉尖易觉愁”,极写当日的别离景象。所谓“相见时难别亦难”,“萧娘”、“桃叶”均代指所思;“愁眉”、“泪眼”似是重复,而用一个“难”字和一个“易”字表达出来,不但不显得累赘,反而有反复留连、无限萦怀之感。当日的愁眉,当日的泪眼,以及当日的惨痛心情,都作成别离后无穷的思念。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在这思念殷切的时候,诗人唯觉一片惆怅,没有可以诉说的人,于是,抬头而见月,但此月偏偏又是当时扬州照人离别之月,更加助愁添恨。虽然时光冲淡了当日的凄苦,却割不断缠绵的思念。这种挣不断、解不开的心绪,本与明月无关,但它曾照过离人的泪眼,好比对人有情,而离别后偏偏照着愁人,又好像无动于衷,这便显得“可憎”。
诗人在深夜抬头望月的时候,原本欲解脱这一段愁思,却想不到月光又来缠人,所以说“明月无赖”。“无赖”二字,原本有褒和贬的两重意义,这里因明月恼人,有抱怨的意思。但后世因为惊赏这种扬州明月的新奇形象,就离开了诗人原意,把它截下来只作为描写扬州夜月的传神警句来欣赏,这时的“无赖”二字又成为爱极的昵称了。这也是形象有时会大于作者构思的一例。
古人律体绝句的结尾处,有时用一种叫做“一笔荡开”的方法,往往会产生一种“寄意无穷”的效果。这首诗所不同的,是它不在第四句用,而在第三句时即已“荡开”。说愁眉,说泪眼,虽然作者余情未尽,而其他的事情已不必增添,于是忽然揽入一轮明月,以写无可奈何的情态,体现了构思的险谲。这两句看似将全诗截为两段,实际上则是欲断不断,题中用“忆”字,将全诗连贯起来,依然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别是一般滋味”。本来月光普照,遍及人寰,并不偏宠扬州。而扬州的魅力,也不是仅在月色。
诗为传神,有时似乎违反常理,却能深入事理骨髓。“三分”、“无赖”的奇幻设想,也有它的渊源与影响。《论语》中有“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不过这是赞颂周文王的句子,没有半点诗意。谢灵运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而徐凝这首诗中的“三分之二”不但是诗意的,而且是新奇的。这些数目字,都不可以常理而论,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效果,致使后世之人对扬州的向往如醉如痴,“二分明月”成为扬州的代称。此后宋人苏轼的《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中“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也不逊色。至于“月色无赖”,后世如王安石“春色恼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栏杆”中的“春色恼人”,即运用了同一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