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这首诗是《拟行路难》中的第四首。抒写诗人在门阀制度重压下,深感世路艰难激发起的愤慨不平之情,其思想内容与原题妙合无垠。起首两句,通过对泻水的寻常现象的描写,形象地揭示出了现实社会里门阀制度的不合理性。接下四句,诗人转向自己的心态剖白。全篇构思迂曲婉转,蕴藉深厚,此诗托物寓意,比兴遥深,而又明白晓畅,达到了启人思索、耐人品味的艺术境界。
诗歌起笔陡然,入手便写水泻地面,四方流淌的现象。既没有波涛万顷的壮阔场面,也不见澄静如练的幽美意境。然而,就在这既不神奇又不玄妙的普通自然现象里,诗人却顿悟出了与之相似相通的某种人生哲理。作者运用的是以“水”喻人的比兴手法,那流向“东西南北”不同方位的“水”,恰好比喻了社会生活中高低贵贱不同处境的人。“水”的流向,是地势造成的;人的处境,是门第决定的。因此说,起首两句,通过对泻水的寻常现象的描写,形象地揭示出了现实社会里门阀制度的不合理性。诗人借水“泻”和“流”的动态描绘,造成了一种令读者惊疑的气势。正如清代沈德潜所说:“起手万端下,如黄河落天走东海也。”这种笔法,正好曲折地表达了诗人由于激愤不平而一泻无余的悲愤抑郁心情。
接下四句,诗人转向自己的心态剖白。他并没有直面人间的不平去歌呼呐喊,而是首先以“人生亦有命”的宿命论观点,来解释社会与人生的错位现象,并渴望借此从“行叹复坐愁”的苦闷之中求得解脱。继而又以“酌酒以自宽”来慰藉心态失去的平衡。然而,举杯消愁愁更愁,就连借以倾吐心中悲愤的《行路难》歌声,也因“举杯”如鲠在喉而“断绝”了。这里诗人有意回避了正面诉说自己的悲哀和苦闷,胸中郁积的块垒,已无法借酒浇除,他便着笔于如何从怅惘中求得解脱,在烦忧中获得宽慰。这种口吻和这笔调,愈加透露出作者深沉浓重的愁苦悲愤的情感,造成了一种含蓄不露,蕴藉深厚的艺术效果。
诗的结尾,作者才吐出真情。“心非木石岂无感”,人心不是草木,不可能没有感情,诗人面对社会的黑暗,遭遇人间的不平,不可能无动于衷,无所感慨。写到这里,诗人心中的愤懑,已郁积到最大的密度,达到了随时都可能喷涌的程度。不尽情宣泄,不放声歌唱,已不足以倾吐满怀的愁苦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下面出现的却是一声低沉的哀叹:“吞声踯躅不敢言!”到了嘴边的呼喊,却突然“吞声”强忍,“踯躅”克制住了。社会政治的黑暗,残酷无情的统治,窒息着人们的灵魂。社会现实对于寒微士人的压抑,已经到了让诗人敢怒而不敢言、徘徊难进的地步了。有许许多多像诗人一样出身寒微的人,也只能像他那样忍气吞声,默默地把愤怒和痛苦强咽到肚里,这正是人间极大的不幸。而这种不幸的根源,已经是尽在言外,表现得很清楚了。所以,前文中“人生亦有命”的话题,也只是诗人在忍气吞声和无可奈何之下所倾吐的愤激之词。
这首诗托物寓意,比兴遥深,而又明白晓畅,达到了启人思索、耐人品味的艺术境界。从作者的表达情感方式来说,全篇构思迂曲婉转,蕴藉深厚。明代王夫之评论此诗说:“先破除,后申理,一俯一仰,神情无限。”清代沈德潜评价说:“妙在不曾说破。”准确地指明了这首诗的艺术特点。伴随感情曲折婉转的流露,五言、七言诗句错落有致地相互搭配,韵脚由“流”、“愁”到“难”、“言”的灵活变换,这一切,便自然形成了全诗起伏跌宕的气势格调。
此诗通过描写作者辞官归隐嵩山途中所见的景色,抒发了作者恬静淡泊的闲适心情。首联写归隐出发时的情景;颔联写水写鸟,其实乃托物寄情,写自己归山悠然自得之情,如流水归隐之心不改,如禽鸟至暮知还;颈联写荒城古渡,落日秋山,是寓情于景,反映诗人感情上的波折变化;尾联写山之高,点明作者的归隐地点和归隐宗旨。全诗质朴清新,自然天成,尤其是中间两联,移情于物,寄情于景,意象疏朗,感情浓郁,诗人随意写来,不见斧凿之迹,却得精巧蕴藉之妙。
“清川带长薄,车马去闲闲。”首联描写归隐出发时的情景,扣题目中的“归”字。清澈的河川环绕着一片长长的草木丛生的草泽地,离归的车马缓缓前进,显得那样从容不迫。这里所写望中景色和车马动态,都反映出诗人归山出发时一种安详闲适的心境。
中间四句进一步描摹归隐路途中的景色。第三句“流水如有意”承“清川”,第四句“暮禽相与还”承“长薄”,这两句又由“车马去闲闲”直接发展而来。这里移情及物,把“流水”和“暮禽”都拟人化了,仿佛它们也富有人的感情:河川的清水在汩汩流淌,傍晚的鸟儿飞回林木茂盛的长薄中去栖息,它们好像在和诗人结伴而归。
两句表面上是写“水”和“鸟”有情,其实还是写作者自己有情:一是体现诗人归山开始时悠然自得的心情,二是寓有作者的寄托。“流水”句比喻一去不返的意思,表示自己归隐的坚决态度;“暮禽”句包含“鸟倦飞而知还”之意,流露出自己退隐的原因是对现实政治的失望厌倦。所以此联也不是泛泛的写景,而是景中有情,言外有意的。
“荒城临古渡,落日满秋山。”这一联运用的还是寓情于景的手法。两句十个字,写了四种景物:荒城、古渡、落日、秋山,构成了一幅具有季节、时间、地点特征而又色彩鲜明的图画:荒凉的城池临靠着古老的渡口,落日的余晖洒满了萧飒的秋山。这是傍晚野外的秋景图,是诗人在归隐途中所看到的充满黯淡凄凉色彩的景物,对此加以渲染,正反映了诗人感情上的波折变化,衬托出作者越接近归隐地就越发感到凄清的心境。
“迢递嵩高下,归来且闭关。”“迢递”是形容山高远的样子,对山势作了简练而又形象的描写。“嵩高”,即嵩山。前句交待归隐的地点,点出题目中的“嵩山”二字。“归来”,写明归山过程的终结,点出题目中的“归”字。“闭关”,不仅指关门的动作,而且含有闭门谢客的意思。后句写归隐后的心情,表示要与世隔绝,不再过问社会人事,最终点明辞官归隐的宗旨,这时感情又趋向冲淡平和。
整首诗写得很有层次。随着诗人的笔端,既可领略归山途中的景色移换,也可隐约触摸到作者感情的细微变化:由安详从容,到凄清悲苦,再到恬静澹泊。说明作者对辞官归隐既有闲适自得,积极向往的一面,也有愤激不平,无可奈何而求之的一面。诗人随意写来,不加雕琢,可是写得真切生动,含蓄隽永,不见斧凿的痕迹,却又有精巧蕴藉之妙。方回说:“不求工而未尝不工。”正道出了这首诗不工而工,恬淡清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