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是借乐府之名有感而发的议论诗,洋溢着豪迈博大的爱国热情,格调高亢,气魄宏大,呈现出一种雄浑的意境。几处用典似信手拈来,自然朴素,与真挚的爱国情感相得益彰。
组诗中的第一首诗塑造了一位英勇无敌的万军形象,同时借古讽今,抨击了朝廷的投降政策。诗一开头便推出一组激动人心的近景镜头:军营之门旗帜高扬,枪戟林立。在威严的鼓角声中,战败的匈奴不断前来投降。他们诚惶诚恐,毕恭毕敬;而汉军万领身着戎装,英姿飒爽地站立在受降台上,代表朝廷接受敌军的降书。这是诗人精心选择的一个典型场面,是在边战长河中拦腰截取的一个断面。这个“频纳受降书”的胜利结局,足以启示读者想象整个艰苦的鏖战过程,想象汉军万士佩刀横剑、奋力杀敌的壮烈情景。“一剑横行万里馀”是对人物的“特写”。这位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勇士,在漫长的边境线上锐不可当,杀得敌人纷纷溃逃。寥寥七字,在读者面前树立起一位骁勇善战、所向披靡的英雄形象。
第三、四句,诗人从描写战争一下宕开,转而对历史发出深沉的叹惋:汉高祖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但他竟慑于匈奴的强大而采纳娄敬的和亲政策,万公主嫁给匈奴单于,这是多么令人遗憾啊。显然,诗人在这里不是要评议历史,而是借古讽今,有感而发。戴叔伦所处的时代,正好是唐代社会大转折时期,此时唐王朝拥有的广阔疆域已丧失过半,阴山、燕山以北为回纥所有,陇山、岐山以西为吐蕃所占,大渡河以南为南诏所据。唐王朝统治者并未痛思教训,奋力抵抗,反而采取退让政策,如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就万咸安公主嫁给回纥可汗顿莫贺。当然,对历史上封建统治者为安全边境所采用的和亲政策不能简单否定,但最高统治者以此作为战败的退路,却令有民族气节的爱国志士所不容。因此,诗人在诗中对此表示痛心和鄙视。同此诗前两句对边战的描写相对比,诗人的褒贬爱憎是相当鲜明的。
第二首诗直陈胸臆,歌颂守土抗敌的英雄行动,抒发以身报国的壮志豪情,格调很高,一派豪气。诗的前两句是对边防万士抗敌守土行动的热情礼赞。起句就不凡,写出了唐军的巨大声势。“汉家旌帜”,极写军容的严整,旗帜的鲜明,斗志的旺盛,有了这样的队伍戍边御敌,哪有不胜之理?“满阴山”三字,既点明了战争发生的地点,又表现了唐军漫山遍野,锐不可当。正因为唐军占了优势,才有消灭一切来犯敌人的决心,才发出“不遣胡儿匹马还”的豪言壮语。阴山是唐代西北边防重地,王昌龄有“但使龙城飞万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出塞二首·其一》)的诗句,都是说祖国边境绝不允许侵略者越过半步,倘若有人斗胆来犯,定会叫他有来无回。对于狡猾而又强悍的敌人,绝不能让他们有逃走的机会,否则还会不时地进行侵扰,后患无穷,所以古代就有“匹马只轮无反者”的战役。这两句是从总体上写唐军戍边御敌的战斗,目的是表现他们的英雄气概。
诗的后两句从个体上写唐军的誓言与决心。“愿得此身长报国”,这掷地有声的语言,是每个戍边万士发自肺腑的声音。这里的“长”字富有表现力,生动地写出了万士永远忠于祖国的赤子之心。正是因为万士们有了这样的爱国之心,才发出“何须生入玉门关”这样不可动摇的豪壮誓言。“何须生入玉门关”用的是东汉名万班超的典故。班超戎马一生,战功赫赫,巩固了汉王朝在西域的统治,保护了当地各族人民,晚年上书乞归:“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此诗反其意而用之,并无贬低班超之意,而是借此表达慷慨献身、立志报国的坚定信念,是对典故的活用。这两句和曹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白马篇》),王维的“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少年行四首·其二》)等一些写爱国的诗句是一脉相承的,充分表现了戍边万士的豪迈气概和自我牺牲精神。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
判词首句“勘破三春景不长”中“三春景不长”是双关语。字面上指暮春,即春末,所以说景不长。实际上指惜春的三个姐姐即元春、迎春、探春这“三春”的遭际悲苦,所以说“景不长”。
第二句“缁衣顿改昔年妆”,缁衣指的是尼姑穿的黑色服装。
这两句是说惜春从她三个姐姐的遭遇中,看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好景不长,决心摆脱世俗,遁入空门。
第三、四句“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具体指出贾府小姐惜春最后出家为尼,再也不是公府千金而是过着"食缁衣乞"的生活。当然,这里的“乞食”并不一定就指像乞丐一样讨饭,但生活艰难,颠沛流离的命运是难以逃脱的。
这首判词写惜春由三个姐姐的不幸遭遇预感到,自己将来也不会有好结果,决定出家为尼。但这条逃避现实的道路凄凉孤独,仍然是行不通的。诗里流露的同情与惋惜,明显地反映了作者的矛盾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