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旨在为李白晚年不幸的遭遇辩护申冤,并为他不平凡的一生写照。 王嗣奭说:“此诗分明为李白作传,其生平履历备矣。”卢世傕认为这是“天壤间维持公道,保护元气文字”(《杜诗详注》)。诗歌本身也是一篇“惊风雨”,“泣鬼神”的传世杰作。李白同辈排行第十二,所以称“李十二白”。
此诗分三大段,一个结尾。第一段从“昔年有狂客”到“青云满后尘”,追述李白于公元730年(开元十八年)和742年(天宝元年)两入长安的经历,对李白的前半生作了高度的概括,同时,对李白诗歌的艺术成就进行了热情的赞颂。前六句记叙李白初游长安事。唐人孟棨《本事诗·高逸》记载:李白初至长安,贺知章“闻其名,首访之。既奇其姿,复请其为文。白出《蜀道难》以示之。读未竟,称叹者数四,号为谪仙。”书中还记载,贺知章读李白的《乌栖曲》后说:“此诗可以泣鬼神矣!”贺知章号“四明狂客”。诗人根据这些史实,赞扬李白妙笔生花,连风雨也为之感到惊叹,连鬼神也为之感动哭泣。李白经贺知章的宣扬,于是名震京师。汨没:埋没。三十年来默默无闻,此后就名满天下了。此诗一开头就显得笔锋突兀,气势不凡。非“狂客之誉”,无以彰“谪仙”之名。而“谪仙”这一美誉出自久负盛名的大诗人贺知章之口,更增加了它的份量。李白初出茅庐,一鸣惊人,恰如演员登台亮相,光彩照人,赢得满堂喝彩。“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这两句历来被人们看成是描写李白的佳句。诗人以高度夸张的手法,盛赞了李白诗歌强大的艺术魅力。落笔能惊动狂风暴雨,说明李白的诗歌气势磅礴;诗成能使鬼神哭泣,说明李白的诗歌感人肺腑。诗人用精妙的语言赞美了李白的旷世才华,而“诗仙”李白也确实有资格接受这一赞誉。从这里可以看出杜甫对李白的推崇和钦敬。
后六句叙写李白二游长安事。“文彩”二句是说李白因擅长诗赋被玄宗召入京,供奉翰林;他那些无与伦比的诗篇必将流传千古。以下四句记叙的是李白供奉翰林期间的事。“龙舟”句见唐人范传正《李公新墓碑》:玄宗“泛白莲池,公不在宴,皇欢既洽,召公作序。时公已被酒于翰苑中,仍命高将军扶以登舟。”“兽锦”句见李白《温泉侍从归逢故人》:“激赏摇天笔,承恩赐御衣。”蔡梦弼《杜诗注》引《李白外传》云:“白作乐章赐锦袍。”李白常被召入宫中为皇帝草拟文告和乐章,因为身受宠待,一些文士慕名追随左右。这时李白意得志满,盛极一时,诗人亦不惜浓墨重彩,加以渲染。诗人通过对李白两入长安的描写,用极为洗炼的笔触就勾勒出一个风流倜傥、飘逸豪放的诗人形象。
第二段从“乞归优诏许”到“诸生原宪贫”,追叙李白于公元744年(天宝三年)春被赐金放还后,南北漫游、潦倒落魄的情景,并回忆自己在与李白相识交往中建立起来的亲如兄弟的深厚感情。“乞归”句,这既是对李白的回护,也是对玄宗的隐讳。李白离京,实际上是遭到张垍、高力士等人的诽谤而被玄宗放逐的。李白离开长安后于这年夏天来到梁宋(今河南开封、商丘一带),与杜甫一见如故,情同手足。“未负幽栖志,兼全宠辱身”是说李白既没有辜负隐幽之志,又能在受宠被重用和遭谗被逐的不同境遇中善自保全自己。这仍是那种回护心情的继续。“剧谈怜野逸,嗜酒见天真”指两人相遇后,李白很能理解自己的“野逸”,即放达不羁,自己也很欣赏李白的“天真”即胸怀坦荡。“醉舞”句指李白的梁宋之游;“行歌”句指李白回到寓家之处山东兖州。这两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一次跳跃,李白从此开始南北漫游。接着四句,笔锋一转,专写李白怀才不遇。虽才华横溢,但宏图未展;仕途受挫,虽道德高尚却无人理解。虽如东汉文士祢衡一样才智卓群,但却难逃像孔子弟子原宪那样穷愁潦倒的命运。
这一段,诗人巧妙地运用了多层对比的手法。首先,李白奉诏入京与赐金放还,通过“宠”与“辱”的对比,说明“乞归”出于被迫,暗讽“优诏许”的虚伪性。其次,才高而命蹇,空有祢衡之俊却难免原宪之贫,诗人通过这一对比控诉了人间的不平。第三,“醉舞”、“行歌”,似乎是一派欢乐气氛,但紧接着写李白的遭遇坎坷、穷愁潦倒,这又形成鲜明对比,原来那不过是苦中作乐。
第三段从“稻粱求未足”到“谁将此义陈”,着重记述李白长流夜郎前后的经历,篇幅寄慨最深,为全篇重点。安史之乱起,李白求仕不得,报国无门,于公元756年(至德元年)秋隐居庐山。正值永王李璘奉玄宗诏节度江陵,率军东下,路过寻阳。李白心怀“扫胡尘”、“救河南”的愿望入了永王幕,却不自觉地卷入了肃宗和永王争权夺位的矛盾漩涡之中。次年一月,永王败死。李白入狱,继而长流夜郎(今贵州正安县)。“稻粱”二句,是说李白受聘不过是为生活所迫,有人说他得了永王的重赂,纯属诽谤。诗人极力将李白入永王幕的政治色彩冲淡,力图在为李白开脱。李白于公元757年(至德二年)冬开始流放,还没到夜郎,于公元759年(乾元二年)夏历三月在渝州遇赦,还憩江夏。因取道岳阳,南赴苍梧避祸。苍梧指湖南零陵、九疑山一带,其地与五岭接壤。“五岭”二句,因格律关系,将时序倒置。前一句指避祸苍梧,后一句指长流夜郎。“三危”,山名,在今甘肃敦煌县南,乃帝舜窜三苗之处。
“几年遭鵩鸟”。西汉贾谊谪居长沙,屋中飞来鵩鸟(即鵩鸟),自认为交了恶运,忧郁而死。李白当时作《放后遇恩不沾》:“独弃长沙国,三年未许回。何时入宣室,更问贾生才?”自比贾生,诗人因此亦以贾生比之。李白卧病当涂以手稿付李阳冰时,作《古风·大雅久不作》压卷,诗中说:“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自比孔子,自伤道穷。“独泣向麒麟”,用的就是这句诗意。
以上六句叙写李白晚年悲惨的遭遇和凄楚的心境。以下六句则是发议论,抒感慨,极力为李白鸣不平。借苏武终于归汉和夏黄公不事暴秦的故事,说明李白不会真心附逆。借穆生辞别楚王刘戊的故事,说明李白能够自重,永王也并未任用他。梁“狱”句,是说李白曾象邹阳那样上书为自己辩护。“已用”二句,是说如果当时因事理难明,李白服了流刑,那么,如今又有谁能够将这些道理去向朝廷陈述呢?一个反问句,把无人仗义执言的感慨表达得深沉幽怒。
而这一段,因为涉及极为敏感的政治问题和微妙的皇室矛盾,须委婉含蓄,故在十二句中有七句用典。本来,诗不贵用事,以防晦涩板滞。但“若能自出己意,借事以相发明,变态错出,则用事虽多,亦何所妨!”(《诗人玉屑》)“薏苡”句,是借题发挥。“几年”二句,是以事比人。“苏武”二句,是以人喻事(“元还汉”是正写,“不事秦”是反说)。“楚筵”句,以彼事喻此事;“梁狱”句,借前人譬今人。这一连串的用典,准确贴切。所以后人评曰:“诗家使事难,若子美,所谓不为事使者也。”(《察宽夫诗话》)最后四句是结束语。诗人称赞李白在垂老之年,仍吟咏不辍,祝愿他早日“病起”,为人间多作好诗。劝李白不要抱怨没有得到皇帝的恩泽,表示自己要设法向朝廷探明究竟。这是在无可奈何中的安慰之词,让老朋友在困境中感到一点人间的温暖。
此诗对仗工稳,辞藻富丽,用典精当。在杜甫的一百二十多首五言排律中,此诗无论在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均不失为上乘之作。
柳永是第一个敢于把生活社会最底层的歌妓们真、善、美的心灵写进词中的人,词境的开拓上有重要贡献。此词描写的就是一位身陷污泥而心向自由、光明、高洁的不幸歌妓的典型形象。词的上片从以往的无情现实落笔铺写,展现这位歌妓厌倦风尘的心理活动,下片由未来的强烈愿望发挥开去,写她对自由生活和美好爱情的渴望与追求。
全词通过一位歌妓的自述,表现她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她刚成长为少女时便学习歌舞了。古代女子年满十五岁,开始梳绾发髻,插上簪子,称为“及笄”,标志成年。由于她身隶娼籍,学习伎艺是为了歌筵舞席之上“娱宾”,以成为娼家牟利的工具。她华灯盛筵之前为王孙公子们歌舞侑觞,由于她年轻,色艺都好,席上尊前,随处博得王孙公子的称赞,对她的一笑(随)地便以千金相酬。可是她意不此,“慵觑”是懒于一顾。可见,她与一般安于庸俗生活、贪得缠头的歌妓们,意趣相异。作者于此婉曲地表现了这一歌妓轻视千金而要求人们的尊重和理解的独特品橡。她风尘中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渴望着有一个正常的人生归宿。歌舞场中的女子青春易逝,有如“蕣华”的命运一样。“华”古通花,蕣华即木槿花。《诗·郑风·有女同车》“颜如蕣华”朱熹注:“蕣,木槿也,树如李,其华朝生暮落。”郭璞《游仙诗》:“蕣荣不终朝。”古人多用蕣华以喻女子青春,虽美艳而难久驻,有似朝开暮落一般。这位歌妓清楚地知道,她的美妙青春也将象蕣华会暗中很快变灭的。“光阴虚度”之后的结局就是常常使她感到困扰和耽忧的问题。她终于赏识者中寻觅到一位可以信任和依托的男子,便以弱者的身份和坚决的态度,恳求救其脱离火坑。他的同情、怜爱和赏识,她看来已是“恩顾”了。歌妓犹命薄如花的女子,求他作主,求他庇护,以期改变自己的命运。“万里丹霄”意即广阔的晴空。而此时她有了可信任的男子,祈求着“何妨携手同归去”,共同缔造正常的家庭生活。从良之后,便表示永远抛弃旧日的生活和那些烟花伴侣,以此来洗刷世俗对她的不良印象。“朝云暮雨”,典出自宋玉《高唐赋》。歌妓由于特殊的职业,送往迎来,相识者甚多,给人以感情不专、反复无常的印象。所以,这位歌妓她恳求、发誓,言辞已尽,愿望热切,力图证明自己非轻浮的女人向社会发出求救的呼声。然而当时的歌妓者要想象正常人一样过着温暖的家庭生活总是难以如愿的,词中女子的愿望恐难实现。
这首词摹拟一个妙龄歌妓的口吻,道出她厌倦风尘、追求爱情的心灵世界。作者似乎只是客观如实道来,字里行间却流露出对备受凌辱的妓女渴望跳出火炕、获得自由的深切同情。全词纯用白描,全以歌妓之口出之,读来情真意切,真挚动人,干净利落,通俗易懂,是柳词中的上乘之作。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