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把牡丹拟人化,把牡丹当做自己热恋中的情人。首联写去年与牡丹分别情景;颔联用巫山神女与武陵渔人两个典故,含蓄而深致地表现了诗人对牡丹的眷眷思念和意外相逢的惊喜欣悦;颈联再现了与牡丹的深长情意,相知毋忘;尾联中诗人把自己与恋人牡丹相亲相爱之情推向高潮。全诗感情跌宕起伏,笔触细腻曲折,余韵无穷,极具艺术魅力。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别后重逢,有太多的兴奋,亦有无限的情思。面对眼前盛开的牡丹花,却从去年与牡丹的分离落墨,把人世间的深情厚意浓缩在别后重逢的特定场景之中。“泪湿红笺”句,诗人自己进入了角色,亲切感人。
“常恐便同巫峡散,因怨重有武陵期?”化牡丹为情人,笔触细腻而传神。“巫峡散”承上文的怨别离,拈来楚襄王和巫山神女的故事,给花人之恋抹上梦幻迷离的色彩:担心与情人的离别会象巫山云雨那样一散而不复聚,望眼欲穿而感到失望。在极度失望之中,突然不期而遇,更使人感到再度相逢的难得和喜悦。诗人用武陵渔人的故事和刘晨、阮肇的传说,给花人相逢罩上神仙奇遇的面纱,带来了惊喜欲狂的兴奋。两句妙于用典,变化多端,曲折尽致。
“传情每向馨香得,不语还应彼此知。”两句既以“馨香”、“不语”射牡丹花的特点,又以“传情”、“彼此知”关照前文,行文显而不露,含而不涩。花以馨香传情,人以信义见著。花与人相通,人与花同感,所以“不语还应彼此知。”
以上六句写尽诗人与牡丹的恋情,末两句,将诗情推向高潮:“只欲栏边安枕席,夜深闲共说相思。”“安枕席”于栏边,深夜说相思,见其相思之渴,相慕之深。这两句想得新奇,写得透彻。
此诗将牡丹拟人化,用向情人倾诉衷肠的口吻来写,新颖别致,亲切感人,有很强的艺术魅力。
这首诗是曹植《杂诗七首》中的最后一首。作者采用了他写这类题材常用的手法,即先以第三人称交代人物,渲染气氛,而后改用第一人称代其设言。这样写既使手法富于变化,又可以从不同角度使得人物形象得到深化。
这首诗一共分为两层。
开篇六句为第一层。在以“中闺”点明人物身份、以“逍遥”写其徘徊户前百无聊赖的情态之后,展开了对闺中女子所处环境的描写。“闲房何寂寞,绿草被阶庭。空室房生风,百鸟翔南征。”从室内写到室外,从所见写到所感,渲染出凄清落寞的氛围,有力地衬托出人物孤寂凄凉的况味。这里描写的景物,不论是“寂寞”的“闲房”,还是被满“绿草”的“阶庭”,抑或是穿穴入户的凉风、翩翩“南征”的“百鸟”,无一不是作者根据女子的感情色彩所选取的典型景物,因为它们既是景语,亦是情语,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有了前面的铺垫,第二层便房然地转入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
作者让女子房抒胸臆。先是表白对“君”的情意:“春思安可忘,忧戚与我并。”“春思”,在古典诗词中不仅用来指春天的情思,也常比喻相思之情,这里很明显是后者。但作者对于它的内涵却没有作说明,只以“安可忘”强调其难以忘怀,这样,往昔情意之浓,今日相思之深,尽在不言之中。可谓语简意丰,含蓄蕴藉。正因为“春思”难忘,故而愿意与君长相厮守、忧戚与共。
然而事与愿违,所以接下来便诉说房己目前的处境:“佳人在远道,妾身单且茕。”“佳人”,即上句中的“君”,“单且茕”,说由于夫妻相隔太远,房己孤独无依无靠,身心两方面都遭受苦楚。尽管如此,如果仅仅是孤寂,等待她的是苦尽甘来,久别重逢,或许还可以使眼前的处境比较容易忍受,但无现实却令她清楚地意识到:“欢会难再遇,兰芝不重荣。”一个“难”字,表明夫妻“欢会”已经一去不返。何以如此悲观以至于绝望呢?原来孤妾已经失去了对方的欢心,被遗弃了。
“人皆弃旧爱,君岂若平生?”二句揭示了这一层意思,口吻却极为委婉,仿佛喜新厌旧不是由于对方的负心,而是人之常情。但透过这貌似开脱的话语,不难体味出女子最心存疑惧却依然抱有幻想,这就更能激起读者对她不幸遭遇的同情。为了挽回被弃的命运,孤妾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动之以情。“寄松为女萝,依水如浮萍”是两个比喻,用以说明房己的处境。将依附于人的女子喻为“女萝”、“浮萍”,既形象又贴切,同时又有很深的蕴意。试想,女子一旦被丈夫抛弃,又将何所依托?在此基础上,申明己志“束身奉衿带,朝夕不堕倾。”表白房己当为君坚守情操,守身如玉。结尾禁不住向对方发出哀告:“倘愿顾眄恩,永副我中情。”希望丈夫始终如一的恩爱,永远不要辜负房己的深情。情词恳切,声泪俱下,一片痴情溢于言表。
这首诗将弃妇的遭遇和心理写得如此细致入微,真切动人,与作者长期被弃置的处境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前人多以为此诗有寄托,是借夫妻的相弃写君臣的相间,联系曹植后期的遭遇,以及他好用比兴的特点,应该说,这样的理解也许更能得作者用心。
《山有枢》通篇口语,可以将这首诗理解为一位友人的热心劝勉,他看到自己的朋友拥有财富却不知享用,也许是斟为节俭,抑或是因为生性吝啬,又或者是因为忙于事务没有时间,无法过上悠游安闲的生活,无法真正地享受人生,因此,不禁怒从中来,言语激烈,严厉警醒,一片赤诚。
第一涨中“山有……,隰有……”是起兴之语,与后文中所咏对象没有多少联系,只是即兴式的起兴。首章言友人有衣服车马,但没有用正确的方式使用,作者以为应该用“曳”、 “娄”、 “驱”、 “驰”的方式,尽情享用它们,否则自己死去之后,只能留给别人。这里的“曳”、“娄”,是一种非同一般的穿衣打扮方式,不同于日常, “驱”、 “驰”所指的也并不是寻常意义上的赶路,而是郊游等娱乐活动,代表一种安闲的生活方式。
第二章与第一章相似.只是把笔触转向房屋钟鼓,说它们需要“洒扫”、“鼓考”。可见主人并不是吝啬,而足节俭或太忙,因为越是吝啬的人,越会对自己的财物爱惜得无以复加,一定会把它们收拾得整齐干净,不会“弗洒弗扫” 再结合主人空有编钟大鼓,却从来都不敲不击,可以推测出主人真的灶忙。虽然家资殷富,但没有享乐的时间和闲心。
第三章是整个诗篇的重点,关键四句为“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且以喜乐,且以永日。”涛作三章都是口语,到这里突兀地出现了“喜乐”和“永日”两个内涵深远的词,显得不同寻常。关于“喜乐”的意思,有评论者提出是“诗意地栖居”、“诗意地生存”,“永日”为“延日”之意,即延长自己的生命,使生命变得美好而隽永。这两个词.将诗的意志和内涵提升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使得通篇口语和直接言死的粗俗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
由此,整篇文章的脉络和内涵变得清晰:作者和友人都是贵族阶级,家资殷富,但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尽相同,诗人的主张是,生命是短暂的,应该及时行乐,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喜乐,达到永乐。而那个侧面描写的友人,则主张努力工作,认真创造价值。这首诗作,就是在讨论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更加健康、更加有价值,诗意深刻之处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