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说》是一篇说理文,似寓言而实非寓言,用比喻说理却并未把所持的论点正面说穿,没有把个人意见强加给读者。通过形象思维来描述千里马的遭遇,提出事实,省却了讲大道理的笔墨,作者利用了古汉语中虚词(语助词、感叹词和连接词),体现出一唱三叹的滋味和意境。伯乐的典故几次被韩愈引用(见韩愈所作的《为人求荐书》及《送温处士赴河阳序》),可见韩愈命运的坎坷。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是从正面提出问题,“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从反面展开议论。说明千里马和伯乐的信赖关系是如此的密切。在韩愈看来,世上缺乏的不是人才,而是发现人才的人。所以说课文中流露的是作者怀才不遇之情和对统治者埋没、摧残人才的愤懑和控诉。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一开篇就奇峰突起,发人之所未发,点明全文主旨。这句话还包含着一个反题,即“无伯乐,则无千里马”,说明千里马的命运与伯乐的依赖关系。换句话说,就是除伯乐而外没有人能识别千里马。
“祇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具体地描绘了千里马没有遇见伯乐的可悲的遭遇。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的痛惜之情。
“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这两句揭示了千里马的才能为何被埋没的根本原因。“不知”,这正是问题的要害。一天能跑千里的马,一顿有时会吃光一石小米。是说才能、本领特殊,食量也特殊。喂马的人不懂得它能一天跑上千里而一般地喂它,怎么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
“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通常数量的喂养,常马吃饱了而千里马远没有吃饱;没吃饱的当然比不上吃饱的,本领自然发挥不出来。这正是说明,千里马喂养不得法,便无法显示它的本领。这一句描述了千里马因肚饥而无法发挥才能的痛苦。
文章写到这里,作者还觉得不够,又接着用“鸣之而不能通其意”,从“人”的方面再做深入一层的刻画。使文章生动深刻,也表现出作者的愤激。作者并没有立即谴责这种不识马的“人”,反而让他面对着千里马不懂装懂,还说“天下无马”。意思是说,这样的“人”在主观动机方面还是不错的,他并非不想选拔人才,并非没有求贤用贤之心,无奈贤人贤才太“少”了。明明是“人”的主观上出了问题,却把这种局面的形成推给客观条件的不如意、不理想。眼前就是一匹千里马,食马者却对着千里马发出了“天下无马”的慨叹,认为这不过是一匹连常马也不如的马。这是作者的讽刺。文章写至此处,作者立即点明主题,用呜呼!其真无马邪(yé)?其真不知马也!结束,把“无马”和“不知马”这一矛盾形成一个高潮。这是韩愈凝聚浓缩手法的结果。
该诗的第一、二句诗人以写实的手法描写了一位两鬓斑白的“京师旧乐工”,第三、四句诗人歌颂了老乐工不忘故国礼乐的深情。这首诗既具有缘事而发的现实性,又蕴含着作者御敌复国的心愿,思想内容深刻感人。诗人在诗中连用古代乐舞术语,表达了他的“复古之心”。
这首诗既具有缘事而发的现实性,又蕴含着作者御敌复国的心愿。虽然此诗的题注直接与乐舞有关,但诗本身却不是引导人们去观赏什么轻歌曼舞,而是启迪人们去进行历史的回顾。所以演员出场前毋庸描写“整顿衣裳起敛容”(白居易《琵琶行》)的过程,上场后观众看到和听到的也不是婆娑舞姿和婉啭歌喉,而是“紫袖当棚雪鬓凋”,原来台上是一位毛发脱落两鬓雪白的老者。题注告诉读者,“真定舞”者系“京师旧乐工”。不言而喻,京师的乐工之所以从中原来到朔方,是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攻破汴京,掠走徽钦二帝连同宗室、后妃、教坊乐工,技艺工匠等人众。无疑此诗中的“紫袖”也是“靖康之变”的受难者。从靖康二年(1127年)到范成大使金的乾道六年(1170年),已整整四十三年。当年即使是“破瓜年纪小腰身“(宋谢幼槃词)的名优达伎,至今也差不多是年近六旬的老人了。所以“雪鬓凋”即是诗笔,也是写实,很耐人寻味,感慨良深。
这里以“紫袖”代表“真定舞”者。因为中国许多诗赋中,仙女被通“紫妃”,这里以“行头”代替舞者,意为四十多年前天仙般的舞伎,如今已经鹤发凋零了。
“曾”这个副词,在这首诗中不仅表示时间,主要是使第一、第二句的意脉紧密相连,两者的主体都是“紫袖”,别看眼前台上的这位舞者鬓白发凋,当年也是上过大场面的,曾伴随着广乐和云韶翩翩起舞。广乐和云韶原是神仙和天子的音乐,如今由“虏乐”取而代之,这就意味着民族的灾难和王朝的更迭,这是作者难以忘怀和不堪忍受的国耻。此次使金就是要为民族和朝廷争一口气。所以作者的醉翁之意不在舞裙歌扇,而是无时无刻不在虑及国家的兴亡。此诗中对广乐和云韶的津津乐道,其原因正在于此。
这首绝句中最难理解的是第三句“老来未忍耆婆舞”。有一种注解说“耆婆”亦作“岐婆”,“耆婆舞”就是“胡妇”、“番婆”的“胡”舞。但根据《礼·曲礼上》和《国语·吴语》的有关记载和注释,“耆婆”就是六十岁的老婆婆,没有“胡妇”的意思,即使外来意,称其为名医,也不含贬意。上述耆婆即岐婆的解释,或许是因为耆、岐同音的缘故。联系第一句的“雪鬓凋”,追溯一下舞者的经历,再细审当句中的“未忍”二字,这样联想起杜甫《忆昔二首》其二中“宫中圣人奏云门……伤心不忍问耆旧,复恐初从乱离说”的诗句。杜甫诗中既有“云门”又有“耆旧”的用语。范成大写《真定舞》一诗时,不一定想到杜甫的这首诗,但两首诗的题旨却不无相通之处,用古人的话说: “此痛乱离而思兴复也……道路尽为豺狼,宫中不奏云门矣。乱后景象,真有不忍言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三)在古人看来,法度及正声乐舞的存亡,关乎社稷的兴废。安史之乱后,唐朝社会豺狼当道,宫中不奏云门。为此杜甫以中兴事业望诸代宗。范成大的心情与杜甫相类似,在他使北途中,从临安至幽燕,亲眼看到“虏乐悉变中华”,这与“隆兴议和”后宋孝宗对金人处处退让、完全失去了恢复中原的锐气有关联。像杜甫期望唐代宗中兴一样,南宋朝野的抗金派人士多么希望孝宗皇帝起用抗战派收复河山、中华大地处处重奏“高平曲破”。这些话范成大自然不敢公开说出,只得象杜甫一样借盛世乐舞,寄托其婉讽之意。这是从作者方面来说。从舞者方面来说,一个年届六十的老人,本已不忍耆婆之舞,但是紧接下去第四句“黄钟”大吕的洪声促拍,恰合当年的“云门”之舞,即使老境已至、鬓发凋零,依然“尚舞高平曲破”。作者所激赏的正是“京师旧乐工”的这种不忘故国礼乐的深情。
如上所述,此诗的思想内容是相当深刻感人的,范成大在诗中罗列古代乐舞术语,借以表达他的“复古之心”。
一联写同伴归尽,只有大雁独自飞翔,写“离群”切题。二联写孤雁神态,先写失群原因,再写失群后的仓皇。三联写失群的苦楚。尽管振羽奋飞,仍然是只影无依,凄凉寂寞。四联写疑虑受箭丧生,表达诗人的良好愿望和矛盾心情。徐培均认为,这首诗“字字珠玑,没有一处是闲笔;而且余音袅袅,令人回味无穷,可称五律诗中的上品。”
这是一只悲伤而执着的孤雁:它不饮,不啄,只是一个劲儿飞着,叫着,追寻它的同伴。诗人同情失群的孤雁,其实是融入了自己的思想感情。
这首诗题名《孤雁》,全篇皆实赋孤雁,“诗眼”就是一个“孤”字。一个“孤”字将全诗的神韵、意境凝聚在一起,浑然天成。
为了突出孤雁,首先要写出“离群”这个背景。所以诗人一开头便说:“几行归塞尽,念尔独何之?”作者本是江南人,一生中常在巴、蜀、湘、鄂、秦、陇一带作客,多天涯羁旅之思。此刻想是站在驿楼上,极目远望:只见天穹之下,几行鸿雁,展翅飞行,向北而去。渐渐地,群雁不见了,只留下一只孤雁,在低空盘旋。我们从“归塞”二字,可以看出雁群是在向北,且又是在春天;因为只有在春分以后,鸿雁才飞回塞外。这两句中,尤应注意一个“行”字,一个“独”字。有了“行”与“独”作对比,孤雁就突现出来了。“念尔”二字,隐蕴诗人同情之心。古人作诗,往往托物寓志,讲究寄兴深微。“念尔”句写得很妙,笔未到而气已吞,隐隐地让一个“孤”字映照通体,统摄全局。“独何之”,则可见出诗人这时正羁留客地,借孤雁以写离愁。
颔联“暮雨相呼失,寒塘欲下迟”,是全篇的警策。第三句是说失群的原因,第四句是说失群之后仓皇的表现,既写出当时的自然环境,也刻画出孤雁的神情状态。时间是在晚上,地点是在寒塘。暮雨苍茫,一只孤雁在空中嘹嘹呖呖,呼寻伙伴。那声音是够凄厉的了。它经不住风雨的侵凌,再要前进,已感无力,面前恰有一个芦叶萧萧的池塘,想下来栖息,却又影单心怯,几度盘旋。那种欲下未下的举动,迟疑畏惧的心理,写得细腻入微。可以看出,作者是把自己孤凄的情感熔铸在孤雁身上了,从而构成一个统一的艺术整体,读来如此逼真动人。诚如近人俞陛云所说:“如庄周之以身化蝶,故入情入理,犹咏鸳鸯之‘暂分烟岛犹回首,只渡寒塘亦并飞’,替鸳鸯着想,皆妙入毫颠也。”(《诗境浅说》)颈联“渚云低暗度,关月冷相随”,是承颔联而来,写孤雁穿云随月,振翅奋飞,然而仍是只影无依,凄凉寂寞。“渚云低”是说乌云逼近洲渚,对孤雁来说,便构成了一个压抑的、恐怖的氛围,孤雁就在那样惨澹的昏暗中飞行。这是多么令人担忧呵!这时作者是在注视并期望着孤雁穿过乌云,脱离险境。“关月”,指关塞上的月亮,这一句写想象中孤雁的行程,虽非目力所及,然而“望尽似犹见”,倾注了对孤雁自始至终的关心。这两句中特别要注意一个 “低”字,一个“冷”字。月冷云低,衬托着形单影只,就突出了行程的艰险,心境的凄凉;而这都是紧紧地扣着一个“孤”字。唯其孤,才感到云低的可怕;唯其只有冷月相随,才显得孤单凄凉。
诗篇的最后两句,写了诗人的良好愿望和矛盾心情。“未必逢矰缴,孤飞自可疑”,是说孤雁未必会遭暗箭,但孤飞总使人易生疑惧。从语气上看,象是安慰之词──安慰孤雁,也安慰自己;然而实际上却是更加耽心了。因为前面所写的怕下寒塘、惊呼失侣,都是惊魂未定的表现,直到此处才点明惊魂未定的原因。一句话,是写孤雁心有余悸,怕逢矰缴。诗直到最后一句“孤飞自可疑”,才正面拈出“孤”字,“诗眼”至此显豁通明。诗人飘泊异乡,世路峻险,此诗以孤雁自喻,表现了他孤凄忧虑的羁旅之情。
清人刘熙载说:“五言无闲字易,有余味难。”(《艺概·诗概》)崔涂这首《孤雁》,字字珠玑,没有一处是闲笔;而且余音袅袅,令人回味无穷,可称五言律诗中的上品。
这是一首应制的七言歌行,记述武后访问龙门之事。史载:武后游龙门,命群官赋诗,先成者赐以锦袍。左史东方虬诗成,拜赐坐未安;之问诗后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称善,乃就夺锦袍衣之。
此诗的几个词语需要解释。“黄道”是太阳的轨道,因此也就是帝王之道。“鼎”是王朝正统的象征。“瑶池”是周穆王与西王母欢宴的地方,这里暗示过度奢侈或纵欲的要求。
宋之问赞美武后的出游,用了许多较早的京城歌行的技巧,但他将夸张的描写诗句连接成近于叙述的形式,显得更加复杂。七世纪七十年代的京城诗人从京城赋中借来结构,以某种讽喻或否定的反应修饰他们对声色之美的赞扬。这种结尾在这里是不合适的,甚至是危险的。可是,诗人仍然需要以某种道德评论结束诗篇,所以宋之问在结尾赞美了武周政权的正统性及道德力量。
这首诗不时出现宫廷宴会诗的惯例。最先出现的两句七言诗(第五、六句)不对偶,但是随着诗人开始描写风景,各联诗就完美地相配了。诗人也未放弃宴会结束的长段描写,落日和淹留的快乐都写得与宴会诗一样得体。这种华美的描写风格一定曾经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当杜甫在安禄山叛乱后,回忆唐朝失去的繁盛时,常常哀伤地模仿这种宫廷描写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