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代宫人所作的怨词。首句写夜来不寐,梦想君王临幸;二句写忽闻前殿歌声,君王来幸无望;三句写红颜犹在,君恩已断之苦;四句写再幻想君王可能来幸,于是斜倚熏笼,坐待至天明,终成泡影。全诗语言明快自然,感情真挚而多层次,细腻地刻划了失宠宫女千回百转的心理状态。
诗的主人公是一位不幸的宫女。她一心盼望君王的临幸而终未盼得,时已深夜,只好上床,已是一层怨怅。宠幸不可得,退而求之好梦;辗转反侧,竟连梦也难成,见出两层怨怅。梦既不成,索性揽衣推枕,挣扎坐起。正当她愁苦难忍,泪湿罗巾之时,前殿又传来阵阵笙歌,原来君王正在那边寻欢作乐,这就有了三层怨怅。倘使人老珠黄,犹可解说;偏偏她盛鬓堆鸦,红颜未老,生出四层怨怅。要是君王一直没有发现她,那也罢了;事实是她曾受过君王的恩宠,而现在这种恩宠却无端断绝,见出五层怨怅。夜已深沉,濒于绝望,但一转念,犹翼君王在听歌赏舞之后,会记起她来。于是,斜倚熏笼,浓熏翠袖,以待召幸。不料,一直坐到天明,幻想终归破灭,见出六层怨怅。
一种情思,六层写来,尽缠绵往复之能事。而全诗却一气浑成,如笋破土,苞节虽在而不露;如茧抽丝,幽怨似缕而不绝。短短四句,细腻地表现了一个失宠宫女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夜来不寐,等候君王临幸,写其希望;听到前殿歌声,君王正在寻欢作乐,写其失望;君恩已断,仍斜倚熏笼坐等,写其苦望;天色大明,君王未来,写其绝望。泪湿罗巾,写宫女的现实;求宠于梦境,写其幻想;恩断而仍坐等,写其痴想;坐到天明仍不见君王,再写其可悲的现实。
全诗由希望转到失望,由失望转到苦望,由苦望转到最后绝望;由现实进入幻想,由幻想进入痴想,由痴想再跌入现实,千回百转,倾注了诗人对不幸者的深挚同情。
这是一首拟古诗,通过描写汉初与匈奴的边境战争,歌颂了当时边防将士浴血奋战,保卫疆土的功绩,反映了唐初对外战争的某些现实。
诗的首联是严整的对句。“将军出紫塞,冒顿在乌贪”指出交战的双方,又介绍交战的地理背景。能征善战的单于冒顿,杀父自立,灭东胡,逐月支,征服丁零,侵入秦之河南(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地,势力强盛。西汉初年,不时进一步南下侵扰,严重影响西汉王朝。这里以“冒顿”对“将军”,冒顿既已如此勇猛,那么“将军”自然也是身手不凡的。这里为下文的酣战作铺垫。“乌贪”与“紫塞”相对,说明是在异域的。“紫塞”是古代人们对长城的习惯称谓。紫色,象征着高贵、庄严,不可侵犯,正与乌相对。“乌”字后再加以“贪”字,更易使人产生鄙薄感。诗歌利用字词的形、义及色彩在人们心中的定势,巧妙地造成一种邪不压正的气势,既为下文作铺垫,又表现必胜的信心。
“笳喧雁门北,阵翼龙城南”,照应首句,指出“将军出紫塞”的原因。敌人如此猖狂,汉军自然要奋起抗敌。下句的“阵翼龙城南”也因此有了着落。不但正面迎击,还左右包围,两翼的战阵已达“龙城南”——直捣敌巢。足见汉军之强大,英勇抗击外敌的浩然正气充斥字里行间。
“雕弓喧宛转,铁骑晓参驔”,进一步描写抗敌将士的战斗生活。他们严阵以待喧不释弓,晨不离鞍,随时准备飞矢跃马,追奔逐北。比起“枕戈待旦”,“喧抱玉鞍”这样的描写新颖而有气魄。“宛转”“参驔”,既恰当地表现了前方将士紧张而又镇定自若的心情,又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应须驻白日,为待战方酣”是流传千古的名句。诗里虽没具体说明这次交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但白日即将结束,战斗还在激烈地进行。将士们等待迎接决战的胜利,因此从心底发出了呼唤:“太阳呀!请您留下来,让我们与敌军决一雌雄!”日出日落是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应须驻白日”的呼唤,表面悖理而近痴,实则生动地表现了将士们高昂的斗志。这是由“安得长绳系白日”诗句变化来的。结尾以“战方酣”三字,并未直说战争的胜负,但孰胜孰负已然明了,因为第二联已表明直捣敌巢——阵翼龙城南了。总体来说,这是一首裁乐府以入律的佳作。
此词为苏轼于熙宁五年(1072)至七年在杭州通判任上与当时已八十余岁的有名词人张先(990-1078)同游西湖时所作。
作者富有情趣地紧扣“闻弹筝”这一词题,从多方面描写弹筝者的美丽与音乐的动人。词中将弹筝人置于雨后初晴、晚霞明丽的湖光山色中,使人物与景色相映成趣,音乐与山水相得益彰,在对人物的描写上,作者运用了比喻和衬托的手法。
开头三句写山色湖光,只是作为人物的背景画面。“一朵芙蕖”两句紧接其后,既实写水面荷花,又是以出水芙蓉比喻弹筝的美人,收到了双关的艺术效果。从结构上看,这一表面写景,而实则转入对弹筝人的描写,真可说是天衣无缝。据《墨庄漫录》,弹筝人三十余岁,“风韵娴雅,绰有态度”,此处用“一朵芙蕖开过尚盈盈”的比喻写她,不仅准确,而且极有情趣。接着便从白鹭似也有意倾慕来烘托弹筝人的美丽。词中之双白鹭实是喻指二客呆视不动的情状。
下片则重点写音乐。从乐曲总的旋律来写,故曰“哀筝”,从乐曲传达的感情来写,故言“苦(甚、极的意思)含情”;谓“遣谁听”,是说乐曲哀伤,谁能忍听,是从听者的角度来写;此下再进一步渲染乐曲的哀伤,谓无知的大自然也为之感动:烟霭为之敛容,云彩为之收色;最后再总括一句,这哀伤的乐曲就好像是湘水女神奏瑟在倾诉自己的哀伤。湘灵,用娥皇、女英之典故。词写到这里,把乐曲的哀伤动人一步一步地推向最高峰,似乎这样哀怨动人的乐曲非人间所有,只能是出自像湘水女神那样的神灵之手。与此同时,“依约是湘灵”这总绾乐曲的一句,又隐喻弹筝人有如湘灵之美好。词的最后,承“依约”一句正待写人,却又采取欲擒故纵的手法,不仅没有正面去描写人物,反而写弹筝人已飘然远逝,只见青翠的山峰仍然静静地立在湖边,仿佛那哀怨的乐曲仍然荡漾在山间水际。“人不见,数峰青”两句,用唐代诗人钱起《省试湘灵鼓瑟》诗“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是那样的自然、贴切而又不露痕迹。它不仅意象动人,而且在结构上还暗承“依约是湘灵”一句,把上下用典结合起来。“数峰青”又回应词的开头“凤凰山下雨初晴”描写的雨过山青的景象,真可谓言尽而味永。
这首诗描写诗人登高远望,面对夕阳古道,荒草野冢时的所感所思。全诗采用虚实结合的手法兼以联想,刻画出一个寂寞、寒荒、阴森的景象。这首诗表现出诗人虽有自卑,但至死也不甘雌伏的斗志。
首联写作者看到的夜景及内心之愁。“东风吹绽红亭树,独上高原愁日暮。”这两句具有象征意义。东风吹得红亭的树上绽开了花朵,这本是一种美丽的景色,但暗夜却已经要来到了。没有人感觉到这繁华中潜伏着的危机,只有他一个人为此而忧愁。为什么,就因为他远远高出于众人之上,他站在山顶。
颔联写诗人对众人的轻蔑。“可怜骊马蹄下尘,吹作游人眼中雾。”他们只不过是一些在贵人所骑的骊马边讨生活的可怜虫,他们为骊马所扬起的灰尘迷住了眼睛,什么都看不见。而那些骑在骊马上的贵人呢,当然也都处于这位“独上高原”的诗人的脚下。他可怜这些卑贱的人物,他是高踞于他们之上的智者。不过,这同时也是写实,写出了他从高原往下望的感觉。
颈联交代时间的流逝。“青山渐高日渐低”只是一般性的过渡。“荒园冻雀一声啼”则是点睛之笔。这句不仅极写景色的萧杀、荒凉,同时也是诗人的自我写照。这个高出于众人的智者,在现实中却又是如此地遭到冷遇,如此凄凉,不过是荒园的一只冻雀,他的啼声虽然划过了垂暮的天空,引起闻者的战栗,但他的啼声又能传到多远,引起多少人的注意。这里,诗人从极度的自尊转到了极度的自卑,但在自卑中仍然显现出兀傲不平。
尾联是作者的怀古联想。“三归台畔古碑没”极写荒凉,是“青山渐高日渐低”的引伸,下句进一步写至死不渝的兀傲、永不屈服的精神,是“荒园”句的引伸。石马的嘶鸣固然出于想像,但在这想象中却正显示了诗人至死也不甘雌伏的斗志,不过这同时又是绝望的挣扎,因为这到底只是一种没有现实性的想象。
早在《庄子》或《楚辞》中就已第一次出现了高出于众人的独醒者的形象,但这首诗写出这样的自尊与自卑相混合的感情,反映出这样的绝望挣扎的心情,塑造出荒园冻雀、嘶鸣的坟间石马的尖锐形象,在我国诗歌史上却似尚属初见。因而它具有独特的魅力和开创的性质。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