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现实主义诗人皮日休著有《牡丹》: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
这首诗,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只是夸奖牡丹“一花独放,独香天下”的好词而已。私下以为,鉴赏文学作品,一定要从作者的身份乃至当时的历史环境去思量、细琢磨,方有心得。
大家知道,皮日休,是现实主义诗人,他出身贫苦家庭,对晚唐黑暗现实不满。他认为“古之置吏也。将以逐盗;今之置吏也,将以为盗。(《鹿门隐书》)”他肯定人民可以反抗暴君,国君如“有不为尧舜之行者,则民扼其吭,捽其首,辱而逐之,折而族之,不为甚矣。(《原始》)”唐僖宗乾符五年(878),皮日休参加了黄巢起义军。黄巢入长安称帝,皮日休任翰林学士。他曾把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奉为“圣人”。他说:“欲知圣人姓,田八二十一;欲知圣人名,果头三屈律。”由此,可看出他对农民起义领袖的敬慕之情。
这首歌颂牡丹的诗,从表面看,他赋于牡丹以坚强的性格,描写它敢于在晚春末日一花独放,花中称王的高大形象和气魄,颇似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写的《不第后赋菊》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题旨。黄巢写自己敢于藐视李唐王朝,决心推翻李唐王朝的气魄。皮口休这首《牡丹》诗,又似在通过花王牡丹暗示农民起义领袖,从而歌颂黄巢敢于反抗现实称王天下的气魄和革命精神。
“落尽残红始吐芳。”起句一下子把人们引向一个春色将阑的尾声世界,使人看到落红遍地,一片残败狼藉的景象,让人感到落红难缀,惋惜春天即将逝去。但正是在这春色将阑百花齐谢的晚春时节,被人称道百花之王的“牡丹仙子”却亭亭玉立,一花独放,开始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使人在失望中又感到春的希望。这何尝不是唐王朝病入膏肓,濒于土崩瓦解的来世,黄巢自号“冲天大将军”长安称帝的现实写照呢?
“佳名唤作百花王。”次句紧承上句意脉,诗人像称黄巢为“圣人”一样,同样认为牡丹花能在“我花开后百花杀”的晚春世界,吓人地生气勃发,吐蕊怒放,要稳占春光。它应该登上花王的宝座,享有“百花王”的佳名。
“竞夸天下无双艳。”这句写牡丹芳姿艳质,花光万里,是天下无与伦比的。表面上称赞:“牡丹花品冠群芳,”“牡丹仙子”甲天下。实际上是对“冲天大将军”黄巢的极口赞扬,也是人民竞夸起义领袖的心声。
“独立人间第一香。”这句承上句写花美,而进一步写花香,也暗合黄巢“冲天香阵透长安”的句意。诗人认为牡丹不仅花色绚丽,端正大方,极富大国风度,有“国花”之称,而且是香飘天下,花香万里。又因牡丹开放,时值晚春末日,正是百花凋谢之时,故诗人极口赞扬只有牡丹巍然独立,一花独放,独香天下,是人间第一花香。
《郑风·丰》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是个屈从父母意志的弱女子,她没有对抗父母的干涉。她的遭遇是不幸的,也是值得人们深深同情的。虽然,她未能与心上人结合,但她对心上人的挚爱之情却丝毫没有被时间冲淡,反而更加深切了。在她的脑海里,爱人的容貌是那样的丰满美好,体魄是那样的健壮魁伟。想起这些,她的心中充满了无法消解的悔恨之情!当年的情景历历在目:那时候爱人在巷口、在堂上等她去成亲,幸福生活仿佛在向她招手。但却因父母的变卦,最终她没有能跟他走。如今悔恨之余,她要作最后的努力,呼唤爱人重申旧盟。她幻想自己穿上了盛装,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迫不及待地呼唤男家快来人驾车迎接她过门去成亲。这种由满腹悔恨引起的对幸福生活无限向往的强烈感情,在诗中表现得可谓淋漓尽致。
诗中抒情主人公对幸福生活的强烈向往,在现实中是一种无望的追求。她其实并没有找到越过急流险滩通向幸福彼岸的渡船。在诗中,读者充分了解她的怨恨之情是对着她父母的,但却无法知道她有什么办法能改变父母的态度。她只能幻想有朝一日她的心上人派人来把她迎娶过去。看来等待她的依然是无法改变的可悲命运。可以说,这首诗是对旧社会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强烈控诉。
抒情主人公对爱人的感情是深沉的,对自己屈从于父母的意志流露出极度的悔恨,希望爱人重申旧盟心情表达得极其迫切,一句话,直抒胸臆,酣畅淋漓为此诗抒情的一大艺术特色。一、二两章中抒发的未能与爱人结合的悔恨之情,读者仿佛能听到她的叹息声;三、四两章中抒发的迫切想与爱人结合的向往之情,读者仿佛能听到她的呼唤声。诗中对人物形象的描写和人物心理的刻画,都极其成功,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特别是抒情主人公由深深的悔恨而引起的向往幸福生活的幻觉,这种悲剧意味极浓的感情大跳跃,读者读后不能不为之动容。
这是一首描述普通人家热情待客的小诗。全诗共分四章,形式上全用赋法,颇具雅诗特点,然诗中反覆咏叹者多,渲染描绘者寡,又与风诗相近,故龚橙《诗本谊》谓此《小雅》“西周民风”之一。
诗首章取瓠叶这一典型意象,极言其宴席上菜肴的粗陋和简约,瓠叶味苦,则所食非美味佳肴可知,但主人并没有以微薄而废礼,而是情真意挚地“采之亨之”,并取酒相待,请客人一同品尝。诗中多用代词,加快了节奏,情绪显得欢快跳跃,而首章“亨”、“尝”押韵,属阳部,更为全诗定下了一个热烈高昂的基调。
诗后三章以白头小兔为叙赋对象,从另一面极言菜肴简陋。“一物而三举之者,以礼有献酢酬故也,酒三行而肴惟一兔首,益以见其约矣。”(《传说汇纂》引张彩语)《诗经》时代,关于荤菜,有“六牲”之说,即豕、牛、羊、鸡、鱼、雁(见《礼记·内则》),在正式宴请客人的场合,据礼当备“六牲”,而兔子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就如同北方谚语所谓“狗肉端不上台面”一样。明了这一点,便可看出同是宴饮之诗,《小雅·伐木》有“肥羜(音zhù,小羊)”“肥牡”,《小雅·鱼丽》有“鲿”“鲨”“鲂鳢”“鰋鲤”,和《小雅·瓠叶》中仅有“瓠叶”“兔首”相比,厚薄奢简尽显。正如第一章所叙述的那样,主人并没有因小兔之微薄而废燕饮之礼,而是或炮或燔或炙,变化烹调手段,使单调而粗简的原料变成诱人的佳肴,复以酒献客、酢客、酬客,礼至且意切,在你来我往的觥筹交错中,可以看出主宾之间确实“有不任欣喜之状”(陈延杰《诗序解》)。
从诗歌的表现手法和艺术感染力来看,《小雅·瓠叶》确实算不上雅诗中的上品,但它却具有一定的历史认识价值,这首诗既表现出中华民族悠久的饮食文化传统,又表现出礼仪之邦所独有的尚礼民风和谦虚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