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诗,都是写秦嘉奉役离乡,想与妻子留别,但妻子因病不能回来相见。本来,奉役远别,已是令人感伤之事,又不能与爱妻留别,那更是悲上生悲,因此作诗三首以表达对妻子的依依惜别,苦苦思念之情。
第一首诗歌以议论开头,首先大发对人生的感慨:“人生譬朝露……欢会常苦晚。”诗本应该靠形象思维,此四句却为逻辑思维,这样写一般是容易破坏诗情的,然而这里不仅没有,反而增强了此诗的艺术效果。究其原因,是议论中带着强烈的情感,字字浸血,深切感人,情感的氛围被这四句话造得浓浓的,呈现出直抒胸怀式的议论。而且四句话从大的范围高度概括了人生的短暂和艰辛,使全诗提到一个重要高度来认识诗人和妻子的不能面别之事,给全诗造成一种高格境界。诗歌由虚到实,由议论到叙事,紧接着就将自己未能和妻子面别的前后经过叙写出来。自己要“奉时役”,要和自己的妻子相距一天天遥远,遣车想让妻子回来面别,谁知妻子竟不能回来,看到妻子捎来的信,心情凄怆,“临食不能饭”,痴坐空室,长夜不眠。这段叙述不事假借,不用比兴,只是敷陈其事,但由于叙事中处处含情,字字有情韵,情深意浓。另外由于在叙事时能选取有特征的事物,如写车子的“空往复空还”,看信时的“情凄怆”,临食时的“不能饭”,空房中无人“劝勉”,直至心怀,潸然泪下,不抒情而情自溢于言外。
第二首起笔突兀,以向皇灵发问,一下子将情感推向高峰。人在悲伤的时候,常常要埋怨苍天和神灵。屈原放逐,作《天问》篇,一口气向苍天提出了一百七十多个为什么。蔡文姬在《胡笳十八拍》中,也呼喊“天不仁兮降离乱,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秦嘉在这首诗中开头就提出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既然“皇灵无私亲,为善荷天禄”,那为什么“伤我与尔身,少小罹茕独”,为什么“既得结大义,欢乐苦不足”,作者忿忿不平的心情一下子达到高峰,给全诗定下情感的基调。下面稍作收煞,用和缓的语气,如泣如诉,表达离别之情。或通过比喻:“河广无舟梁,道近隔丘陆。”表示这一去不管道路远近,中间都有种种阻拦,使他和妻子难得相见。或寓情于景:“浮云起高山,悲风激深谷。”感觉到当时高山像起了愁云一样,连深谷中也像发起一阵悲风,以此造成凄清的气氛。或寓情于物,说好马也不听使唤了,车在途中不肯前进。种种主观感受,使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依依惜别的感情色彩。后四句直抒胸怀,又使情感激起一个高潮。“针药可屡进”,而连续不断的愁思是难以忍受的,然后表示自己对爱情的坚贞不渝。从而使全诗的惜别之情得到与前面一致的表现,形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
第三首一开头就造足了起程的气氛。室外,车夫已经赶到,车铃声响起。并用叠字“肃肃”“锵锵”来形容赶车的速度,扬和铃的声音,有匆匆欲行之感。室内却是另一番情景:诗人束带整装,准备起程,再回过头看空房,只能在想像中依稀见到妻子的容貌和形体,在这奉役远行之时,不能与妻子面别,诗人起坐不宁,室内室外,情形不同,但都统一于“起程”,使起程的气氛造得浓浓的。诗人还用赠礼表达对妻子的深情厚意。宝钗、明镜、芳香、素琴都是秦嘉临行前留赠妻子的。秦嘉在《重报妻书》有云:“间得此镜,既明且好,形观文彩,世所希有,意甚爱之。故以相与,并致宝钗一双,价值千金,龙虎组履一绷,好香四种各一斤。素琴一张,常所自弹也。明镜可以鉴形,宝钗可以耀首,芳香可以馥身去秽,麝香可以辟恶气,素琴可以娱耳。”可见这四样东西之珍贵。由于珍贵,自然表达了作者的一片心意。然而作者仍然感叹《诗经·木瓜》中应当拿更好的东西报答对方,自谦地认为:妻子过去赠给自己的东西很珍贵,很多,自己赠给妻子的东西仍然显得很少,很不值钱,因此不能报答妻子对自己的深恩,但可贵的是可以用它来表达自己的一点心意。惟其珍贵却自谦,才更显出诗人的爱是无私的,是极其深厚的。这种一层深似一层的表现方式,又比《诗经·木瓜》篇更胜一筹,得到了更为理想的艺术效果。
“残灯风灭炉烟冷,相伴唯孤影。”起笔便是一副凄凉孤寂之境。夜风骤起,吹灭了摇曳的灯火,香炉里的烟灰早就凉透了。一阵风将房间里唯一的光明和温暖,不由分说地夺走了,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影子,伴着孤零零的词人。
“判教狼藉醉清樽,为问世间醒判是何人?”既然无人作伴,只有清酒陪伴自己。纳兰所说的“醒判”之人,便是屈原这般不随波逐流,英雄式的理想主义者。纳兰又何尝不是在以屈原自喻。身边小人对权势趋之若鹜,纳兰始终冷判以对,保持高洁之心,只是,这样一人对抗千军万马的日子,多么的孤单,多么的凄凉。
“难逢易散花问酒,饮罢空搔首。”纳兰心事无人知,只有友人顾贞观懂他,但是相聚之日不多,不能时常与纳兰互诉衷肠,饮酒作诗。纳兰不住地叹息,别离漫长,相逢苦短,知己已去,剩自己一人面对这早早散了的宴席。酒喝光了,只能对着满桌的空杯搔首长叹。
“闲愁总付醉来眠,只恐醒时依旧到樽前。”这句写得无限凄凉。既然闲愁萦怀,难以排遣,就让酒来麻醉它们吧,然后,再麻醉我自己,换得一时的安稳睡眠。可是醒来之后依然孑然一身,依然愁绪满怀、怕是又要到酒杯面前,喝得大醉一场。
全词表达了词人对友人顾贞观的怀念之情以及对当时身世的无奈,情真意切。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