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首诗是组诗《马诗二十三首》中的第十七首。李贺是唐室宗孙,系出郑王李亮之后。但积久年深,他这唐室宗枝,却早被皇家忘却,直败落到山坡村居、门庭冷落、甲蔬淡饭难于为继的清苦地步。尽管才华横溢,砺志苦读,诗名早著,但由于得不到力者的引荐,他终是不被赏识,只能挣扎于社会下层,于是带着忧愤之情创作了这组诗。
这组诗历来被认为非一时一地之作。吴企明《李贺集》则认为作于元和九年(公元814年),时逢马年,诗人感慨万千,一气呵成创作了这组诗。
造谣之所以有效,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他们形容它的时候,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他们说,你看它有多少羽毛;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它有多少条舌头,多少种声音;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罗织罪名”,何谓“罗织”,此诗一开始说:“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就是“罗织”二字最形象的说明。花言巧语,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
造谣之可怕,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是暗箭伤人。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待其知道,为时已晚。诗中二、三、四章,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嘁嘁喳喳,上窜下跳,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作了极形象的勾勒,说他们“哆兮侈兮,成是南箕”、“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作者对之极表愤慨:“亦谮人者,谁适与谋?”正告他们道:“慎尔言也,谓尔不信!”“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造谣之可恨,在于以口舌杀人,杀了人还不犯死罪。作为受害者的诗人,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诗人不仅投以憎恨,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取亦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正是所谓“愤怒出诗人”。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逃亡者》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野兽不啃他的骨头,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比较,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都是快心露骨之语。
在诗的结尾处,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从而使这首诗成为《诗经》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这个作法表明,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是有感而发之作。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自叙作者遭遇,然后缀以此诗,自抒激愤之情,可以题为“巷伯诗并序”或“巷伯序并诗”的。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
此诗作者孟子,很可能是一位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东汉班固就曾在《司马迁传赞》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小雅·巷伯》之伦”。这个孟子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官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
上片写奇香,渲染烘托,韵趣传神。“公子眼花乱发,老夫鼻观先通。”先从香气刺激人的感官写起,突现出花香之奇特,它不仅袭击得友人曹子方“眼花乱发”,还冲通了词人堵塞的鼻孔,使嗅觉顿时灵敏起来。“领巾飘下瑞香风,惊起谪仙春梦”,则更夸张出香气的威力,其想象力之丰富,令人惊叹。二句用唐朝杨贵妃和李白的故事,以奇铸境。
下片专写瑞香花的浓艳,落想新巧,淋漓博喻。“后土祠中玉蕊,蓬莱殿后辊红。”牡丹历来被称为花中之王,无与伦比,但瑞香花却可与最名贵的牡丹品种相匹敌。人们都说古扬州后土祠中的玉蕊花极其艳丽,洛阳蓬莱殿后的富贵牡丹“程红”举世无双,但是,“此花清绝更纤秾”,瑞香花的“清绝”和它的纤柔浓艳,却都超过了“玉蕊”和“鞓红”。末句“把酒何人心动”意谓对花饮酒哪一个人不为之心动。最后由花过渡到人,暗喻出词人和友人曹子方的才华,都像瑞香花一般“灵草异芳,俟时乃出。词人时因在朝中被群小谗陷,被迫“补外”知杭州,内心郁闷怨愤,壮志难酬,而借古所未有的庐山瑞香花自喻,可谓豪气贯注,斫思灵运。含意深邃,象外有旨。
这是一首咏瑞香花词。极写瑞香花的奇香和浓艳,谓为花中祥瑞。全词咏物兀傲,渲染烘托,层层递进,环环相生,最后繁花落尽见真谛,感人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