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赠翔凤诗中写得较好的一篇,不仅突出了翔凤的好客与学识,而且还写出了翔凤的风采及两人一见如故的深厚友谊。
“游山”二句写翔凤为人。“五岳”在这里泛指名山大川。龚自珍曾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游太湖洞庭二山,翔凤家乡在太湖边,成为作者的“东道主”。他热情地接待了龚自珍,谈学论道、陪同游览。翔凤长龚自珍十六岁,其折节下交给龚自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晚年,龚自珍还写道“长州重到忽思君”。“拥书百城”言宋氏学问之富。《北史·李谧传》有云:“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言拥书万册而学,胜于做百城之诸侯。作者变换李谧字句,言翔凤拥书众多,而且能够统领众书,仿佛学界之“南面王”,而非“书奴”匍匐在书前。宋氏待人热情,是理想的东道主。他坐拥书城,又能驱使书籍,是个会读书的学者,这些有目共睹,龚自珍用精练的诗句把它表现了出来。
“万人丛中一握手”写龚、宋二人初相识的情景。古人描写邂逅相遇,即成知音,曾用“倾盖如旧”来形容。而龚自珍是写两人相知已久,只是茫茫人海,无由相见,因此他们的情感交谊往往存在于思念之中。龚自珍特别爱回忆两人初相识的情景,那是在红尘扰攘的京师,彼此都闻名已久,待亲见其面,自然就有相见恨晚之意。“一握手”含意丰富,有握手即别之意,也有握手谈心之意,给人留下宽阔的想象余地。最末一句写翔凤之风采,《襄阳记》曾云汉末荀彧“至人家,坐处三日香”。后多用以形容高人雅士之风采。诗中变“三日香”为“三年香”,一方面是极言其馨香流芳之久;另一方面从龚、宋相识到写诗之时恰恰三年,意为握手之后衣袖之香至今不灭。可见翔凤的人格力量给诗人感染之深。此句为点睛之笔,不仅突出了翔凤的精神风貌,也表达出诗人对他人格的崇仰。龚诗含蓄精致,包含了丰富的情意。
这首诗将行役之人的羁愁客思,种种难以描摹的心境,写得如感如见,显露行人对行役的厌倦,其中暗含仕途不甚得意的愁怨之情。
所以此诗开头一句采用了迂回的构思,从行旅中随手拈来两个比譬。秋天的池水是清冷的,而行人的神情比这池水更清冷。秋天的景色是凄凉淡漠的,而行人的神情比秋景更加凄凉淡漠。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比喻,而是进一步把两类毫不相干的事物作比较,行人的神情可以和秋景较短量长,只因为它们在凄凉冷漠这一点上有共同之处。这一比较,不仅渲染了“行色”的特征,而且让隐隐的写出了这“行色”体会到了行人的内心。
接下去“远陌”一句补充点出了行旅的具体环境。长长的小路,刚走到尽头,却发现到了河边渡口。这具体鲜明的情景,是诗人旅途奔波的概括,它暗示了行人的孤独寂寞,暗示了旅途奔波的辛苦和不知归宿何处的茫然。这是对上一句的补充,更是对“行色”的加重渲染。就全诗的构思而言,这一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点明了诗中所写,乃是羁旅行愁,而不是其他什么别的内容。有了这一句,上一句才有着落,而后面两句也才有了生发的基础。
诗的后二句,还是从侧面烘托。意思是说,幸好这行色画不出来,若能画出,一定会使人一生发愁。本来,绘画可以画出人的表情,但是在诗人看来,“行色”所反映的内心的凄苦黯淡,无法通过绘画来表现。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是对绘画的功能作判断。
从一方面看,作者认为绘画不能表现这种“行色”,似乎是说绘画之所短;而从另一方面看,诗人的意图却是借绘画之所长来渲染行愁之重。绘画形象具体直观,假如把这行愁再现出来,将使人不胜其愁。这是以形式上的否定,来肯定行愁之重。简单两句中包含了形式与内涵,否定与肯定相反相成的妙趣,留下驰骋想象的空间,避免了正面用笔的重拙滞涩,足见构思之巧妙。
这首诗全从侧面用笔,实处让人体会到行人心情的凄凉冷漠,感受到行愁之沉重,虚处则含蓄不尽,余意悠长。空灵而不空虚,正是其艺术魅力之所在。此诗在宋代享有很高声誉,先是被司马光载入《温公续诗话》,诗人张耒认为此诗“甚工”,以致司马光“不敢以父子之嫌废也”。后来司马池之孙司马宏又把此诗刻于石上,张耒为作记,又借梅尧臣论诗句名评云:“诗之工者,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此诗有焉。”(《张右史文集》卷四十八《记行色诗》)
此词是词人寄赠好友之作,表达对好友的相思相忆之情。上阕写词人因思念好友而形容憔悴,其孤独落寞之感只有思花知晓;下阕说自己为了寻觅友人,以至于梦魂踏上了通往江南的陌生道路与友人相聚。词人与好友不得相见,便想借美梦与好友倾诉心迹,其情谊之深,可见一斑。
上片写春去秋来,他没有一天不在思念好友严绳孙,以至于形容憔悴,与以前判若两人。但他心中这种孤独寂寞之感,除了零落的思花落絮,再无人能知晓。
下片写由思念至深至切而生出梦幻,竟梦到了自己不知路途的荪友的家乡,如此虚拟之笔很浪漫,很感人。但好梦难留,他刚要与好友倾诉别后的相思之意,却突然从美梦中醒来,只听得窗外传来一声雄鸡的鸣叫声,天边已经显出了鱼肚白,令人不胜怅惋。词人与好友不得相见,便想借美梦与好友倾诉心迹,对好友的思念之情溢于言表。其深挚的友情,深切的怀念,在词中表达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