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谢灵运一首典型的山水诗。山水诗大抵有两种写法。作者以某一风景胜地为据点,静观周围山水景物,这是一种写法;另一种,则是作者本人在旅途之中,边行路边观赏,所见之景物是不断变化的。此诗即属于后者。
谢灵运本身写过一篇《游名山志》,文中提到“斤竹涧”。后人或据今绍兴东南有斤竹岭,去浦阳江约十里,以为斤竹涧即在其附近;近人余冠英先生在其所注《汉魏六朝诗选》中则以为此涧在今浙江乐清县东,而乐清是在永嘉附近的。谢灵运在永嘉太守任上的时间是公元422至423年,而长住会稽(今绍兴市)则是公元428年(元嘉五年)以后的事。由于地点的说法不一,这首诗的写作时间因之也较难判定。好在这诗以写景为主,对写作时间不妨存疑。
此诗共二十二句,可分为五节。第一节“猿鸣”四句,写清晨动身出游时情景。第二节“逶迤”四句,写沿山路前行而越岭过涧。第三节“川渚”四句,点出溪行。以上缴足诗题全部内容,概括而精炼。第四节自“企石”以下凡六句,由景及情,联想到深山中幽居避世之人,心虽向往而无由达己之精愫。最后“情用”四句为第五节,以抽象议论作结。全诗结构严密,用词准确,是山水诗之正格。这种凝炼精致的写法极见功力,其源悉来自汉赋。窃以为大谢之山水诗乃以赋为诗的典型之作,此诗自是其代表作之一。
开头“猿鸣”二句,从听觉写起。既听到猿猴鸣叫,便知天已达曙,旅行者应该启程了。但因所居在幽谷,四面为高山所蔽,不易为日照所及,故曙光并不明显。三四句写动身上路,乃看到岩下云层密集,而花上犹有露珠流转,确是晨景。第二节,“逶迤”,指沿着曲折的小路前行。“迢递”,指山遥路远,前面似无尽头。“隈”者,山边之转弯处;“隩”(音郁)者,水涯之曲折处。“逶迤”句是说这是一条依山傍水的斜曲小径,诗人沿此路弯弯曲曲地行进。小路走完,开始登山了,翻过一蛉,须再登一岭(二岭之间山脉中断,故曰“陉”;“岘”,指小山峰),绵延不断。“过涧”句,写越岭后涉涧前行;“登栈”句,写涉涧后再走山间栈道。牵衣涉水为“厉”,“厉急”,涉过急流。“陵缅”,上升到高远处。以上四句详细摹写了自己登山过涧的行程,以下“川渚”四句转入行于溪上的描述。由于川中有渚,故溪路时直时曲。由于溪路千回百转,曲折多变,行人不能预测前面究竟应怎样走,因而一面走一面悬揣,捉摸不定。“苹萍”二句,写溪行所见。大大小小的浮萍都浮贴在水的表层,看不出下面的溪水究竟有多深,仿佛萍下乃莫测的深潭。而菰蒲则挺生于水上,从茎叶中间望下去,能清晰地看到它们的根部插在水底泥中,所以显得水很清浅。
值得研究的是第四节的六句。“企石”句,是说在石上提起脚跟,用脚趾做为全身的力点,去挹取飞溅的泉水;“攀林”句,是说高攀丛林中的树枝,去摘取那还没有舒展开的初生卷叶。“想见”二句,用《九歌·山鬼》“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二句的语意。下面的“握兰”,暗用《山鬼》“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二句语意;“折麻”,又用《九歌·大司命》“折疏麻兮瑶华,将以遗兮离居”二句语意。这里的“山阿人”,乃借喻避居山林与世隔绝的高人隐士,他们的高尚品质为诗人所敬慕,而他们所生活的自由天地则更为作者所向往。可是这样的人只存在于诗人的理想或幻想之中,因此作者所向往和歆慕的那种超脱尘世的生活也就无从成为现实。所以作者说,虽有“握兰”、“折麻”以赠知音的殷勤美意,却只能空空郁结在心中而无由展现出来。基于这四句诗的涵义,可知上面的“企石”二句,并不是作者本人去“挹飞泉”和“摘叶卷”,而是写那位“被薜荔”而“带女萝”的“山阿人”当寻取生活资料时在深山中的具体行动——以泉水为饮,以嫩叶为食:这同样是诗人想像中的产物。如果说“企石”二句只是写实,是诗人本身的行动,那么“挹飞泉”犹可说也;“摘叶卷”又有什么意义呢?谢灵运虽以游山玩水名噪一时,却未必攀摘初生的嫩树叶来果腹充饥。所以应该把这两句看成倒装句式,它们同样是“想见”的宾语。所谓“若在眼”,并不仅是“山阿人”以薜萝为衣而已,还包括了“企石”、“攀林”等等活动。这样,诗境才更活,诗人丰富的想像才体现得更为生动。
最末四句,就沿途所见景物及所产生的种种思想感情略抒己见,结束全篇。“用”,因,由于。意思说:人的感情是由于观赏景物而得到美的享受的,至于深山密林中是否有“山鬼”那样的幽人,则蒙昧难知。不过就眼前所见而言,已足遗忘身外之虑;只要对大自然有一点领悟,便可把内心的忧闷排遣出去了。四句议论虽近玄言,也还是一波三折,以回旋之笔出之,并非一竿子插到底的直说。
前人评谢灵运诗,多讥其写山水景物之后每拖上一条“玄言”的尾巴。这一首也不例外。但如果设身处地为诗人着想,用这样的手法来写诗原是符合人的思维逻辑的。人们总是在接受大量感性事物之后才上升到理性思维加以整理分析,把所见所闻清出一个头绪来,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加以判断,或就自己的身世发出感慨。后人写山水诗亦大都如此,如韩愈的《山石》便是最明显的一例。这并非由谢灵运作俑,而是出自人们思维逻辑的必然。不过谢诗在结尾处所发的议论,往往雷同无新意,是其病耳。
这两首诗是苏轼在去往新城途中,对秀丽明媚的春光,繁忙的春耕景象的描绘。第一首诗主要写景,景中含情。第二首着重抒情,情中有景。
清晨,诗人准备启程了。东风多情,雨声有意。为了诗人旅途顺利,和煦的东风赶来送行,吹散了阴云;淅沥的雨声及时收敛,天空放晴。“檐间积雨”,说明这场春雨下了多日,正当诗人“欲山行”之际,东风吹来,雨过天晴,诗人心中的阴影也一扫而光,所以他要把东风视为通达人情的老朋友一般了。出远门首先要看天色,既然天公作美,那就决定了旅途中的愉悦心情。出得门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迷人的晨景:白色的雾霭笼罩着高高的山顶,仿佛山峰戴了一顶白丝绵制的头巾;一轮朝阳正冉冉升起,远远望去,仿佛树梢上挂着一面又圆又亮的铜钲。穿山越岭,再往前行,一路上更是春光明媚、春意盎然。鲜艳的桃花,矮矮的竹篱,袅娜的垂柳,清澈的小溪,再加上那正在田地里忙于春耕的农民,有物有人,有动有静,有红有绿,构成了一幅画面生动、色调和谐的农家春景图。雨后的山村景色如此清新秀丽,使得诗人出发时的愉悦心情有增无减。因此,从他眼中看到的景物都带上了主观色彩,充满了欢乐和生意。野桃会“含笑”点头,“溪柳”会摇摆起舞,十分快活自在。而诗人想象中的“西崦人家”更是其乐无比: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田间小憩,妇童饷耕;春种秋收,自食其力,不异桃源佳境。这些景致和人物的描写是作者当时欢乐心情的反映,也表现了他厌恶俗务、热爱自然的情趣。
第二首继写山行时的感慨,及将至新城时问路的情形,与第一首词意衔接。行进在这崎岖漫长的山路上,诗人联想到人生的旅途同样是这样崎岖而漫长。有山重水复,也有柳暗花明;有阴风惨雨,也有雨过天晴。诗人不知不觉中放松了缰绳,任马儿沿着潺潺的山溪缓缓前行。马背上的诗人低头陷入了沉思。三、四两句颇见性情,很有特色,脍炙人口。“散材”、“疲马”,都是作者自况。作者是因为在激烈的新、旧党争中,在朝廷无法立脚,才请求外调到杭州任地方官的。“散材”,是作者自喻为无用之才。“搜林斧”,喻指新、旧党争的党祸。即使任官在外,作者也在担心随时可能飞来的横祸降临,即便是无用之材,也畏见那搜林的利斧。作者对政治斗争、官场角逐感到厌倦,就像那久在沙场冲锋陷阵的战马,早已疲惫不堪,很想听到鸣金收兵的休息讯号。所以,作者对自己此时这样悠然自在的生活感到惬意。他在饱览山光水色之余,想到了前几日霏霏春雨给茶农带来的喜悦,想到了为官清正的友人新城县令晁端友。临近新城,沉思之余,急切间却迷了路。诗的最末两句,就写诗人向田园中农夫问路的情形,同时也暗用《论语·微子》的典故:两位隐士长沮、桀溺祸耦而耕,孔子命子路向他们问路,二人回答说:“滔滔者,夭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且而与其从避人之士也,岂若从避世之士哉?”诗人以此喻归隐之意。
两首诗以时间先后为序,依原韵自和,描绘“道中”所见所闻所感,格律纯熟,自然贴切,功力深厚。尤其是第一首“野桃”、“溪柳”一联倍受后人激赏,汪师韩以为是“铸语神来之笔,“常人得之便足以名世”(《苏诗选评笺释》卷二)。其实不仅此联,即如“絮帽”“铜钲”之比拟恰切,“散材”、“疲马”之颇见性情,也是诗中妙对。
本首诗是一首赠别诗。首联谓己与赵曾同在令狐楚和崔戎幕府任职,同乐亦同悲也;颔联谓己附赵之骥尾,且与赵有亲戚关系;颈联谓两人同出令狐门下,曾受其恩,如今徒存宾馆,崔戎已谢世,往事皆空;末联谓岁暮相逢,往事不堪回首,握手言别,各奔东西。
此辞浅意厚、情深之佳构,诗中涉及的四个人关系密切。令狐楚与崔戎是义山早岁受知者,然而崔戎此时已,令狐内征,太原幕散。昔日与诗人同出门下、同处幕府、同受知遇、同有戚谊者,莫过于赵皙。如今为生计所迫,二人亦将劳燕分飞,一东一西。赠行之际,天涯沦落、漂泊无依之慨油然而生。
首联写二人关系的密切:二人都认识吏部令狐相公与故尚书安平公,同在太原幕府呆了两年,其间经历了相同的欢乐,也体验过同样的悲伤。
颔联更深一层写二人的相知:“已叨邹马声华末”,是说二人才华相近;“更共刘卢族望通”,是说二人有亲威关系。该诗至此都是写二人的相同,看来是喜剧,但接下来的颈联却来了个突然的转折:“南省恩深宾馆在”,令狐相公虽是官运亨通,但是已离开太原幕府,二人失去安身之处;“东山事往妓楼空”,安平公已猝然谢世,追游在他身边的往事永成陈迹。
尾联则点明送行之题:时值年末,二人却要分手,东西两隔,让人情何以堪,人世间事,恐再也没有比这更令人难过了。这首诗的佳境在不经意流出而情挚意厚,不在辞之浅深。
此诗音节浏亮,语言流走,乍看似与伤悼崔戎、叹息身世的内容不是非常谐调,然而细读之下,才发现此诗于流走之中透出沉郁悲凉,潜气内转,蕴含无限惆怅。
李白《与韩荆州书》是他初见韩时的一封自荐书。文章开头借用天下谈士的话--“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赞美韩朝宗谦恭下士,识拔人才。接着毛遂自荐,介绍自己的经历、才能和气节。文章表现了李白“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的气概和“日试万言,倚马可待”的自负,以及他不卑不亢,“平交王侯”的性格。文章写得气势雄壮,广为传诵。
李白的《与韩荆州书》在创作上颇具个性。他在漫游荆州时,听说荆州长史韩朝宗喜欢推荐有才之士,便写了这封求荐的信。对于古人而言,尽管这样做也是正常的,但也总是有求于别人的事情。文气大体上总是以谦抑为好,就是说自己的优点,也应含蓄一点。然而李白这篇求荐书,却完全将自己放在与对方平等的地位上,毫无掩饰地讲述自己的才华。把一篇求荐文章,写得文气纵横恣肆,气概凌云。这同样反映了李白纯真无邪的诗人气质,决不因求人而有半点委琐的私意、屈懦的鄙态。这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才华足以用世,而其用世之志,则在于忠义奋发、以报君国。故求韩荐己,同样完全是出于一片公心;而想象韩如能荐己,同样是出于这一片公心。两片公心的相识,两位贤士的相与,这中间自然不必要有任何世俗的表现。这样,就将这封信写得极其光明磊落,内心无私,文风自然就能尽情地抒发。为此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篇原本是世俗交际的文字,却犹如他的诗一样,充分表现出他的个性。这里面所具有的,正是“天生我才必有用”那样的自信。
《与韩荆州书》在写作艺术方面的特点是顿挫跌宕,起伏照应。由古及今,以古人喻韩朝宗达三四次之多。渐次道来,而意在言外,发人深思。一些佳句流传至今,如“龙蟠凤逸”、“颖脱而出”、“扬眉吐气”等。典故使用也恰当得体,起到了激发韩朝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