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史诗,题写于梁元帝萧绎所撰的《金楼子》书页之上,主要内容是抒发对梁元帝萧绎焚书之事的感慨。不过诗中所言焚书的史事是两起,这两起历史事件却不是一回事。
焚书之事,历来最为士人所痛心。书是人类经验认识的结晶,是知识的储藏,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得以沿袭的重要载体是属于人类的财富。焚书之事并不始于秦始皇,焚书之事在秦之后也屡屡有之。不过,秦始皇的焚书无疑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焚书事件,以至于遮掩了其他的焚书之事。如果就书籍而言,秦始皇的焚书所造成的损失却未必大于梁元帝萧绎的焚书。秦始皇焚书影响之大,一是由于是统一政权所采取的大规模行动,地域之广,涉及的人群之多,与此前的六国焚书相比,影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二是秦始皇的焚书是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实行,若有违抗,国家就有严厉的惩处,充分表现了专制政权的粗暴与专横。但是,秦始皇的焚书却并非是“尽焚其书”,而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为了钳制士人的政治批评,确定皇帝“别黑白而定一尊”的绝对权威,李斯建议:“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批曰:“可。”这段文字说得很清楚,在这一次禁焚书籍的政治举措中,有实际的生活功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被禁焚之列,有关社会治理的法令之书也不在被禁焚之列,被禁被焚的是那些会启示人的思想、带动人的思考的书籍,一是史书,二是战国以来的以儒学典籍为首的诸子之书。而这两类书籍的被焚也规定了范围:史书中要焚毁的是非秦国的历史之书,也就是说,只许保留秦的记忆,借此以构建秦之统一天下的历史合理性;诸子之书则禁止在民间流传。朝廷中的博士之官要备皇帝的顾问,要参与政治的决策,仍然需要广泛的知识,故皇家图书馆中收藏的“《诗》、《书》、百家语”不在禁焚之列。因此,秦始皇的焚书是为了在民间实行禁学而愚民的政策,行为虽严酷,焚毁的书籍种类与范围都是有限的。
梁元帝萧绎的焚书就不同了。萧绎自幼好学,酷爱读书,手不释卷,甚至在患眼疾时也是如此。他在一眼失明之后,不便执卷而读,就安排了专人为他朗读,以代自读。而且是每晚五人轮流值班,通宵达旦,诵读不歇。萧绎涉猎甚广,颇以学问自许,曾言:“我韬于文士,愧于武夫。”(《南史》卷八)又在《金楼子序》中说:“窃重管夷吾之雅谈,诸葛孔明之宏论,足以言人世,足以陈政术,窃有慕焉。”他以管仲、诸葛亮为期许,自信有治国平天下之才,而将书籍视为知识与智慧的宝库。因为爱书,故收藏丰富。萧绎在江陵藏书之多,有十四万卷之巨。这里有他的收藏,还有从金陵运来的历代皇家藏书,不仅是经、史、子、集俱全,儒、道释、仙兼备,而且多是珍本。这十四万卷图书是自秦汉以来数百年的精神财富又历尽战乱之后的珍藏。当西魏攻破江陵之夕,萧绎将这批珍藏一炬焚之,又将自己的佩剑在柱上砍折,自叹曰:“文武之道,今夜尽矣!”不将珍藏留于敌人,在萧绎,这是血与泪的共泣,是悲与愤的并发。但看他焚书与折剑,有用则珍藏,无用则焚毁,十四万卷历代珍藏与一把佩剑一样,都不过是他个人的私产。萧绎虽然爱书,却并不尊重文化知识的历史公有性。这样的焚书,对文化传承带来的破坏就要远胜于秦始皇的焚书。
李煜此诗正是着眼于萧绎与秦始皇两件焚书事件的区别而发表感慨。前二句以书卷的华丽装饰与“火烧”对比,说萧绎曾有感于荆州焚书而使王粲作品仅存一篇,但是当他自己焚书之时,却连王粲仅存的一篇也一同焚毁了。这是以沉重的感慨来印证序文中两次出现的“尽焚其书”。后二句说即使酷烈的秦始皇,当年也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民间书籍虽然无存,宫廷典籍尚可流传,因此后人才有可能读到“遗篇”。相比于萧绎行为的绝对与自私,秦始皇的焚书可以说是网开一面,对书籍的文化价值有手下留情之意。这层意思以反问出之,与前二句写萧绎事不仅有对比的效果,也加强了语气,对萧绎之举深感痛心。
古人素来有谶语一说,即本来是偶尔言之的事情,最后却成了事实,仿佛冥冥之中有命运之神在聆听与拨弄,人则“不幸而言中”。李煜就萧绎焚书而作的历史批评,表达了他对书籍价值的认识与珍惜,也见出他有超越一己之私的历史识见。可是当北宋攻破金陵城池之际,他却将南唐三代君主所收藏的典籍字画同样付于火烛,这首诗在某种程度上因此而具有谶语的意味。
历代咏西施的诗,或将她视为以色媚主,使吴王招致亡国杀身之祸的“尤物”,或将她视为灭吴的第一功臣。这首诗却别出新意,揭露了统治者擅权负义的丑恶行径,称颂了西施的远见卓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被俘后,范蠡用美人计,献西施于吴王,让吴王放越王回国,并使吴王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得以灭吴,重建霸业。
首句“计已行”三字,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毫无疑问,西施在实现“霸越亡吴”的谋略方面功不可没,越国对她本该论功行赏。
第二句诗也肯定了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她究竟该得到何种奖赏呢?这一问,使诗显出了曲折,也在读者脑海中掀起了波澜。
第三、四两句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点了题。“西施为越苎萝村西鬻薪之女”,传说勾践携西施归越后,越王夫人暗中派人将她沉尸江底,一说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诗人更相信后说。为什么呢?“西施亦有弓藏惧”一句,可谓独具慧眼,一语破的。“亦有”与下句的“不独”互文对照,更说明在诗人看来,西施是一位聪慧过人的女子,当她牺牲自身拯救了沦亡的祖国后,必然会像范蠡一样具有先见之明,洞察越王的奸恶,也必然会怀着与范蠡 一样的“弓藏惧”作出变名易姓、浪迹江湖的抉择,以免功高震主,成为统治者权力私欲的受害者。这首诗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女人误国的“祸水”观,史识深刻,感慨深婉,行文曲折,体现出“指事类情,又宛转如意”(赵翼)的艺术特色。
此词当为悼念随作者贬谪惠州的侍妾朝云而作,词中所写岭外梅花玉骨冰姿,素面唇红,高情逐云,不与梨花同梦,自有一种风情幽致。上阕通过赞扬岭南梅花的高风亮节来歌赞朝云不惧“瘴雾”而与词人一道来到岭南瘴疠之地;下阕通过赞美梅花的艳丽多姿来写朝云天生丽质,进而感谢朝云对自己纯真高尚的感情一往而深,互为知己的情谊,并点明悼亡之旨。全词咏梅,又怀人,立意脱俗,境象朦胧虚幻,寓意扑朔迷离。格调哀婉,情韵悠长,为苏轼婉约词中的佳作。
词的上阕写惠州梅花的风姿、神韵。起首两句,突兀而起,说惠州的梅花生长在瘴疠之乡,却不怕瘴气的侵袭,是因这它有冰雪般的肌体、神仙般的风致。接下来两句说它的仙姿艳态,引起了海仙的羡爱,海仙经常派遣使者来到花丛中探望;这个使者,原来是倒挂在树上的绿风小鸟(状如幺凤)。以上数句,传神地勾勒出岭南梅花超尘脱俗的风韵。
下阕追写梅花的形貌。“素面翻嫌粉涴”,岭南梅天然洁白的容貌,是不屑于用铅粉来妆饰的;施了铅粉,反而掩盖了它的自然美容。岭南的梅花,花叶四周皆红,即使梅花谢了(洗妆),而梅叶仍有红色(不褪唇红),称得上是绚丽多姿,大可游目骋情。面对着这种美景的东坡,却另有怀抱:“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东坡慨叹爱梅的高尚情操已随着晓云而成空无,已不再梦见梅花,不像王昌龄梦见梨花云那样做同一类的梦了。句中“梨花”即“梨花云”,“云”字承前“晓云”而来。晓与朝叠韵同义,这句里的“晓云”,可以认为是朝云的代称,透露出这首词的主旨所在。
这首咏梅词空灵蕴藉,言近旨远,给人以深深的遐思。词虽咏梅,实有寄托,其中蕴有对朝云的一往情深和无限思恋。作者既以人拟花,又借比喻以花拟人,无论是写人还是写花都妙在得其神韵。张贵《词源》论及咏物词时指出:“体物稍真,则拘而不畅;模写差远,则晦而不明。要须收纵联密,用事合题,一段意思,全在结句,斯为绝妙。”以这一标准来衡量此词,可以窥见其艺术技巧的精湛。
唐代政治腐败的根源之一,就是太监专权。这首诗就是讽刺宦官的。诗题“轻肥”,取自《论语》,用以概括豪奢生活。
开头四句,先写后点,突兀跌宕,绘神绘色。意气之骄,竟可满路,鞍马之光,竟可照尘,这不能不使人惊异。正因为惊异,才发出“何为者”(干什么的)的疑问,从而引出了“是内臣”的回答。内臣者,宦官也。读者不禁要问:宦官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骄横神气一至于此?原来,宦官这种角色居然朱绂、紫绶,掌握了政权和军权,自然骄奢。“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两句,与“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前呼后应,互相补充。“走马去如云”,就具体写出了骄与奢。这几句中的“满”、“照”、“皆”、“悉”、“如云”等字,形象鲜明地表现出赴军中宴的内臣不是一两个,而是一大帮。
“军中宴”的“军”是指保卫皇帝的神策军。此时,神策军由宦官管领。宦官们更是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前八句诗,通过宦官们“夸赴军中宴”的场面着重揭露其意气之骄,具有高度的典型概括意义。
紧接六句,通过内臣们军中宴的场面主要写他们的奢,但也写了骄。写奢的文字,与“鞍马光照尘”一脉相承,而用笔各异。写马,只写它油光水滑,其饲料之精,已意在言外。写内臣,则只写食山珍、饱海味,其脑满肠肥,大腹便便,已不言而喻。“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两句,又由奢写到骄。“气益振”遥应首句。赴宴之时,已然“意气骄满路”,如今食饱、酒酣,意气自然益发骄横,不可一世了。
以上十四句,淋漓尽致地描绘出内臣行乐图,已具有暴露意义。然而诗人的目光并未局限于此。他又“悄焉动容,视通万里”,笔锋骤然一转,当这些“大夫”“将军”酒醉肴饱之时,江南正在发生“人食人”的惨象,从而把诗的思想意义提到新的高度。同样遭遇旱灾,而一乐一悲,却判若天壤。
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方法,把两种截然相反的社会现象并列在一起,诗人不作任何说明,不发一句议论,而让读者通过鲜明的对比,得出应有的结论。这比直接发议论更能使人接受诗人所要阐明的思想,因而更有说服力。末二句直赋其事,写出了江南大地上的一幕人间惨剧,使全诗顿起波澜,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此诗采用了写书的风格,白描的写法,真切地展示了社会的不公。文学作品应反映生活的真实,这首诗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