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诗区别于唐诗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宋诗更重视对画意的表现。考其原因,或许是宋代绘画特别发达,而许多知名作家又每兼具画家和诗人两种身份的缘故(顺便应该提到,宋代的题画诗也较之前代更为发达)。苏轼、米芾诸人固不必说,即如张公庠《道中》:“一年春色已成空,拥鼻微吟半醉中。夹路桃花新雨过,马蹄无处避残红。”郑獬《绝句》:“田家汩汩水流浑,一树高花明远村。云意不知残照好,却将微雨送黄昏。”武衍《湖边》:“日日湖边上小车,要寻红紫醉年华。东风合与春料理,忍把轻寒瘦杏花。”李显卿《溪行》:“枯木扶疏夹道旁,野梅倒影浸寒塘。朝阳不到溪湾处,留得横桥一板霜。”法具《东山》:“窗中远看眉黛绿,尽是当年歌吹愁。鸟语夕阳人不见,蔷薇花暗小江流。”都描写精工,诗中有画。道潜这首诗写蒲苇受风的声形,写蜻蜓在蒲苇上站立不稳的姿态,写临平山下,经行之处满眼盛开的荷花,也是充满浓重的画意,表现了宋诗在这一方面的典型特征。但是,诗人们所追求的诗中有画,并不是诗等于画,而是诗画相通,特色兼具。因为,一般说来,诗是动态艺术,画是静态艺术。此诗虽有画意,但强调了自然景物的声形、姿态,仍带有诗的特点,是二者完美结合的典范。所以,苏轼作为对诗画都非常内行的作家,一见此诗,就为之激赏。宗室曹夫人还根据诗意画了一幅《临平藕花图》。
诗描写五月仲夏临平山下水边风光,是“诗中有画”的佳作。首句推出一个近景:一片水边的蒲草,在风中翩翩起舞,好像是在表现自己轻柔的舞姿。次句,突出描写一只或数只蜻蜓,因风吹蒲动,想要站在蒲草上,总是身不由己,站不住。蜻蜓与风蒲仿佛在互相争戏,颇有风趣。第三句,承上启下,宛转变化,补叙出前两句所写风景的时间、地点、位置,也为结句的写景作了交代和铺垫。第四句,于风蒲背后展开自近到远的风景:在山下道路两边,一望无际的荷花开满了水面,鲜明地表现出夏日江南水乡清丽动人的景色。至此,一幅大小映衬、远近有致、动静相生、工笔与写意相结合的图画,便清晰而富有层次地展现在大家眼前。诗歌无一句一字抒情,却在所写景物中让读者感受到内心的闲适以及对热爱大自然的情感。
诗人把蒲草拟人化了,写得它像有知觉、有感情似的,在有意卖弄它的轻柔。蜻蜓欲立又不能自由停立的瞬间姿态,也写得很传神。作者静中写动,以动衬静的艺术技巧,十分高超。
这支小令的题目在诗词里很少见,此曲也不是名篇,但短短三十九字,有故事,有情节,有悬念,堪称妙绝。寥寥几笔,悬念迭起,笔落才发现原来之前全部皆是由美人脸上的一颗痣的联想。
此曲体物细微、尖新奇警。作者在表现“黑痣”时,不是直接介绍它是如何如何样的特征,而是寓形象于比喻。使用比喻也非开门见山,而是借用故事,迂回深入。首先用两句惊异语开头,突出这位佳人之美:“疑是杨妃在,怎脱马嵬灾?”杨贵妃在马嵬坡遭到不幸,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作者设想她脱险了,至今犹“在”,这种想象是非常大胆新奇的。杨贵妃天生丽质,容貌倾国倾城,这又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作者将曲中的女子比作杨妃,题中的“佳人”二字就得到了证实。这一比喻显示了她的美貌,又是为她脸上黑痣的美中不足寻找开脱,可见作者对此题的咏写,是以爱怜为前提的。
大诗人李白在唐玄宗天宝初曾入长安宫廷三年,相传受到隆重的宠遇,写文章时,曾由杨贵妃捧砚,内臣高力士脱靴(后者见于史书,前者则出于传说)。据此,“曾与明皇捧砚来”该作“曾与太白捧砚来”才是,但因李白是奉唐明皇之命写诗的,所以换个说法,其实际意思是曾代唐明皇捧砚,供李白挥毫。这样就使得皇帝和贵妃世俗化、平民化了,并使得杨贵妃向黑痣靠近了一步。“美脸风流杀。”这么一个绝代佳人捧着砚台在旁边伺候着,李白禁不住走了神,饱蘸浓墨,笔头一歪,向她的脸上挥去,“觑着娇态,洒松烟点破桃腮”,这才留下了一颗黑痣。容华绝代的美人的粉面上长着一颗才华横溢的诗人点染而成的黑痣,相互映衬,益增娇态。作者并不把李白写作好色之徒,却借着他的举动,为佳人的黑痣“增重身价”,同时也婉曲地表现出脸部黑痣的特征。“叵奈”二字,兼有惋惜与无奈的意味,这再次说明诗人选上这个题目是为了显露新巧的构思,而没有轻薄嘲弄的用意。
白朴此曲,以一个“疑”字引出,悬念,情节,心理,寥寥几笔,全浮于纸上。其艺术手法主要是采用想象和夸张手法,以一个故事的形式来表现事物,生动活泼,逸趣横生,反映了作者富艳的才情。
此诗开头两句对宿紫山北村的缘由作了说明,原来他是因“晨游紫阁峰”而“暮宿山下村”的。诗人之所以要“晨游”,是为了欣赏山峰上的美景。早晨欣赏了紫阁的美景,悠闲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的美好场面,作者的心情是很愉快的。但是,“举杯老及饮”,不愉快的事发生了。
开头四句,点明了抢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抢劫对象,表现了诗人与村老的亲密关系及其喜悦心情,为下面关于暴卒的描写起了有力的反衬作用,是颇具匠心的。中间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挟刀斧”等贬义词句刻画了抢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现了两个场面:一是抢酒食;二是砍树。
写抢酒食的四句诗,表现出暴卒、作者和主人的三种不同表现。“夺”和“掣”两个词,包含着一方不给,一方硬抢的丰富内容。诗人用这两个词作“诗眼”,表现出他自己毕竟是个官吏,敢于和暴卒争,但还是败下阵来,这就不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暗示了暴卒敢这样“暴”的原因,为结尾的点睛之笔留下了伏线。
写两个抢劫场面,各有特点。抢酒食之时,主人退立敛手;砍树之时,却改变了态度,这表明主人对树有特殊感情。诗人为了揭示其心理根据,先用两句诗写树:一则指明那树长在中庭,二则称赞那是棵“奇树”,三则强调那树是主人亲手种的,已长了三十来年。这说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远非酒食所能比拟。暴卒要砍它,主人当然会“惜”,“惜不得”,是“惜”而“不得”的意思。于是,发自内心的“惜”就表现为语言、行动上的“护”,虽然迫于暴力,没有达到目的,但由此却引出了暴卒的“自称”和作者的悄声劝告。
结尾的四句诗,在当时很好懂;时过一千多年,就需要作些注解,才能了解其深刻的含义。所谓“神策军”,在唐代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本来是西部的地方军;后因“扈驾有功”,变成了皇帝的禁卫军。唐德宗时,开始设立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由宦官担任。他们以皇帝的家奴身份掌握禁卫军,势焰熏天,把持朝政,打击正直的官吏,纵容部下酷虐百姓,什么坏事都干。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初年,皇帝宠信宦官吐突承璀,让他做左神策军护军中尉;接着又派他兼任“诸军行营招讨处置使”(各路军统帅),白居易曾上书谏阻。这首诗中的“中尉”,就包括了吐突承璀。所谓“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唐宪宗的时候,经常调用神策军修筑宫殿;吐突承璀又于唐元和四年(809年)领功德使,修建安国寺,为宪宗树立功德碑。因此,就出现了“身属神策军”而兼充“采造家”的“暴卒”。做一个以吐突承璀为头子的神策军人,已经炙手可热了;又兼充“采造家”,执行为皇帝修建宫殿和树立功德碑的“任务”,自然就更加为所欲为,不可一世。
诗是采取画龙点睛的写法。先写暴卒肆意抢劫,目中无人,连身为左拾遗的官儿都不放在眼里,留下悬念,引导读者思考这些家伙究竟凭什么这样暴戾。但究竟凭什么,作者没有说。直写到主人因中庭的那棵心爱的奇树被砍而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让暴卒自己亮出他们的黑旗,“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一听见暴卒的自称,作者很吃惊,连忙悄声劝告村老:“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讽刺的矛头透过暴卒,刺向暴卒的后台“中尉”;又透过中尉,刺向中尉的后台皇帝。前面的那条“龙”,已经画得很逼真,再一“点睛”,全“龙”飞腾,把全诗的思想意义提到了惊人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