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首联中“日无事”、“只是闲”从两个方面点出“闲”字。“日”、“只”都对“闲”加以强调。“闲”是此诗所写的主要内容,也是此诗的基本情调,以疏谈的笔调引起全诗。
诗的中间四句用公府所见所闻的景物写闲静生活和闲适情调。“草根侵柱础,苔色上门关”,这两句写公府之内景物。无人频繁往来,以致野草滋生、青苔蔓延,可见“公府日无事”,而诗人得以有足够时间对柱础间的草根、门关上的苔色作细致观察,可见“吾辈只是闲”这两句上句从形着笔,下句从色落墨,一“侵”一“上”,写出草根、青苔潜移默化的发展形态,刻画极细致入微。“饮砚时见鸟,卷帘晴对山,”这两句写公府之外景物。前一句写飞鸟并不直接去写,却以鸟影掠过砚水来写,由府内自然转到府外,手法很高明。而用一“饮”字,把鸟影掠过砚水好似啄水的形态写得既十分形象,又很有情趣。这种闲情是只在“无事”时才有的。后—句用“卷帘”把诗人的视线由府内转到府外,与上句是同样巧妙的手法。而晴空之下,满目青山,场面却是松开阔极有边塞特征的。这种逸致也是“无事”时才有的。上下两句,由近及远,一动一静,均突出了闲静情趣。
诗的最后两句承上文写乡思:“新诗吟未足,昨夜梦东还”。能在边地字斟句酌,从容吟诗,仍流露“闲”字,而新诗未足即被乡梦打断,写“闲”中乡思愈切,十分符合闲居异地的生活情调。
这首诗以“闲”字为贯串全诗的线索,而以乡思作结,中间四句写闲居所见景物,写近景则刻画入微,写远景则场面开阔,笔法轻松疏谈。
这首《永遇乐》是送茂嘉赴调。起头句掷地有声,仿佛一个家族精神的宣言。根据宋代的有关规定,地方官吏任期届满,都要进京听候调遣,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另予调遣时,都会升官使用。所以这是一件喜事,是一次愉快的分别。因为这是送同族兄弟出去做官,稼轩颇有感触,便说起他们辛家门的“千载家谱”。“烈日秋霜,忠肝义胆,千载家谱”,词的一开头就掮出家谱,说辛家门先辈们都是具有忠肝义胆的人物,而且他们都禀性刚直严肃,如“烈日秋霜”,令人可畏而又可敬。“烈日秋霜”,比喻风节刚直,如《新唐书·段秀实传赞》:“虽千五百岁,其英烈言言,如严霜烈日,可畏而仰哉。”
词的开头三句“自报家门”,倒不是虚夸,而是有史为证的。辛氏是一个古老家族,传说夏启封支子于莘,莘、辛声相近,后为辛氏。商有辛甲,一代名臣,屡谏纣王,直言无畏。辛家世代刚烈正直,忠诚不阿,如酷暑烈日、寒秋严霜,烈日、严霜与“辛”之间的共通点触发了下文。“戏赋辛字”,从自己姓辛这一点大发感慨与议论,以妙趣横生的戏语出之,而又意味深长。辛氏的家族史被词人以“一笑君听取”后的三句话来概括,句句不离“辛”字。辛家人的功业都是艰辛创立的。其间饱尝悲苦,命运总是艰苦辛酸。在概括的基础上,稼轩又对“辛”字所包含的辛辣之意加以发挥,椒桂的辛辣让一般人不堪忍受,就像个性辛辣之人让人避而远之。这里,与其说是对辛氏家族成员个性的一般概括,不如说是词人的夫子自道。他才大气高、刚直不阿,容易与世龃龉,不为人所容,正是这样的个性导致了仕途坎坷、屡遭弹劾。
后句对家族历史命运的回顾自然引出下片与其他家族的比较,由其他家族的显赫引出官运、仕途的话题,进而回到词作送弟赴官的主题上。“芳甘浓美”因上片的“辛辣”而发,这一层表面的口感比较暗示了家族命运之迥异。看看别人世代显要、门第生辉,而这样的美事总轮不到辛家,自己就是一个仕途多舛的例证,所以希望就寄托在即将远行赴任的族弟身上了。唐人韦应物《示全真元常》诗云:“宁知风雨夜,复此对床眠。”苏轼苏辙兄弟读此诗很有感触。他们憧憬风雨夜兄弟对床而眠的生活,相约早日退隐,共享闲居之乐。作者用“对床”之典一方面流露出依依惜别的兄弟情谊,而另一方面却以一个坚决的“休忆”否定了对退隐、闲居的向往。光宗耀祖、改变家族命运的事业要靠远行之人来完成。他必须勇往直前,不能回顾流连。稼轩其他的送别之作多勉励人建功立业,匡救国家,而这一次至少从字面看是为光耀门楣。
“靴纹绉面”,典出欧阳修《归田录》:北宋田元均任三司使,请托人情者不绝于门,他深为厌恶,却又只好强装笑脸,虚与应酬。曾对人说:“作三司使数年,强笑多矣,直笑得面似靴皮。”茂嘉赴调,稼轩祝贺他高升,自是送别词中应有之意。而用“靴纹绉面”之事,于祝辞里却有讽劝。实际上是说:官场有官场的一套,做大官就得扭曲辛家的刚直性格,那种逢人陪笑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呢。到头来也会后悔的。
全词就像在写兄弟二人在聊家常,气氛亲切、坦诚,语言风趣优美,从开头到结尾都在围绕姓氏谈天说地,把“辛”这一普通姓氏解说得淋漓尽致,寓化于谐,明显地表现出作者通过填词来抒发感情,发表议论的这一进步倾向,这对于传统的词作来说,有点格格不入。但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艺术表现手法,都不失为值得肯定的尝试。
这实在是一篇奇作。在中国词史上,写山水的词作罕有其匹。词咏四川资中县的东岩。东岩形似剖盎,侧立千尺,溪壑深杳,东岩在蜀中,词人似乎有意要与蜀人李太白《蜀道难》一争高低,词也的确有太白雄风。
本词第一奇在构思,用奇特的想象,从虚处着笔,把东岩写得极富传奇色彩和动态的力度美。巍巍的东岩,壁立千仞,石壁夹道,峻极中天,仿佛是在混沌天宇中,由造物主“凿开”的一道“天险”;它高矗云天,又象是奔腾飞驰的“云髓”聚焦“凝成”;它中开一线,又是怎样形成?原来是“天风”将它“吹裂”所致。“凿开”、“凝成”、“吹裂”、“中开”四词,力可扛鼎。词人不从东岩现存的静态形象着笔,而是展开想象,从它的“生成”过程入手,把一座静态的,也许在常人看来极为普通的山岩写得奔腾驰骤,气势磅礡。巍巍天险,被词人玩赏于股掌之上,戏弄于笔端之下,写来毫不费力。而写就的东岩风云奔走,极富于运动感和力度美,确实让人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功”。南宋大词人辛疾疾竹的山也够富于运动感和气势的了,“叠嶂西驰,万马回旋,众山欲东。”(《沁园春·灵山齐庵赋时筑偃湖未成》)群峰叠嶂,犹如万马回旋,向东奔驰。但比较而言,辛弃疾词仍是从现实的可见的意象进行构思取譬,而本词则完全是凭想象,从虚处非现实化的意象着笔构思。论气势力度,二词平分秋色;但论浪漫色彩和想象之奇,辛词不能不让一着。“高擎”二句,仍写东岩之高入云天仙界,但用一“擎”字,便又写出其动态和力度。“擎”有支撑、托住之意。仿佛让人觉得仙界向下重压,而东岩则撑持向上顶住,既写出和东岩的高度,又表现出了它的力度。如把“擎”字换一“入”字或“耸”字,动感和力度就无法表现出来了。“鸟道”一句,语出李白《蜀道难》:“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嵋巅。”太白,即秦岭的太乙峰。词意谓东岩之高仅飞鸟可通,而东岩的鸟道又仿佛太白西边的鸟道一样高峻。
“擎仙界”、“矗半空”的东岩已经高不可攀了,可词人仍然设想“凭高”,去俯视东岩的“云嘘岩腹,鼓舞风雷”。山高,人更高——不,是词人的“心高”,想象力高。西方美学论崇高美,认为崇高来自于审美主体对大自然的敬畏。本词也富于崇高美,而崇高美感的来源恰恰相反,它产生于审美主体对大自然力量、气势的把握。词人面对巍巍高峻的东岩,不是敬畏恐惧,而是产生征服、戏弄它的豪气。无论是中国画还是中国古典诗歌中,写高山,总离不开云,因为中国艺术家们已总结出这样的规律:“山之精神写不出,以云雾写之。”即通过云雾的缭绕来烘托山的高峻。
比如唐代诗人兼画家于一身的王维就很懂得这个理,他写终南山的高,就写道:“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杜甫写泰山也有“荡胸生层云”之句。欧阳修《醉翁亭记》写琅玡山也写到“云归而岩穴瞑”。但比较一下本词所写的“云嘘岩腹,鼓舞风雷”便可看出,上述诗文中的云都是轻飘飘的云,而本词中的云却是奔腾驰骋的云。“鼓舞风雷”,不仅写出了岩腹吞云吐雾的强烈运动感和力量,而且写出“云嘘”雾吐时轰烈的声响效果。云雾吞吐竟响如风雷,只有在豪杰之士的笔下才有这般气势。
本词第二奇在奇情壮采,豪气逸兴。词人面对巍巍东岩,逸兴遄飞,“志壮”凌云。我们仿佛见着他脚蹬被桃花香染过的登山鞋,阔步快速地奔向青云,进入月宫,高折蟾宫一枝桂树。“快阔步”、“便孤骞”、(高举)、“超”(越)几个连续快速的动作,充分表现出词人心胸内沸腾的激情,“疏狂”的豪气。他写景富于动态、力度,写情同样富于动态,力度、气势。诵读时,“快阔步”五句要一口气读下去,体会其声情,才能品味出其中强烈的节奏感。由强烈的节奏感又可进一步体会词人心灵快速激烈的律动。
“笔蘸天河,手扪象纬,笑傲风云入壮题”,狂豪、奇壮无以复加!读此三句,似乎觉得当代郭沫若先生《站在地球边上放歌》也不那么奇特了,又感到诗仙李白“兴酣笔落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州”(《江上吟》)、“俱怀逸兴壮思习,欲上青天揽明月”也不是独一无二的“惊天地、泣鬼神”了。“象纬”,指日月五星。词人竟然要手摸着星辰日月,笔蘸着天河之水,来题写他的风云意气,世间有几个如许的狂人!南宋张孝祥《念奴娇·过洞庭》之“尽挹西江,细斟北斗,万象为宾客”,也同样具有囊括宇宙的气概,但作一“细”字,觉得气势的力量稍嫌不足,不似本词气势奔腾直下,一泄千里。结尾紧承上意,写他“笔蘸天河,手扪象纬”,在“苍壁”上挥洒着大笔,如龙蛇翔舞,左右奔腾!我这支秃笔已无法形容周权那奇特的想象力和壮浪纵恣的豪气,只觉得他不是胸吞宇宙,气盖乾坤就无法写出这样的奇作。
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这是一首“再次韵”之作。“次韵”,用韵有严格规定,不能超越变更原作的韵脚,这已经限制创作的思维了。而刚用原韵写过一首(原题《次韵王尹赋东岩》),再度用原韵写作,就无异于戴着脚镣手铐跳舞,而周权却偏偏跳得如此潇洒,如此自在,如此欢腾,可见他惊人的才气。
全词由奇景而生奇情。上阙从东岩的“凝成”写到它的“中开”和吞云吐雾的气势;下阙从“阔步”登天写到他月中折桂和在苍壁上挥舞“龙蛇”。全词一气呵成,气势奔注,而不作腾挪跌宕。词以气势胜,才不觉得词中屡用的“天险”、“天风”、“天河”、“风雷”、“风云”、“青云”、“云髓”、“云嘘”等意象有重复之感。词中用词造句之避与不避,取决于创作主体能否驾驭词的气势和语言,未可一概而论。
历史故事“荆轲刺秦王”,历代都有名人歌咏。晋代左思作有《荆轲饮燕市》,借歌咏荆轲以抒发对豪门权贵的蔑视;晋代陶渊明作《咏荆轲》,以诗的形式不仅再现了当年荆轲刺秦王的悲壮经过,而且以“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明自己的叹惋颂赞之情;而柳宗元作的这首《咏荆轲》内涵更为丰富,作者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巨大包容性的语言成功地描述了这一重大事件的错综复杂的情节,精心制造了一个接一个的高潮。特别是绘声绘色地描写了荆轲临行时的悲壮场面和刺秦王的紧张激烈场面,生动体现出荆轲的勇敢、真诚、刚毅、愚狂的性格特征,从而使荆轲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而此诗的新意更在于诗人对荆轲作出了“勇且愚”的评价。秦国虐待作为人质的燕太子丹,杀戮樊於期的父母宗族,特别是秦军滥施武力,任意侵凌其他国家的种种暴行,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对于像荆轲那些抵抗强秦,进行自保的人和事,则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颂赞;但是,对秦王采取暗杀等恐怖手段,不能不说是一种愚蠢而又危险的行径。因为这类行径无论如何不会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诗人对荆轲刺秦王这一愚昧盲动之举,表示了深深的叹惋。燕太子丹错误地将燕国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荆轲一人身上,诱使荆轲充当牺牲品,而荆轲却乐于效法古人,铤而走险,终于丧命,这是历史的悲剧。其实,荆轲即使能杀死秦王,也不能迫使秦国退还侵占各国的土地,从而挽救大势已去、行将灭亡的六国。
唐代侠风犹盛,安史之乱后,皇室与强藩之间矛盾剧烈,借刺客之手除掉对方阵营中的要人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与首选的手段。此诗即反映了柳宗元对这种政治上的短视与盲动的轻蔑,也表达了作者在国家统一上排斥“诈力”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