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评这首诗,有的说:“从肺腑流出”,“万转千回,纯是泪点,都无墨痕”。有的说:“一片血泪,更不辨是诗是情。”这都可以说抓住了最本质的东西。至于说它“屈曲赴题,清空一气,与《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同时一格”,则是就艺术特点而言的;说它“直可使暑日霜飞,午时鬼泣”,则是就艺术感染力而言的。
杜甫和郑虔是“忘形到尔汝”的好友。郑虔的为人,杜甫最了解。他陷贼的表现,杜甫也清楚。因此,他对郑虔的受处分,就不能不有些看法。第三句中的“严谴”,就是他的看法。而一、二两句,则是为这种看法提供依据。说“郑公樗散”,说他“鬓成丝”,说他“酒后常称老画师”,都是有含意的。
说郑公“樗散”,有这样的含意:郑虔不过是“樗栎”那样的“无用之材”罢了,既无非分之想,又无犯“罪”行为,不可能是什么危险人物。何况他已经“鬓成丝”,又能有何作为呢。第二句,即用郑虔自己的言谈作证。人们常说:“酒后见真言。”郑虔酒后,没有越礼犯分的言论。他不过常常以“老画师”自居而已,足见他并没有什么政治野心。既然如此,就让这个“鬓成丝”的、“垂画”的老头子画他的画儿去就行了。可见一、二两句,并非单纯是刻画郑虔的声容笑貌;而是通过写郑虔的为人,为郑虔鸣冤。要不然,在第三句中,就不会突然冒出个“严谴”了。
次联紧承首联,层层深入,抒发了对郑虔的同情,表现了对“严谴”的愤慨,的确是一字一泪,一字一血。对于郑虔这样一个无罪、无害的人,本来就不该“谴”。如今却不但“谴”了,还“谴”得那样“严”,竟然把他贬到“万里”之外的台州去,真使人伤心。这是第一层。郑虔如果还年轻力壮,或许能经受那样的“严谴”,可是他已经“鬓成丝”了,眼看是个“垂画”的人了,却被贬到那么遥远、那么荒凉的地方去,就是明明要他早一点画啊。这是第二层。如果不明不白地画在乱世,那就没啥好说;可是两京都已经收复了,大唐总算“中兴”了,该过太平日子了,而郑虔偏偏在这“中兴”之时受到了“严谴”,真是太不幸了。这是第三层。由“严谴”和“垂画”激起的情感波涛奔腾前进,化成后四句,真“不辨是诗是情。”
“苍惶”一联,紧承“严谴”而来。正因为“谴”得那么“严”,所以百般凌逼,不准延缓。作者没来得及送行,郑虔已经“苍惶”地踏上了漫长的道路。“永诀”一联,紧承“垂画”而来。郑虔已是“垂画”之年,而“严谴”又必然会加速他的画,不可能活着回来了。因而发出了“便与先生应永诀”的感叹。然而即使活着不能见面,仍然要“九重泉路尽交期”啊。情真意切,沉痛不忍卒读。诗的结尾,是需要含蓄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杜甫当然是忠于唐王朝的,但他并没有违心地为唐王朝冤屈好人的做法唱赞歌,而是实事求是地斥之为“严谴”,毫不掩饰地为受害者鸣不平,表同情,以至于坚决表示要和他在泉下交朋友,这就是一个真正的诗人应有的人格。有这样的人格,才会有“从肺腑流出”、“真意弥满”、“情见于诗”的艺术风格。
这首诗作于公元750年(天宝九年)。当时,诗人供职于高仙芝幕府,不受重用,因而心情压抑,此时诗作中大都有思乡之语,这一首为其中最沉郁、伤感者。
首联两句以鲜明对比来说明离家西行已越发遥远,返回之期更是渺茫,只能在极度思乡之时偶尔回首而已,可是行程仍然继续往西,那种无奈与沉痛扣人心弦。颔联写自然环境的恶劣和景物的重复单调,使诗人在无聊的旅途中,更增对家乡的怀念。颈联极言时间之延滞,路途来回之遥远,表明诗人对域外生活已经十分厌倦,如此则更见思乡之苦,思乡之切。尾联写诗人与友人分别后不到一年就头鬓斑白,可见其受愁思煎熬之深。
这首词通过临别前和临别时的环境以及心理描写,来渲染相思之情。上片通过临别前饮酒与心绪不宁的矛盾心态,下片更进一步,通过写马上要离别时,突然感到物非人非的强烈情感,表达了面对离别而无法自禁的剧烈情感变化。
上片情感表现还在自控的范围内,最多是愁肠百结而“不忍覆余觞”,实在不能忍受心中痛苦也只是“临风泪数行”,或许情人问起,她可能还会忍住说是眼中吹进了沙子。
下片就显然增强了情感。眼看马上所爱的人就会很难再看见一次,情感上难以忍受,原本物是人非都已是催人肝肠寸断的了,她却说就连物也并非原来的物了,天上那轮见证过你我二人爱情事实的圆月也突然冷酷无情起来,这营造了一种极大的内心恐惧感、寂寞感、空虚感。
这首词中“催花未歇花奴鼓”句引了唐代玄宗时人物李琏的典故。他是大唐睿宗皇帝嫡孙,是唐朝宗室让皇帝李宪的长子,正由于他是让皇帝的长子,所以被封为汝阳郡王。他小名叫花奴,是个长得面容俊美姣好的美男子,并且音乐能力很强,可谓才貌双全。他还擅长弓和羯鼓,聪明敏捷。众所周知,唐玄宗也是历史上一个极富艺术修养的皇帝,在音乐舞蹈方面都是行家,身边有个多才多艺、才貌双全的美男子花奴,玄宗当然对他很是喜欢,并曾亲自教他音律,据说玄宗还亲自教授他羯鼓。
这首词写思恋、写离别,本身用词也巧,典故也大有可玩味处,真可读可感:花奴不鼓,唯见残红飞舞,前欢不再,而其悲则无穷,读之惨然,起身无绪,怅然若有所思。
此诗第一句交代宴饮的地点,为下文的展开写出了规定的场景。第二联把大臣们写得不同凡俗,更恰到好处地吹捧了皇帝。第三联突然笔锋一转,由宴会写到了东庄周围的环境。最后归结到宴会上来,收住上文,把宴会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全诗用比喻、对比、夸张等多种修辞来介绍长宁公主的别墅,虽然辞藻过于华丽,但是皇家庄严肃穆的一面描绘得很具体,使人对皇帝家那种威严奢华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了解。作为宰相,李峤写出如此的文章似乎很天经地义,这是政治和文学的结合,李峤既将政治目的融到了诗里,又严格按照五言律诗原有的体裁来编辑词汇。不管读者是否喜欢花团锦簇般的修辞堆在那里,皇家的气派似乎只有用这样的辞藻方能说明。大多数应制诗、侍筵诗都是如此。此诗俗处在于空泛,这也是大多数此类诗词很难跳出的套路。
这首作品是典型的侍筵诗。侍宴写的诗,多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少酸甜苦辣的隽永名言,这样的诗其实流传不广,因为没有什么用,充其量记录一些生活片段,玩一下生涩怪癖的文词,应景显才之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