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写歌女弹筝的词,或有所寄托,或纯写眼中所见之人,耳中所闻之曲,不必深究。
开篇先点出乐曲的格调,首先,用的是筝,而筝声向来苍凉柔婉,适合表现哀怨、哀愁的情绪,而歌女所弹奏的也正是类似湘江故事的哀伤曲调。乐曲本是要靠耳听,而无法目见的,但词人却突然从听觉转向视觉,说“声声写尽湘波绿”。这种修辞手法叫作“通感”,也称“移觉”,即将不同感官所感受到的诸如听觉、视觉、触觉、嗅觉等感触沟通起来。因为文字最方便描写的是视觉,而对于听觉则相对难以描摹,所以用视觉来比拟听觉——澄碧的湘流。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确实易使人产生哀愁的情感.于是便以通感的手法来比喻筝曲。
上阕后两句点明了通感所表述的含义,并点出弹筝人的身份——女子,在以筝弹奏“幽恨”之曲。
下阕开篇也是视觉,重点从筝曲转换到弹筝之人,在宴会席间,沉静地弹筝,“秋水”也即澄澈的目光缓缓流转,表明弹筝的女子完全把整个身心都融合到所弹奏的筝曲中去了。而赏其弹奏者眼中所见既有澄澈目光,也有斜行的筝柱,也将筝和人合为一体,仿佛这乐声不是从筝上弹出,而是从弹筝女子心中涌出一般。正因如此,才能在筝声弹奏到最凄婉断肠的那一刻,女子缓缓垂下双眉,表情与乐声浑然一体,吐尽了胸中的哀伤和怨恨。
全词语辞清美婉丽,情感真挚凄哀,风格含蓄深沉,令人可观可叹。
“鹤关音信断,龙门通路长,君在天一方,寒衣徒自香。”这几句意谓:可寒衣虽然准备妥当,这龙门戍地的道路却又很长很长,你在天的那一边,我在天的这一边,这寒衣怎么能送到你的手中呢?只好让它搁在那儿独自地散发熏烤的香味了。全诗到这里嘎然收束,那不尽的愁思,那远戍他乡征人的悲苦,只好留给读者去玩味,揣摩了。这里收到了言有尽而意无穷、意有尽而情无限的效果。表面上看是诗人对一对“纤罗对凤凰,丹绮双鸳鸯”的人为分离而寄予无限的同情,实际上是作者对唐统治者发动对外扩张的非正义战争的谴责与抗争。不难看出,作者善于吸取《诗经》、《汉乐府》民歌中的精华,但比之表现的感情更为细腻,更能打动读者的情思。可以想象,作者是和着泪永挥写这首诗的,不过,他把眼泪洒在诗篇之外罢了。
从诗人记事起,唐王朝就无休止的进行武力征伐。据史书记载,公元668年,唐高宗李治兴兵讨伐西突厥,擒沙博罗可汗;公元661年又讨伐百济,灭掉了百济国,并击败了日本的援兵;接着又征高丽,擒高丽王高藏。作者十五岁那年,即上书右相刘祥道,抨击唐王朝的侵略政策。该文中说:“伏见辽阳求靖,大军频进,有识寒心,群黎破胆。……辟地数千里,无益神封;勤兵十八万,空疲常卒……飞刍挽粟, 竭淮海之费 ……图得而不图失,知利而不知害,移手足之病,成心腹之疾。”(《上刘右相书》)这种反侵略、反扩张的思想在当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作为诗人,王勃把这种思想反映在他的作品中是理所当然的。可以说《秋夜长》是诗人作品中反映现实最深刻的诗篇之一。把这首诗放在初唐诗坛这样一个特定的背景中来分析、来评价,不难看出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度。可以肯定地说:诗人在作品中所反映的社会生活与盛唐和中唐的现实主义诗篇已相去不远。在那样的时代,作者能写出如此深刻的反映现实社会的佳作,当犹如平地而起的一声惊雷,使得那些仍醉心于宫诗、艳诗的文人为之一震,这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值得写上一笔的。
这是苏轼题在李白画像上的一首诗。这类诗,旧称“像赞”,多应像主或其后人之请,说些颂扬的话。苏轼晚于李白三百多年,在丹元子所出示的李白像上主动题诗,这不是一般的“像赞”,而是诗人在抒发对这位伟大前辈的深刻而独特的理解。前人说苏轼诗“用事博”,这首诗运用典故和比喻,在十四句诗中就把十分复杂的“并庄、屈为心,合儒、仙、侠为气”的李白精神面貌表达得明朗而丰满。
全诗可分为两部分。开头两句异峰突起,写出了李白的高尚形象。“天人”是用邯郸淳赞扬曹植的话(见《三国志·魏志·王粲传》裴注引《魏略》),整句是说古来多少才俊之士都已湮没。这里用“天人几何同一沤”来反衬李白的声名永垂。下句从“谪仙”翻出新意,显出李白的卓立不凡。
《新唐书·李白传》载,贺知章读了李白的文章,对他赞叹说:“子,谪仙人也!”后人因称李白为谪仙。但苏轼对此犹不满意,谪降人间,终是凡人,所以翻案说“谪仙非谪乃其游”:人间的李白并非神仙谪降,而是神仙出游。这个美妙的想象和赞誉,比贺知章的“谪仙人”高出一头,李白既不是谪仙,更不是天人,而是远远地超乎两者之上的到处遨游的神仙,因此第三句说“麾斥八极隘九州”。“挥斥八极”,语出《庄子·外篇·田子方》:“夫至人者,上窥青天,下潜黄泉,挥斥八极,神气不变。”郭象注“挥斥,犹纵放也”。这是说李白遨游天地,放纵八极,那个八极之内的小小的九州在他眼里就显得十分狭窄了。
“化为”两句,用韩愈《双鸟诗》意,又生发出一个奇特的想象。苏轼借此把同时的李白和杜甫喻为天外飞来的双鸟,把他们不朽的诗歌喻为“一鸣一止三千秋”意思是,不知要几千年才出现一个李白、一个杜甫。
李白并不是遨游八极的神仙、天外飞来的神鸟。“麾斥八极隘九州”,只是从空间上比喻李白精神境界的阔大;“一鸣一止三千秋”,也只是从时间上比喻李白诗才的难遇。这些比喻想象,虚而又玄,但恢廓宏远,其“逸怀浩气,超然乎尘埃之外”,正是从宏观上为李白立照传神。如此运笔,也是在为下文作铺垫。
“开元”两句是说:遨游的神仙,天外的神鸟,只因见到人间有个开元盛世,才来此稍事勾留;想笼络他多留些时日尚且不可,他难道还肯去乞求什么吗?这么一转,总收以上恢宏的幻境;而李白来到人间,也是王朝的瑞气,国家之大幸,不可以世俗之眼来看待他。全诗十四句,前七句用幻境写李白的精神境界,到此收住。
后七句则着重写李白的蔑视权贵,是全诗的主旨所在。十四句句句用韵,韵随意转,七句换韵,音节颇有特色,这在古体诗中是少见的章法。因此,它曾被人错误地从换韵处割裂为两首诗。
后段以“西望”两句领起,是承前而来。两句本指秦、蜀之间,只有鸟道可通,人难逾越。苏轼化此两句为“西望太白横峨岷”,又引出下句“眼高四海空无人”,是说李白眼高绝顶,雄视四海。
“大儿”句是说李白视天下无人,只和郭子仪、司马子微两人交好。句中的“大儿”、“小儿”,本是东汉末年祢衡的话。这里借来安在李白名下,显得口气很大。这四句连写李白的高视无人,因前七句已铺垫丰厚,所以平平道来,自然熨贴。但它又是在为下文蓄势,警策、高峰都在下两句。
势足气壮,奇峰崛起:“平生不识高将军,手污吾足乃敢瞋!”唐玄宗最宠信的宦官高力士,曾先后被加封为右监门卫将军和骠骑大将军,称高力士为“将军”,以显其权势之盛。相传李白在宫中陪玄宗饮酒,醉后令高力士脱靴,高力士从此怀恨,于是中伤李白。这两句承前而起,托李白的口气说话。这时的李白已不止是一般地轻视高将军,而是声色俱厉、痛加呵斥了。这充分表现了李白对权贵的蔑视,也表现了苏轼对权贵的蔑视。人称李白为“谪仙”,称苏轼为“坡仙”,论气质,论诗,苏轼都最接近李白,苏轼也自认为最理解李白。所以最后一句,是诗人向死去三百年的李白通话。
这首诗中赞颂了李白不同凡响的器质、与杜甫的深挚友谊和名垂千古的艺术成就;赞颂了李白不受名利羁绊和傲岸清介、不可一世的精神面貌。更称扬他能慧眼识拔英雄于危难之中,以及视权贵如粪土的高尚品格。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这首诗前二句以“望乡台”、“送客杯”作对仗,用他乡送客来衬托诗中人思乡的情怀;后二句用呼告语作咏叹,从北雁南飞着想,反衬北人久居南方思念故乡的苦闷。这首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突破了唐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
诗歌开头就承题,“九月九日望乡台”,点明了时间是重阳节,地点是玄武山,此处将玄武山比作望乡台,以此来表达乡愁,思乡之情倍增。“他席他乡送客杯”,点明了诗人当时是在异乡的别宴上喝着送客的酒,倍感凄凉。诗歌的前两句就勾勒出了一个易让人伤感的环境,正逢重阳佳节,又是客中送客,自然容易勾起浓郁的乡愁。
“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北雁南飞本是自然现象,而王勃偏将自己的思乡之情加在它身上,怪罪鸿雁,我想北归不得,你却奈何非要从北方飞来,平添我北归不能的愁思。这一问虽然毫无道理,却在强烈的对比中烘托了真挚的感情,将思乡的情绪推向了高潮。这两句是这首诗中的名句,前人在评价这两句诗时说:“读之,初似常语,久而自知其妙。”的确,这一问虽貌似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实际上却是诗人用心良苦、匠心独具之处。诗人将其怀乡之情融入对自然景物的描绘之中,借无情之景来抒发自己内心深沉的情感,开启了唐人绝句寓情于景的先河。
这首诗的抒情手法亦变化多端,语言简洁亦是这首诗较大的特色,用了近似日常的口语,如“他席他乡”,“那从北地来”,显得浅近亲切,这也是这首诗流传广泛的原因之一。
初唐时绝句发展缓慢,其表现方式大体上沿袭汉魏和南朝传统。而王勃的这首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突破了唐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诗人在诗中还有意吸收了歌行的句调,以虚词递进的句式做结语,对绝句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