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鼓的出土,在韩愈之前,杜甫在《李潮八分小篆歌》中带过一笔,此后韦应物虽写过一首《石鼓歌》,但因缺少热情和略乏文采,恐怕在《韦苏州集》中也属下乘之作。只是他诗中“乃是宣王之臣史籀作”一句,倒开启了鼓属何代的千年聚讼之门。及至韩愈的这首力作问世,才使石鼓之“光价”在后人心目中大大地增强和提高了。今天上距韩愈作歌又过去一千多年,十面石鼓尽管已无完字,但仍作为一级文物陈列在故宫博物院里,这不得不归功于韩愈的呼号之力。
开头四句明白如话,点出了写作的缘起。这四句中,“石鼓”二字凡三见,似乎平淡拖沓,其实不然。韩愈开创以文为诗的先河,不避同字且不避同式,正是古文的惯习。这里“劝”字下得十分精当,它省去了诗人几多犹豫的潜台词与推诿的闲笔墨,具有一字九鼎之效。韩愈向来自负于“金石刻画臣能为”(李商隐《韩碑》),但对此却自惭才疏,那么石鼓文的深奥难懂也就不言而喻了。
从“周纲陵迟四海沸”到“鬼物守护烦撝呵”为一段。前十句是诗人想象周宣王中兴王室、临御海内以及驰逐围猎、勒石铭功的图景。用了“沸”“愤”“大”“骋”“万里”“万世”等词,极状场面的壮阔和气派的雄伟。韩愈之所以承袭韦应物系年的说法,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唐朝自安史之乱后,皇权受到极大的削弱,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外族侵凌,大臣猜忌,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使李唐王朝迅速走向衰落。宪宗登基后采取铲藩镇、抑宦官的政策,使朝政出现了中兴之兆。诗人看到了历史的相似之处,因而在歌颂周宣王雄才大略的同时,自然融进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在宪宗即位之初平定剑南节度使刘辟后,韩愈即写过一首热情洋溢的《元和圣德诗》,对嗣皇的英明果断备加赞扬。所以《石鼓歌》的这段描写正传达出了诗人切望重振颓纲以臻于尊王攘夷的郅治局面的心声。“雨淋日炙野火燎”二句,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把石鼓流传千年而历尽的劫难浓缩在七字之中,这是略写。诗人认为石鼓得以完好保存,如果没有鬼神呵护是不可想象的,仅此而言,石鼓本身就已是稀世珍宝,又遑论其他无算的文物价值呢。寥寥两笔便为下文的切入阐发作好了铺垫。往下十四句是专对石鼓文作具体描述的。文辞的深奥,字体的朴茂,都使“好古”的博士先生心荡神怡美不胜收。即使剥蚀斑驳,他也会忍不住地赞叹一番。在那些古拙的字迹间,诗人任凭审美意识纵情驰骋:夭娇流美的线条,多像鸾凤翔舞,云君来下;交互牵掣的点画,又使人仿佛置身于珊瑚丛生的龙宫水府。笔力的雄健,使他想到金绳铁索的劲挺;笔势的飞动,似乎只有用禹鼎出水龙梭离壁才能传其神韵原本静止的书迹都化成了活泼的形象,他不禁沉浸在美的超然享受之中了。美感的获得与否,取决于审美体验的深浅程度,尽管韩愈断未见过“鸾翔凤翥众仙下”,但现实生活中的百鸟和鸣和万舞翩跹却并不少见。常人或许只能以平常的语言道出,而诗人却善于用浪漫的想象把常景编织成一幅云诡波谲的图画。对于石鼓文,韩愈并没有满足于正面的描写,他痛斥陋儒,深憾孔子,无非是想获得烘云托月的效果。后人不明乎此,因而有胶柱鼓瑟的责难,如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四云:“文士为文,有矜夸过实,虽韩文公不能免。如《石鼓歌》极道宣王之事,伟矣,至云:‘孔子西行不到秦,掎摭星宿遗羲娥。陋儒编诗不收入,二雅褊迫无委蛇。’是谓三百篇皆如星宿,独此诗如日月也。今世所传石鼓之词尚在,岂能出《吉日》《车攻》之右?安知非经圣人所删乎?”但只需看看韩诗中“读难晓”、“得切磋”之句就可知道,诗人这样说不过是艺术的夸张,所谓恨之越深,爱之越切,如此而已。这一段是全诗的精华,原因在于它驾驭形象思维,把丰富的审美感受传递给读者,使之受到强烈的感染。
“嗟予好古生苦晚”以下直到结尾为最后一段。这段结合诗人自己的身世之感,既有追述,又有夹议,但更多的是流露出隐隐的惆怅和深深的惋惜。韩愈在文学上以“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进学解》)为己任,为了力矫时弊,他才主张崇古。因此他竭力称扬石鼓文,也应是这个文学宗旨的组成部分。他身居博士,“职是训诂”(《元和圣德诗》),把保护石鼓看作是应负的责任。为此,托故人度量坎坑,为安置作好了准备,又戒斋沐浴郑重其事地报告上司,本以为安置“至宝”是瞬息可办的举手之劳。然而无情的现实把他美好的愿望击得粉碎——那班尸位素餐的老爷关心的只是升官发财,他们对区区石鼓是丝毫不会“感激”(激动)的。在这里,一个“老”字生动地勾画出那种麻木不仁的昏聩神情。眼看石鼓仍继续其日销月蚀而归于沦灭的厄运,诗人真是忧思如焚。虽说目下标榜儒术,但据理力争恐怕还是于事无补,歌到这儿,韩愈不禁心灰意冷,喟然长叹。这一段写得苍凉沉郁,使人觉得诗人不仅在哀叹石鼓的不幸,而且简直是在嗟叹寒儒的卑微。为了反衬现实的荒诞,诗人还运用了两个典故,显得格外深刻而有力。第一个是蔡邕。后汉熹平四年(175年),灵帝不满于当时文字使用的混乱,特命蔡邕与堂溪典等正定六经文字,由蔡书丹上石,刻成后置于鸿都门前,每日前来观看的车辆,使街道为之阻塞。第二个是王羲之。东晋王羲之喜鹅颈之宛转,见山阴道士所养群鹅而爱之,道士因索写《道德经》一部,举群相赠。蔡王二人都是书圣,但前者擅隶书而后者工楷则,这两种比石鼓文晚起得多的书体尚且如此风光,那么当局的冷落石鼓,到底于心何忍。用典之妙,起到了振聋发聩的效果。
这首长诗一韵到底,如长河直贯而下,波澜老成。诗中又多用响字虚词,铿锵激越,朗吟上口,便觉有一股郁勃之气喷石于字里行间。如果用“驱驾气势,若掀雷走电,撑决于天地之垠”(辛文房《唐才子传·韩愈》)的赞语来评价这首歌行,自然会觉得绝非虚誉。
此诗头两句写诗人站在高处,放眼望去,一群耕农在小树林的土堆旁谈论着什么;三四句正面点题,看着眼前的景象,经诗人观察后发现一处野塘,水已溢出,虽未写春雨本身,但写了春雨后的景象和春雨带来的“喜”意。全诗朴实无华,不从正面着笔,而是侧面烘托、渲染,以景写情,画面鲜明生动。
此诗写春雨,但诗人并未着力于雨中之景,而是写雨后情形。其所选意象亦与一般咏雨之作大异其趣,使人读后顿生清新之感。
首句“耕人扶耒语林丘”写春雨过后,村人手扶耒,在山丘之际,互为相谈。诗人虽未有半字言及农人心情,但一“语”字,则将耕人喜得春雨之情展露无余。《诗经·大雅·公刘》写周人安居之情形,即用“于时言言,于时语语”二句形容之。此处用“语”字亦收相同之效。春季农事伊始,农田待耕,故农人“扶耒而语”。
林丘之景叙毕,诗人又将目光投向花外水流。经春雨滋润一过,春花泛彩流红。春花之外,是流水蜿蜒。因有春花相阻,故未见春水,但时见沙鸥飞落,欲集沙洲。杜甫曾有诗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是于茫茫天地,一线长河之间,陡出一沙鸥飘飘,其苍茫之势自是工部气象。而此诗则以一“落”字出,其较野老而言,又甚有轻巧灵动的兴味。
末二句切入正题,问雨来多少。诗人自问已毕,又自答曰“野塘漫水可回舟”。既是野塘,无人打理,想必水浅难泊,而此番春雨一过,水势大涨,竟可回舟其间,其雨势之大可以想见。都云“春雨贵如油”,亦无怪乎耕人扶耒相语,欣欣而喜了。
全诗借春雨之事,写耕人,写沙鸥,写野塘,此三者均含世外之意。村人野老,农耕桑麻不必说,沙鸥自飘然有逸气,野塘回舟亦安然独立于尘世之外。故此诗于清新中隐隐透出一股逸气。而作者其词“奈愁极顿惊,梦轻难记,自怜幽独”(《大酺·越调春雨》)虽同写春雨,其所抒之情则迥然有别了。
唐贾岛《三月晦赠刘评事》诗云:“三月正当三十日,风光别我苦吟身。共君今夜不须睡,未到晓钟犹是春。”命意新奇,女词人朱淑真因其意而用之于词,构思更奇。
词的起句便奇突。风光通常只能用秀丽、迷人写来形容,与“紧急”搭配很是奇特。留春之意已引而未发。紧补一句“三月俄三十”,此意则跃然纸上。这两句属于倒置,比贾诗从月日说起,尤觉用笔跳脱。
一般写春暮,止到三月,点出“三十(日)”,更见暮春之“暮”。日子写得如此具体,读来却不板滞,盖一句之中,已具加倍之法。而用一“俄”字渲染紧急气氛,比贾句用“正当”二字,更有生气。在三月三十日这个临界的日子里,春天就要消逝了。“拟欲留连计无及”,一方面把春天设想为远行者,另一方面又俨有送行者在焉,“拟欲留连”者究竟是谁?似是作者自谓,观下句则又似是“绿野”了。暮春时节,红瘦绿肥,树木含烟,花草滴露,都似为无计留春而感伤呢。写景的同时,又把自然景物人格化了。上两句与下两句,一催一留,大有“方留恋处,兰舟催发”的意趣,而先写紧催,后写苦留,尤觉词情叠宕。
上片已构成一个“送别”的局面。催的催得“紧急”,留的“留连无计”,只好抓紧时机作临别赠言罢。
故过片即云“倩谁寄语春宵”。上片写惜春却未露一个“春”字,此处以“春宵”出之,乃是因为这才是春光的最后一霎,点睛点得恰是地方。春宵渐行渐远,需要一个称职的使者追及传语的。“倩谁”?——“城关画鼓轻敲”,此句似写春宵这境,同时也就是一个使者在自告奋勇。读来饶有意味,隐含比兴手法。唐宋时城楼定时击鼓,为城坊门启闭之节,日击二次:五更三筹击后,听人行。昼漏尽击后,禁人行。叫做“咚咚鼓”。鼓声为时光之友伴,请它传语甚妙。“敲”上着一“轻”字,便带有微妙的感情色彩,恰是“缱绻”软语的态度。“临歧”二字把“送别”的构思表现得更加明显。最末一句即“临歧嘱咐”的“缱绻”的情话:“来年早到梅梢。”不道眼前惜别之情,而说来年请早,言轻意重,耐人寻味。“早到梅梢”尤为妙笔生花之语。盖百花迎春,以凌寒独放的梅花为最早,谓“早到梅梢”,似嫌梅花开的还不够早,盼归急切,更见惜春感情的强烈。把春回的概念,具象化为早梅之开放,又创出极美的诗歌意象,使全词意境大大生色。整个下片和贾岛诗相比,实在是别开生面,更有异彩。
贾岛诗只是诗人自己寄语朋友,明表惜春之意。而此词却通篇不见有人,全用比兴手法创造了一个神话般的送别场面:时间是三月三十日,行者是春天,送行愁泣是“绿野”,催发者为“风光”,寄语之信使为“画鼓”,……俨然是大自然导演的一出戏剧。而作者本人惜春之意,即充溢于字里行间,读之尤觉妙趣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