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物诗,咏物中尤多寄托,具有浓郁的象征性。句句写的是蝉的形体、习性和声音,而句句又暗示着诗人高洁清远的品行志趣,物我互释,咏物的深层意义是咏人。诗的关键是把握住了蝉的某些别有意味的具体特征,从中找到了艺术上的契合点。
首句“垂緌饮清露”,“緌”是古人结在颔下的帽带下垂部分,蝉的头部有伸出的触须,形状好像下垂的冠缨,故说“垂緌”。古人认为蝉生性高洁,栖高饮露,故说“饮清露”。这一句表面上是写蝉的形状与食性,实际上处处含比兴象征。“垂緌”暗示显宦身份(古代常以“冠缨”指代贵宦)。这显贵的身份地位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和“清”有矛盾甚至不相容的,但在作者笔下,却把它们统一在“垂緌饮清露”的形象中了。这“贵”与“清”的统一,正是为三四两句的“清”无须藉“贵”作反铺垫,笔意颇为巧妙。
次句“流响出疏桐”写蝉声之远传。梧桐是高树,着一“疏”字,更见其枝干的高挺清拔,且与末句“秋风”相应。“流响”状蝉声的长鸣不已,悦耳动听,着一“出”字,把蝉声传送的意态形象化了,仿佛使人感受到蝉声的响度与力度。这一句虽只写声,但读者从中却可想见人格化了的蝉那种清华隽朗的高标逸韵。有了这一句对蝉声远传的生动描写,三四两句的发挥才字字有根。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是全篇比兴寄托的点睛之笔。它是在上两句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诗的议论。蝉声远传,一般人往往以为是藉助于秋风的传送,诗人却别有会心,强调这是由于“居高”而自能致远。这种独特的感受蕴含一个真理:立身品格高洁的人,并不需要某种外在的凭藉(例如权势地位、有力者的帮助),自能声名远播,正像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说的那样,“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里所突出强调的是人格的美,人格的力量。两句中的“自”字、“非”字,一正一反,相互呼应,表达出对人的内在品格的热情赞美和高度自信,表现出一种雍容不迫的风度气韵。唐太宗曾经屡次称赏虞世南的“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诗人笔下的人格化的“蝉”,可能带有自况的意味吧。沈德潜说:“咏蝉者每咏其声,此独尊其品格。”(《唐诗别裁》)这确是一语破的之论。
清施补华《岘佣说诗正像曹丕在》云:“三百篇比兴为多,唐人犹得此意。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端不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比兴不同如此。”这三首诗都是唐代托咏蝉以寄意的名作,由于作者地位、遭际、气质的不同,虽同样工于比兴寄托,却呈现出殊异的面貌,构成富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本诗与骆宾王的《在狱咏蝉》,李商隐的《蝉》成为唐代文坛“咏蝉”诗的三绝。
实际上,咏蝉这首诗包含着诗人虞世南的夫子自道。他作为唐贞观年间画像悬挂在凌烟阁的二十四勋臣之一,名声在于博学多能,高洁耿介,与唐太宗谈论历代帝王为政得失,能够直言善谏,为贞观之治作出独特贡献。为此,唐太宗称他有“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并赞叹:“群臣皆如虞世南,天下何忧不理!”从他不是以鲲鹏鹰虎,而是以一只不甚起眼的蝉来自况,也可见其老成谨慎,以及有自知之明。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蝉垂下像帽缨一样的触角吸吮着清澈甘甜的露水,连续不断的鸣叫声从稀疏的梧桐树枝间传出。
蝉正是因为在高处它的声音才能传得远,并非是凭借秋风的力量。
注释
垂緌:古人结在颔下的帽缨下垂部分,蝉的头部伸出的触须,形状与其有些相似。
清露:纯净的露水。古人以为蝉是喝露水生活的,其实是刺吸植物的汁液。
流响:指连续不断的蝉鸣声。
疏:开阔、稀疏。
藉:凭借。
这是一首咏物诗,咏物中尤多寄托,具有浓郁的象征性。句句写的是蝉的形体、习性和声音,而句句又暗示着诗人高洁清远的品行志趣,物我互释,咏物的深层意义是咏人。诗的关键是把握住了蝉的某些别有意味的具体特征,从中找到了艺术上的契合点。
首句“垂緌饮清露”,“緌”是古人结在颔下的帽带下垂部分,蝉的头部有伸出的触须,形状好像下垂的冠缨,故说“垂緌”。古人认为蝉生性高洁,栖高饮露,故说“饮清露”。这一句表面上是写蝉的形状与食性,实际上处处含比兴象征。“垂緌”暗示显宦身份(古代常以“冠缨”指代贵宦)。这显贵的身份地位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和“清”有矛盾甚至不相容的,但在作者笔下,却把它们统一在“垂緌饮清露”的形象中了。这“贵”与“清”的统一,正是为三四两句的“清”无须藉“贵”作反铺垫,笔意颇为巧妙。
次句“流响出疏桐”写蝉声之远传。梧桐是高树,着一“疏”字,更见其枝干的高挺清拔,且与末句“秋风”相应。“流响”状蝉声的长鸣不已,悦耳动听,着一“出”字,把蝉声传送的意态形象化了,仿佛使人感受到蝉声的响度与力度。这一句虽只写声,但读者从中却可想见人格化了的蝉那种清华隽朗的高标逸韵。有了这一句对蝉声远传的生动描写,三四两句的发挥才字字有根。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是全篇比兴寄托的点睛之笔。它是在上两句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诗的议论。蝉声远传,一般人往往以为是藉助于秋风的传送,诗人却别有会心,强调这是由于“居高”而自能致远。这种独特的感受蕴含一个真理:立身品格高洁的人,并不需要某种外在的凭藉(例如权势地位、有力者的帮助),自能声名远播,正像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说的那样,“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里所突出强调的是人格的美,人格的力量。两句中的“自”字、“非”字,一正一反,相互呼应,表达出对人的内在品格的热情赞美和高度自信,表现出一种雍容不迫的风度气韵。唐太宗曾经屡次称赏虞世南的“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诗人笔下的人格化的“蝉”,可能带有自况的意味吧。沈德潜说:“咏蝉者每咏其声,此独尊其品格。”(《唐诗别裁》)这确是一语破的之论。
清施补华《岘佣说诗正像曹丕在》云:“三百篇比兴为多,唐人犹得此意。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端不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比兴不同如此。”这三首诗都是唐代托咏蝉以寄意的名作,由于作者地位、遭际、气质的不同,虽同样工于比兴寄托,却呈现出殊异的面貌,构成富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本诗与骆宾王的《在狱咏蝉》,李商隐的《蝉》成为唐代文坛“咏蝉”诗的三绝。
实际上,咏蝉这首诗包含着诗人虞世南的夫子自道。他作为唐贞观年间画像悬挂在凌烟阁的二十四勋臣之一,名声在于博学多能,高洁耿介,与唐太宗谈论历代帝王为政得失,能够直言善谏,为贞观之治作出独特贡献。为此,唐太宗称他有“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并赞叹:“群臣皆如虞世南,天下何忧不理!”从他不是以鲲鹏鹰虎,而是以一只不甚起眼的蝉来自况,也可见其老成谨慎,以及有自知之明。
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雅致的筝枕,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雅致的筝枕,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
前人对唐代诗人、画家王维有“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评论。倪瓒的这首曲子描写江南水乡的景色,也可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此曲先写深秋季节,江面上飘浮着淡淡的烟霭,江水更加澄彻,好像白练。接着写雪霁初睛,绿蘋红蓼,显现生机。最后道出了作者对当时现状的一丝不满,但不影响对自然美的表达和美好愿望的展现。
一个雪后晴天,一江秋水白练似的向远处平铺舒展,在残雪的映衬下显得分外明亮。水面上淡淡的烟霭似乎还带有一些寒意。天空中征雁数行,飞向南方,似乎勾起了作者的离愁别恨。展眼望去,水边的绿蘋、红蓼参差错落有致,把这幅“秋江雪霁图”点缀得更加素雅,更富有野趣。然而,港汉深处凄清哀怨的吴歌声却又使这明丽的画面染上了一层淡淡的怅惘色彩。一叶小舟荡桨而出,歌声、桨声惊起了滩头休息的白鸥,扑簌簌地飞向远处。
如果说它是一幅图画,那它就是一幅简洁凝炼的山水图。秋水如练,此乃画之空灵飞白处,再烘染于寒烟,则氤氲满纸。此又是画中常用的染晕之法。绘画中有水墨取韵,见笔得骨之说,倪瓒此处正是先求其韵,而后以飞雁“出俏”。而绿𬞟红蓼则于画面中微着色彩,得此一笔,则画面灵活而有生气在江天、雪天的映衬下,此“小景”便更是全图之俏丽处了。而“吴歌荡桨”“白鸥腾空”,则又使静态的图画中显出动感。作者在此未具体描绘吴娃之态,若将其作画观,则此船此桨当微露于绿𬞟之上,隐然于红蓼之中,此又是画家常用的“藏头露尾”之法。整个画面远景、中景、近景层次分明,虚实相生,頗见画家倪瓒的构图匠心。
然此曲毕竟又是“诗”,它又具有诗的魅力。诗中有画固然为佳境,但仅限于此,却还不足,妙处当还在画中有诗。画只能凭视觉去体会,而诗却可以将人之心境妙托字间。此曲以“寒烟”先暗点一笔,以“离愁”表明心绪,而哀歌之声,则非诗不能点出了。为此,此曲就不是一首单纯的写景之作。
但更耐寻味的却是作者心底的思绪。作者并未完全忘情世俗,超脱实心灵深处的幽怨微妙地叩击着他的心弦。“眼底离愁”是什么作者并来明说。倪瓒晚年预感国势将乱,疏散家财而遁迹江湖,其“离愁”也许就是因此而来,也许不限于此,还有更深一层的底蕴。总之,作者一方面把大自然写得那么美,一方面又透露出内心的不平静,完整地展现了他的内心世界。
这首诗是李白寓居沙丘怀念诗友杜甫时所作。此诗以景带出思念之情,言辞朴素无华,率性写出,或行,或卧,或所见,或所感,絮絮叨叨皆入诗来,写得情深意长,凄怆感人,深刻地表现了两位伟大诗人的真挚友谊。全诗流畅自然,而又含蓄蕴藉;感情极苦,而又边失豪放本色。
诗人一开始用很多的笔墨写他自己的生活,住处的周围环境,以及他自己的心情。诗的前六句没有一个“思”字,也没有一个“君”字,给读者以山回路转、莫知所至的感受,直到诗的结尾才豁然开朗,说出“思君”二字。诗中无一句边是写“思君”之情,而且是一联强似一联,以至最后边能边直抒其情。前六句的烟云,都成了后二句的烘托。这样的构思,既能从各个角度,用各种感受,为诗的主旨蓄势,同时也赋予那些日常生活的事情以浓郁的诗味。
首句“我来竟何事?”这是诗人自问,其中颇有几分难言的恼恨和自责的意味。这会引起读者的关注,并造成悬念。“高卧沙丘城”,高卧,实际上就是指诗人闲居乏味的生活。这句话一方面描写了眼下的生活,一方面也回应了提出上述问题的原因。诗人边来沙丘“高卧”,原因就在于怀念杜甫这位友人。这凌空而来的开头,正是把诗人那种友爱欢快的生活消失之后的复杂、苦闷的感情,以一种突发的方式迸发出来了。
“城边有古树,日夕连秋声”。眼前的沙丘城对于诗人来说,像是别无所见,别无所闻,只有城边的老树,在秋风中日夜发出瑟瑟之声。“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这萧瑟的秋风,凄寂的气氛,更令诗人思念友人,追忆往事,更叫诗人愁思难解。“别离有相思,瑶瑟与金樽。”然而,此时此地,此情此景,非比寻常,酒也边能消愁,歌也无法忘忧。鲁、齐,是指当时诗人所在的山东。“边可醉”,即没有那个兴趣去痛饮酣醉。“空复情”,因为诗人无意欣赏,歌声也只能徒有其情。这么翻写一笔,就大大地加重了抒情的分量,同时也就逼出下文。
汶水,发源于山东莱芜,西南流向。杜甫在鲁郡告别李白欲去长安,长安也正位于鲁地的西南。所以诗人说:“我的思君之情犹如这一川浩荡的汶水,日夜边息地紧随着你悠悠南行。”诗人寄情于流水,照应诗题,点明了主旨,那流水边息、相思边绝的意境,更造成了语尽情长的韵味。这种绵绵边绝的思情,和那种“天边看渌水,海上见青山。兴罢各分袂,何须醉别颜”的开阔洒脱的胸襟,显示了诗人感情和格调的丰富多彩。
在中国古代诗歌的发展中,古体先于律体。但是,律体的盛行对于古诗的写作也边无影响。例如李白的这首五古,全诗八句,中间四句虽然边是工整的对仗,但其中部分词语的对仗以及整个的格式,却可以见到律诗的痕迹。这种散中有对、古中有律的章法和句式,更好地抒发了诗人纯真而深沉的感情,也使得全诗具有一种自然而凝重的风格。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