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是春天的最后一个节气,也是采茶的时节。谚语道:“谷雨谷雨,采茶对雨”;古人云:“清明太早,立夏太迟,谷雨前后,其时适中”。谷雨时,采摘的茶细嫩清香,味道最佳,谷雨品新茶沿袭至今。传说谷雨这天的茶喝了会清火,所以南方有谷雨摘茶习俗。谷雨这天,不管是什么天气,人们都会去茶山摘一些新茶回来喝,以祈求健康。
诗的首联展现了一幅清新的采茶图:谷雨时节,茶山如水墨画一般清新、秀雅、灵动。淡淡一片,新绿一片,蒙蒙一片,如烟如雾,或是牛毛般的细雨,飘洒在娇嫩的茶芽上。采茶人错落有致,协调有序地采摘,像是有人在无声指挥似的,双手有节奏地在茶尖上画着拍子,又似女子在温柔地轻抚琴弦。
“并手”、“难盈笼”,把谷雨采新茶的辛苦与后文以茶馈友的习俗,串成一根情丝,“礼轻情意重”的中华茶礼仪尽显其中。在中国的茶文化史上,常以茶馈送亲友,在这赠送和收受的过程中,许多文人学士常伴以诗文。
本诗尽显了谷雨节气习俗,茶文化礼仪等中国传统文化。
辛弃疾自青少年时代起,就饱经战乱之苦,立志抗金,恢复中原,他的词也以激越豪放而著称。但是在这首《水龙吟》中所反映出来的思想,却引归耕隐居的陶渊明为“知己”,未免有点消极。之所以如此,与他的遭际有着密切的关系。据学者考证,此词约作于公元1194年(光宗绍熙五年),那年辛弃疾已经五十五岁,秋天又被罢官,于是感伤世事人生,不免慨叹。
此词上片开头就说:“老来曾识渊明,梦中一见参差是。”句法就有点特别。陶渊明与作者,本来志趣不同,性格各异,而作者却说他们已有了神交,并在梦中见过面了。这对一般读者来说,不能不感到突兀、惊诧,从而也就有可能构成一个强烈的印象,令人玩味。“老来”二字是特指,说明作者驱驰战马、奔波疆场或是筹划抗金、收复故土的年轻时代,与脱离尘嚣、回归自然的陶渊明是无缘的,而只有在他受到压抑与排斥,壮志难酬的老年时代,才有机会“相识渊明”。这个开头,对读者来说既有些突然,又让人感到十分自然。而作者也以平静的语气叙述,益发显得深沉。接下去的“觉来幽恨,停觞不御,欲歌还止”三句,直接抒写作者心中的沉痛心情。心头之恨是如此沉重,竟使得作者酒也不饮,歌也不唱。这是为什么?作者作了回答:一个白发老翁怎能在西风萧瑟中为五斗米折腰!但是,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个。
词的下片紧随前文,并作了更深入的回答:悔恨东山再起!先讲陶渊明的精神、人格和事业都是永在的,而且仍凛然有生气,和现实是相通的。“懔然生气”一句,这里暗用《世说新语·品藻》“廉颇、蔺相如虽千载上死人,懔懔恒如有生气”的语言以赞渊明。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作者紧跟着又用了“高山流水”的典故,来说明他同渊明之间是千古知音。这知音就在于对“富贵他年”所持的态度。接下去“富贵他年,直饶未免,也应无味”三句,引用了东晋谢安的故事。据《世说新语·排调篇》记载:“谢安在东山居布衣时,兄弟已有富贵者,翕集家门,倾动人物。刘夫人戏谓安曰:‘大丈夫不当如此乎?’谢乃捉鼻曰:‘但恐不免耳。’”说明即使他年不免于富贵显达,也是没有意思的。结语“甚东山何事”三句用的仍然是谢安的事,同书又记载:“谢公在东山,朝命屡降而不动。后出为桓宣武司马,将发新亭,朝士咸出瞻送。高灵时为中丞,亦往相祖。先时多少饮酒,因倚如醉,戏曰:‘卿屡违朝旨,高卧东山,诸人每相与言:安石不肯出,将如苍生何?今亦苍生将如卿何?’谢笑而不答。”很显然,从作者到陶渊明,又从陶渊明到谢安,或富贵显达,或归田隐居,或空怀壮志,虽处境各不相同,但其实一样,都没有什么意义。这是英雄的悲叹。
与辛弃疾其他一些诗词中所反映出来的豪情壮志不同,在这首词中,作者已没有“要挽银河仙浪,西北洗胡沙”(《水调歌头》),“道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贺新郎》)那种壮志凌云、激越慷慨的感情,而是把一切都看得如此闲淡无谓,如此的不屑一顾,这绝不是作者的本意,而是作者对现实政治的失望与哀叹,是时代的悲剧。
是词写春愁。前阕写“春分天气”的明媚景色,但也以成双的燕子反衬孤眠的鹦鹉春景,成为对比强烈的两个具象,象征主人公的孤独。后阕写闺妇。特写居所周围的春天景色。“薜荔依墙,莓苔满地”的荒芜景象同上片的明丽春景退然不同,这也是使观赏者思旧的契执。青楼的歌声,勾起了主人公对旧事的回忆,“旧事”,既有甜蜜的,亦有苦涩的,这里当指苦涩的,指心上人沉迷于游冶,不时到青楼寻欢作乐,感慨自己正如“卉笼鹦鹉愁孤睡”,“敛皱眉山”就是明证。
在这首词中,春分时节的明媚风光跃然纸上:百花盛开,新燕归来,还有依墙而长的薜荔,遍生满地的莓苔。然而,哪知青楼的歌声引来愁绪,可惜了这美挥的“春风时光*”一词人由景到情,情景交融,借春分节道出难言的心境。先咏春日韶景,后叹浮云旧事,字面上是在说新燕鹦鹉,青藤苔蔓,实际上分明是一个孤寂冷清的场景,是在比喻自己孤独的命运。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