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对面兰堆翠岫,草齐腰绿染沙洲”,这两句写的是远景。在“山对面”行走,作者看到对面山上层峦叠翠,路边的小草已长至人的半腰高,染绿了整个沙洲。一个“堆”字将山的颜色由“兰”至“翠”的情形写得有层次感,生动形象。一个“染”字将草的颜色写得型艳欲滴,同时也写出了草之多、之广。“齐腰”一词不仅说明草之高,草长得茂盛,同时也与前句的“对面”两相照应。透过优美的景色,可以感知诗人愉悦的心境。
“傲霜橘柚青,濯雨蒹葭秀”,写的是近景,这才真正体现出了秋意。秋天里,果实累累,成熟的橘柚,颜色青黄相间,傲然挺立在秋风中,被秋雨洗涤过的芦苇,花开丛丛。诗人描写的清新爽朗的景象以及橘柚的颜色,展现了一幅南方的初秋之景。这两句隐隐透露出诗人喜悦的心情。“隔沧波隐隐江楼”,诗人站在江边远眺,隔着烟波浩渺的江面,隐隐看到了矗立在江对面的高楼。
“点破潇湘万顷秋,是几叶儿传黄败柳。”毕竟是秋天到了,虽然还有青青的草木,但万物还是开始零落,几片黄叶儿和残败的柳树告诉诗人湘潇的秋天到了。“几叶儿传黄败柳”一句写得秋意盎然,而“点破”一词用得生动传神,既有突然之意,又有自然而然之感。看到翠绿的山峦和青青的沙洲一片生机勃勃,诗人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秋天要到来,直到看到几叶败柳,诗人才恍然大悟,自然之景再生机勃勃,但毕竟秋天到了,该到它掉落的时节了。
这首小令远景近景结合,意境高远、广阔,基调明快,生机勃勃,只是在末尾处顺其自然地露出点点秋意,富有特色。
《郑伯克段于鄢》是编年体史书《左传》的一个片段,却俨然一篇完整而优美的记事散文。文章把发生在两千七百多年前的这一历史事件,具体可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使我们仿佛真的进入了时间隧道,面对面地聆听历史老人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一事件的缘起、发生、发展和最后结局。从而,不仅让我们明了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情况,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内心世界,并进而感悟到郑国最高统治者内部夺权斗争的尖锐性和残酷性。
《郑伯克段于鄢》能有这样的艺术效果,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记叙得法。此文并不平铺直叙地记述事件的发展过程,而是紧紧抓住相关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及其言行展开记述。这样,不仅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正是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决定着事件的发展和结局;同时又使我们在事件的发展和结局中,更清楚地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
通过《郑伯克段于鄢》,我们还可以深刻地感悟到《左传》的一种总体行文特点,即不着一褒字,也不着一贬字,而褒贬自在其中。这种手法,也正是《春秋》一书所用的手法。即后来常说的“春秋笔法”。即如我们所说的郑庄公阴险狡诈、姜氏偏心溺爱、共叔段贪得无厌,并非作者直接告诉我们,而是通过他们各自的言行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好的叙事体作品,作者的倾向是在真实而客观地叙述和描写故事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的。
《郑伯克段于鄢》结构完整,情节波澜起伏,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尤其是把郑庄公老谋深算的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郑庄公先封叔段于京,又听任叔段“不度”,“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既而“收贰以为己邑”,最后"伐诸鄢",有人认为表现了庄公的"仁慈"和"忍让",有人却认为他是有意"养成其恶".此事是春秋开篇的第一则故事,除了说明多行不义必自毙之外还讲说了兄弟的悌,以及后面颍考叔劝君,庄公掘地见母表现出的孝及君臣之义,是孝悌故事中的经典。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有人称之为丑剧,亦不为过,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何况在刚出生之时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遂为母子如初”的“初”字就缺乏依据,显得勉强了,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无怪乎史官对此事的评论也感到为难了。“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是作者针对颍考叔而说的。将孝道永赐予汝之族类,似乎是郑庄公受到颍考叔孝母的感染,其实不过是庄公借此就坡下驴。他之所以欣然接受颍考叔的建议,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经充分暴露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这也是千古奸雄的伎俩,因为在这里郑庄公又集中地表现了他的伪善,而伪善是永远和丑恶伴随在一起的。
这首诗是诗人晚年伤怀之作。首联点题,并慨叹只能独游,无人相伴,即和结句“岑寂”相应。是此诗表现的主旨,可谓此诗诗眼
以下三联均是表现诗人生活的孤独岑寂。颔联写每日里只能像柳恽那样苦吟诗歌,又像杨朱那样伤心流泪因傍徨无路而担心犯愁,写出生活的凄苦。解释这两句,历代注家所论,似均欠当。冯浩曰:“柳仲郢父子皆工诗文,而杨本胜贤而文,恳索其所作四六。此其藉欤?”如此释诗,可说是所有李商隐诗的注释者所犯的通病,殊不足取。由于李商隐之诗,每多朦胧隐晦,注家们遂不免疑神疑鬼了见有“柳”字,就疑是柳仲郢,见有“杨”字,就疑是指杨本胜。理解这两句,首先必须详细体会第二句,“谁堪共酒壶”中的“谁堪”二字,这两句即紧承第二句,落实“谁堪”二字。因此,这两句内在含义即是:有人比得上柳恽的文采,但我却怕他苦吟;有人比得上杨朱的见识,但我却又怕他过于多泪。
颈联写只能与野鹤寒松为友,也是突出生活的孤独,从中也看出诗人对周围世俗的烦厌,诗人认为这西溪郊外的野鹤寒松远甚过那些世俗,才是自己的知己,见出诗人的孤高品性。尾联是诗人自我排解,远在天涯,人越来越“常病意”,在这样的时候,感到岑寂孤独远甚过烦嚣欢娱。关于尾联,历代往释家大抵偏于“病”字。如何焯曰:“第三句,因病废诗。”屈复曰:“天涯病客,以岑寂为佳耳。”对于本诗第七句,有必要分析这五个字的节奏:
其一、如果将商隐看成有病,应读为“天涯多病——意”。且不要说唐人诗中极少上四下一格的句式,即使有,也不宜用在此句。因为如果变为上四下一格,则“意”字放在此句,简直毫无作用。
其二、如果将这一句看成有病或多病,则与第二句“谁堪共酒壶”,委实大相矛盾。唐人诗中,凡说及有病,多提戒酒,绝不可能提到无人陪伴饮酒。
其三、如果将这一句看成是多病,则多病正宜于“岑寂”,亦不可能有“欢娱”之事,是则第八句简直是画蛇添足,毫无意义。
其四、如果将这一句看成是多病,则第一句“近郭西溪好”,也就毫无着落了。一个多病之人,还能出游郊外,还能欣赏西溪的景色,也是很难置信的。
基于上述理由,此句中的“病”字不应释为名词,而应释为形容词,将“病意”二字连读,如此,则全诗脉络皆可贯通了。
全诗写得孤傲清凉,但实际上诗人心中是悲苦已极,使全诗具有极凄苦感伤的情味。
这首诗是杜甫去从孙杜济家中受到杜济以米饭葵羹的招待,杜济可能露出勉强不耐烦的神情和举动,于是作者发出一阵牢骚和教训的话。全诗措辞委婉,语言幽默,虽是训示,却有情趣,显示了杜甫高超的诗歌艺术水平。
此诗在一定程度上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杜甫当时的日常生活情况。按照陈贻焮《杜甫评传》的说法,杜甫当时在长安经常挨饿。此诗起二句“平明跨驴出,未知适谁门”语本陶渊明《乞食》诗:“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门拙言辞。”他来找杜济,的确有想叨扰一顿饭的意思。“权门多噂𠴲,且复寻诸孙”,是说达官贵人既然高攀不上,不得已,只好求助于族人。这四句写出了杜甫穷愁潦倒,走投无路的悲惨处境。
“诸孙贫无事”六句,表现了杜济的宅舍之景,可见杜济的境况也不太好。他看到杜甫这位“阿翁”来了,便忙着淘米做饭相待。这从“淘米少汲水”四句可以看出。诗人在这里还委婉地批评了杜济的待客态度。“阿翁懒惰久”以下又有明显的长辈教训晚辈的意思。这可能是杜济有什么地方冒犯了杜甫,因而引出了他的一番牢骚和教训来。杜甫明知杜济家境不宽裕,决不会因为杜济只有米饭葵羹招待而怪罪于他,这里的冒犯主要是杜济的态度。杜济见这位不速之客上门,碍于情面,只得勉强招待他,不过心里却老大不高兴,就随便对付他一顿粗茶淡饭,加上家里人手少,杜济平日又懒散,如今要他亲自汲水淘米、刈葵作羹,无疑会感到很窝火,于是就难免流露出不耐烦的神情,汲水将井水搅浑,刈葵放手乱砍一气。杜甫见了当会有所觉察,有所感慨,于是写出“淘米”四句加以点破。“阿翁懒惰久,觉儿行步奔”两句是以自己的懒散反讽杜济的行动匆忙、奔走不停。话说得委婉而幽默,讽意自明。
为了一顿饭,没想到自讨没趣,杜甫按捺不住了,便发话说:“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小人利口实,薄俗难可论。勿受外嫌猜,同姓古所敦。”说来这里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密切宗族情谊,显然是托辞。这几句也说明了杜甫居长安下杜城那段短暂时期,由于穷途落魄,常受乡里小儿、族间晚辈的凌辱、排揎、中伤和嫌弃,“朝廷故旧”冷落他,“乡里儿童”不容他,甚至连这个多少谙事的“从孙”招待一顿米饭葵羹也要给他颜色看,处此困境,他不禁感慨万千,悲愤欲绝。此诗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这种心情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