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赠杜甫》是李白赠杜甫的诗。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唐代大诗家,虽然在年龄上李大杜小,相差了十一岁,他们却成了忘年之交。对诗歌艺术的狂热喜好和高深造诣,促使他们成为志同道合的知交,而共同的远大抱负、正义立场以及在政治上的失意境遇,更使他们情同骨肉,终身不逾。这高尚的友情,和他们美妙的诗歌一样,垂诸千古。
在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交往中,相互赠和很多。李白的这首《戏赠杜甫》,引起过前人的误解,都出在这个“戏”字上。郭沫者对此有过精辟的辨析。自从唐人孟棨解说为李白讥笑杜甫作诗拘束之后,似乎成了定论。郭沫若不然其说,是高明的见解。郭对诗的末两句解释为李问杜答,信增亲切,不失为一说。其实,“戏”字并不都是讥笑的含义,也可以解作“开玩笑”。古人写诗题为“戏赠”,并不都是嘲弄,有许多都表示善意的玩笑语,而玩笑语之中,往往是些真情实话,倍觉亲切可爱。
此诗前两句运用铺叙的手法来描绘出一幅李白在饭颗山上遇见头戴着竹笠的杜甫的重逢情景;末两句为李问杜答,新颖别致,给人以信增亲切之感,似是玩笑之话而实为肺腑之言。全诗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生动诙谐地塑造了杜甫苦心作诗的形象,亦暗喻自已也“为作诗苦”,情深意浓,体现了李白与杜甫之间的真挚友谊。
此诗幽默诙谐,甚至滑稽梯突,类似于打油诗。其实这并不是李白嘲讽杜甫作诗拘束迟缓,更不能说李白看不起杜甫。《戏赠杜甫》是朋友间的游戏文字,谑而不虐,体现了李白对杜甫的知己和关爱。一方面,杜甫“穷年忧黎元”,写作极认真,“语不惊人死不休”,正如宋人葛立方在《韵语阳秋》里说的那样,“杜诗思苦而语奇”(接下来的一句是“李诗思疾而语豪”)。另一方面,他又仕途坎坷,穷困潦倒,可能营养不良。李白显然了解这些,而自己的处境也不比他好,不过达观些,随便些,又大了十一岁。
因此,李白实际上是以此诗劝慰杜甫,诗歌当不了饭吃,不要为了写诗太苦了自己,太瘦了不好,要注意自己的健康。而李白作诗比较洒脱,信口拈来即是诗,而杜甫作诗向来是苦费心思的,苦用心的结果在李白的眼里便成了身体消瘦的原因,这样不仅作诗苦的“苦”字有了着落,连太瘦生的“瘦”字也有了来历。诗的后两句采用了一问一答的形式,新颖别致,给人以亲切之感。
这末两句,即使解作都是李白的话,也未尝不显痛切关怀之情。要知道,李白也是专心致意于诗创作的,也一样“为作诗苦”。共同的爱好,共同的习性,共同的甘苦,才有这共同理解的似是玩笑之话而实为肺腑之言,多么亲切感人!李白是把人生的诗情揉得最好的人之一,从《戏赠杜甫》这首诗中可见一斑。
把不协调的事物放在一起,引起危机的恐惧,是这首诗的情绪症结。
从原诗文本上看,把此诗落实为政治性的信谗远贤之忧,或者感情性的背信弃爱之忧,都比较勉强。特别是政治性的揣测,更为虚幻。关键在“予美”二字。“予美”为“我所爱慕的”这个意思。在《诗经》中,美有美人、丈夫或妻子的意思,更有美丽、美好的意思。因为钟爱,觉得这个人很美。所以,“美”字应该是一种感情亲爱的意思。如果可以这样理解,那么,“予美”的对象,就不一定是已经与作者定情相恋的人,但一定是作者明白地或暗暗地相恋之人。从全诗结构上看,被爱之人并不十分清楚自己被谁暗中爱上了,而第三者悄然而至。于是,作者暗中焦急:自己暗恋的人要被人抢去了呀!那是不合适的,不协调的!只有自己与这个人才是完美的一对。但是,这一切似乎都是在暗中进行的。暗暗的爱,暗暗的担忧,暗暗的感叹,于是,便出现了这首暗中担忧的歌。
从情绪上说,这首歌以猜测、推想、幻觉等不平常的心理活动,表达平常的爱慕之情。正因为作者爱之愈深,所以他也忧之愈切。至于有没有第三者来蒙骗所爱者的感情,这并无实指,或者干脆没有。然而,作者不管有没有第三者,就公开了他的担忧,这正是爱得深也疑得广。这一微妙的爱情心理,通过作者第一人称手法的歌吟,表达得淋漓尽致。
在艺术手段上,大量的比喻是其特色。比喻中采用的是自然界不可能发生的现象,来比喻人世间也不可能出现的情变。喜鹊搭巢在树上,不可能搭到河堤上;紫云英是低湿植物,长不到高高的山坡上;铺路的是泥土、地砖,决不是瓦片;绶草生长在水边,山坡上是栽不活的。这些自然现象本是常识,可是作者偏偏违反常识地凑在一起:“防有鹊巢”“邛有旨苕”“中唐有甓”“邛有旨鷊”,不可能的事物发生了。不过,自然规律不可违反,河堤上的喜鹊窝,山坡上的紫云英等等,都是不长久的。这里显示了比喻运用中的感情倾向性,意味着作者的担心也许是多余的。“谁侜予美?”实在谁也不能横刀夺爱,真正的爱情是坚贞不移的。这就是作者在担忧悬念中寄托的坚定信念。
这是一首怀古之作。此诗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二、三两句分写战士还家、越王勾践还宫的情况;结句突然一转,说过去曾经存在过的一切如今所剩下的只是几只鹧鸪在飞。全诗通过昔时的繁盛和眼前的凄凉的对比,表现人事变化和盛衰无常的主题。
“越王勾践破吴归”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
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
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
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