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标题中“初”就是关键字眼。而第二句中“豁”则是抒情字眼,蕴含着诗人的喜悦之情。这是一首写山的诗,却没有采用常见的“开门见山”的写法,而是为山的出场先做下了一系列的铺排,诗人所见的对象——嵩山直到末句才出现,增添了嵩山的神秘感。“数峰清瘦出云来”,是此诗最精彩的一句,但如把这一句提前,让嵩山一开始就露面,诗的意味就会变得索然。诗人巧妙地激发了读者急于相见的欲望,使嵩山在千呼万唤中隐现,而其一旦出场,全诗便在高潮中平稳结束,留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
诗人首二句不是写嵩山,而是从作者仕途失意落笔。“年来鞍马困尘埃,赖有青山豁我怀”,作者奔走风尘,在困顿和疲惫中,全赖青山使他的情怀有时能得到短暂的开豁。这样,青山便在未露面之前先给了人一种亲切感,引起人们想见一见的愿望。一个“困”字,形象的展现了诗人疲劳困顿的精神状态,以及空怀一腔抱负在官场中左冲右突,却不得施展的惨淡景象。
第二句宕开一笔,转而去写奔波中的一点安慰,晓畅的语言骤然拉近了诗人与山的距离。青山的出现不仅使诗人得到精神的满足,更是一种自然流畅的情感寄托,吸引读者同诗人一样抬头绰望。所谓”近山而志高”,在这里,诗人对青山的亲近实际上就是对高洁傲岸的人格操守的亲近,也是对含蓄豁达的人生态度的亲近。
第三句“日暮北风吹雨去”,为嵩山的出场渲染了气氛。“日暮”言天已傍晚,落日余辉中更见嵩山的深幽巍峨。“北风吹雨去”,嵩山在风侵雨蚀后愈加清新朗润,但这只是诗人的想象,未见嵩山,心中已对嵩山的景象做了一番描摹。诗人采用渲染的手法,为嵩山的出现展开序幕。
前面一系列的铺垫成就了第四句的点睛之笔,“数峰清瘦出云来”,全诗只有这一句写嵩山,但诗境格外豁朗。嵩山终于在层层浮云中耸现出来,它一出现便淡化了所有的背景,其峭拔清瘦的形象是那么的清晰明朗,其高洁超脱的姿态是那么的卓尔不群,因而深得作者的喜爱和赞美。“出云来”三字抓住嵩山从云端现出的一刹那,表现出诗人的满足与喜悦,并紧扣“初见”二字。诗中鲜活清晰的意象往往是诗人情感的外化,寄予了诗人一定的审美理想与艺术追求。在这里,诗人精心挑选了“清瘦”一词来形容嵩山,写得有血有肉,极富灵性,不只赋予嵩山以人的品格、人的风貌,更体现了作者的人格操守与精神追求,引人想象雨后嵩山的特有韵味和诗人得见嵩山后的一番情怀。至此,全诗感情达到最高潮,全诗平稳结束,却言有尽而意无穷。
这篇诗作写的对象是嵩山,但在很大程度上它又是表现诗人自己。人们在精神上以什么作为慰藉,往往能见出志趣和品格。困顿于仕途,赖以慰藉情怀的是嵩山,诗人的情志也表现了出来。同时山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在艺术作品里,也往往受作者的主观感情支配。“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辛弃疾《贺新郎》)这里有着主观感情对象化的问题。此诗用“清瘦”形容嵩山,不光是造语比较新奇,而且在诗人审美意识活动中也反映了他的精神气质与追求。中国士大夫中一些高人雅士,正是常常留给后世以清瘦、清竣的印象。如王维给孟浩然画像,“颀而长,峭而瘦,衣白袍”,就是典型的清瘦。因此,“数峰清瘦出云来”,虽是写嵩山,却又是人与景物融而为一,体现了诗人感情的外化。这首诗,将嵩山的面貌以及诗人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现给了读者,达到了一种物我相融的境界。
从艺术技巧上看,该诗渗透着醒豁通透的人生态度,拥有明白晓畅的语言特色,又将自己刚毅超脱的品行与之融为一体,是张耒诗风的全面写照。
这首诗描写的是盛夏的景色。燕语呢喃,雏燕乍飞;幽静的庭院里,槐树的绿荫渐见浓密。一阵雨过,西窗下的芭蕉在人们不知不觉之中又长大了许多。这些本都是夏天里的寻常景物,经过诗人的一番描绘,立刻透出勃勃生机,显现出大自然的魅力。
人们通常将燕子看做是春天的使者。它常常给江南的人们带来春天的信息。如今它生了雏燕,“将雏”教飞,意味着春天已经过去,已是盛夏时节。诗人用呢喃的燕语声,衬出一幅幽静的夏景;这跟南朝王籍《入若耶溪》诗“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刀以噪显静是同样的手法。如果说,这句点明了季节;那么,下句便接着点明了地点——扎在庭院中。上句以燕语写声,下句以槐阴写色。有声有色,诗的意境就变得更为鲜明。
后两句镜头一转,换了场景:人迹罕至,“一雨无人见”,而芭蕉竟长了数尺,使这幽静的环境悄悄起了变化,让作者在沉闷的现实生活中见到生机和希望,大自然处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钱钟书《宋诗选注》在“西窗一雨无人见,展尽芭蕉数尺心”下注释说:“等于‘一雨,西窗芭蕉展尽数尺心,无人见。’这种形式上是一句而按文法和意义说起来难加标点符号的例子,旧诗里常见。”这种句式能产生一种断而复续或若断若续的流动感,且有一定的哲理意味。
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