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自然段为第一部分,介绍汉代二疏年老辞位的典故,处处为后文的对照设伏。疏氏权侄的事迹无疑是很多的,但作者只突出了两点:一是年老及时告退;二是其行动得到了人们的充分理解和肯定,不仅送行场面热烈,连路旁的观众也共盲其贤,汉史既传其事,后世工画者又图其迹,所以至今照人耳目。
第二、三、四自然段为第二部分,从与二疏对比的角度写杨君告老归乡。先肯定其同,再展示其异。杨君和二疏一样,也是年满七十,即主动求归,这是二者相同之处。作者首先肯定其同,不仅是为了提高杨君的地位,突出他归乡的意义,而且也是为了批驳“古今人不相及”这个当时颇为流行的错误观点。作者是一个儒家道统论者,并以道统的继承者自居,到处鼓吹先圣先王之道。他认为七十而致仕,归老乡里,这也是儒家道统的一种表现。杨君与二在这方面的一致,正好说明儒家道统可以继承,是对“古今人不相及”这个观点的最好驳斥。杨君告老归乡的行为既然可以和二疏媲美,那么他就应该得到人们同样的理解和赞扬,可实际情况却完全两样。杨君去时,既没有看到热烈的送行场面,也没有听到发自内心的赞扬,史既不传其事,图其迹的画当然就更谈不上了。丞相虽有爱惜之心,告之于朝,为其邑少尹,不绝其禄,又为歌诗以动之,京师的诗友,也相属而和,这些似乎可以减少一点冷落。但是,他们诗歌的主旨都落在那个“劝”字上。无非是动其继续为官,不归其乡罢了。可见他们都为“以官为家”的时尚所束缚,并没有真正了解杨君的志趣,没有真正理解杨君此行的意义,他们并不是杨君真正的知音。正因为如此,所以作者在篇末才发出出了那么深沉的感叹。
最后一段第三部分,直接摹写杨君的归乡情趣,点明杨君告老归乡的意义。这段文字不长,但内容丰富。作者先用“中世士大夫以官为家,罢则无所于归”的不良现象作反衬,意在突出杨君告老归乡的意义。这儿的“中世”应该理解为中世以来,而且主要是影射当时的官场。有人说,不去其乡,这在唐代属“本等之常事”。就科举制度而言,年老致仕归乡,应该是本等常事,但中国的官场历来都是原则归原则,行动归行动。像杨巨源这样按例归乡的官员很可能还是凤毛麟角。唯其稀少,才觉得珍贵,唯其稀少,才值得大力提倡。作者之所以如此热心地宣扬杨君的事迹,其用意大概就在此吧。接着作者又补写一句杨君初出仕的情景,说他是刚成年就离开了家乡,这可能是为了突出他对故乡的深厚感情。最后,作品以深沉的感慨作结“古之所谓‘乡先生没而可祭于社’者,其在斯人欤!其在斯人欤!”这是对杨君的高度赞扬,也是对世风日下的无穷感叹。
文中把杨辞职归乡的情景跟历史上有名的二疏具体进行比较,从而突出了杨巨源思想品德之美。写作注意前后照应,富于变化,并且反复咏叹,言婉情深,作者的思想感情灼然可见。
诗中描写了金代京都元宵佳节人山人海,人们盛装出游的欢快气氛。全诗浅白如话却富有情趣,用短短的诗句,表达了诗人在节日的欢乐之情。
开头两句写京都元夕的热闹场面,“袨服华妆”写出了游人们穿着鲜明华丽,“六街灯火”写出了大街小巷到处在舞弄着花灯的景象,前两句用元夕日,街上的人们的装束和举动反衬了汴京一派繁华、升平的气象,也为下文诗人这个穿着长衫的读书人都外出游玩,沉醉在游人的欢声笑语,抒发情感作铺垫。
而三句一转,用“长衫”对“炫服华妆”,写到自己竟然也随游人追欢逐乐。一个隐晦的发问,包含着辛酸的自嘲,严峻的自责,同时也是对前面所铺叙的场景的否定。表现了诗人对此时金朝的偏安处境的嘲讽,也表达了对繁华背后危机的担忧。
此诗展现了游人在元宵节游玩的景象,写出了元夕夜的盛世繁华,手法上,用乐景抒哀愤之情,长衫和炫服华妆的对比,含蓄动人,意味深长。
这首诗是吊古怀乡之佳作。诗人登临古迹黄鹤楼,泛览眼前景物,即景而生情,诗兴大作,脱口而出,一泻千里。既自然宏丽,又饶有风骨。诗虽不协律,但音节浏亮而不拗口。真是信手而就,一气呵成,成为历代所推崇的珍品。传说李白登此楼,目睹此诗,大为折服。说:“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严沧浪也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此为第一。足见诗贵自然,纵使格律诗也无不如此。历代写黄鹤楼的诗很多,但崔颢的一首七律,人称最佳,请看他是怎样写的: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黄鹤楼》之所以成为千古传颂的名篇佳作,主要还在于诗歌本身具有的美学意蕴。
一是意中有象、虚实结合的意境美。诗从楼的命名之由来着想,借传说落笔,然后生发开去。仙人跨鹤,本属虚无,现以无作有,说它“一去不复返”,就有岁月不再、古人不可见之憾;仙去楼空,唯余天际白云,悠悠千载,正能表现世事茫茫之慨。诗人这几笔写出了那个时代登黄鹤楼的人们常有的感受,气概苍莽,感情真挚。
二是气象恢宏、色彩缤纷的绘画美。诗中有画,历来被认为是山水写景诗的一种艺术标准,《黄鹤楼》也达到了这个高妙的境界。首联在融入仙人乘鹤的传说中,描绘了黄鹤楼的近景,隐含着此楼枕山临江,峥嵘缥缈之形势。颔联在感叹“黄鹤一去不复返”的抒情中,描绘了黄鹤楼的远景,表现了此楼耸入天际、白云缭绕的壮观。颈联游目骋怀,直接勾勒出黄鹤楼外江上明朗的日景。尾联徘徊低吟,间接呈现出黄鹤楼下江上朦胧的晚景。诗篇所展现的整幅画面上,交替出现的有黄鹤楼的近景、远景、日景、晚景,变化奇妙,气象恢宏;相互映衬的则有仙人黄鹤、名楼胜地、蓝天白云、晴川沙洲、绿树芳草、落日暮江,形象鲜明,色彩缤纷。全诗在诗情之中充满了画意,富于绘画美。
前人有“文以气为主”之说,此诗前四句看似随口说出,一气旋转,顺势而下,绝无半点滞碍。“黄鹤”二字再三出现,却因其气势奔腾直下,使读者“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急忙读下去,无暇觉察到它的重叠出现,而这是律诗格律上之大忌,诗人好像忘记了是在写“前有浮声,后须切响”、字字皆有定声的七律。试看:首联的五、六字同出“黄鹤”;第三句几乎全用仄声;第四句又用“空悠悠”这样的三平调煞尾;亦不顾什么对仗,用的全是古体诗的句法。诗人未必是有意在写拗律,但他跟后来杜甫的律诗有意自创别调的情况也不同,是知之而不顾,如《红楼梦》中林黛玉教人做诗时所说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在这里,崔颢是依据诗以立意为要和“不以词害意”的原则去进行实践的,所以才写出这样七律中罕见的高唱入云的诗句。此外,双声、叠韵和叠音词或词组的多次运用,如“黄鹤”、“复返”等双声词,双声词组,“此地”,“江上”等叠韵词组,以及“悠悠”、“历历”、“萋萋”等叠音词,造成了此诗声音铿锵,清朗和谐,富于音乐美。
此诗写得意境开阔、气魄宏大,风景如画,情真意切。且淳朴生动,一如口语,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这一首诗不仅是崔颢的成名之作、传世之作,也为他奠定了一世诗名的基础。下这样的结论绝不是哪一个人,更不是我硬要往开封人脸上贴金。《唐诗三百首》是后人对唐诗的选集,就把崔颢这首诗列为七律诗中的第一首。可见对此诗的器重。元人辛文房《唐才子传》记李白登黄鹤楼本欲赋诗,因见崔颢此作,为之敛手说:“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有人说此说或出于后人附会,未必真有其事。但我以为也决非全部子虚乌有,李白写的有关黄鹤楼的诗,我手头就有两首:一为《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另一首为《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虽都与黄鹤楼有关,然皆另有所托,并非完全写景。同时他的《鹦鹉洲》前四句“鹦鹉东过吴江水,江上洲传鹦鹉名。鹦鹉西飞陇山去,芳洲之树何青青”与崔诗句法何其相似。其《登金陵凤凰台》诗亦如此,都有明显仿崔诗格调的痕迹。因此,既如“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两句非李白之言,承认崔诗绝好,对于李白来说还是可以认定的。《沧浪诗话》(严羽)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虽然有争议,如胡应麟称杜甫的《登高》为古今七律之冠,但也确是代表大家意见的中肯之语。这样一来,崔颢的《黄鹤楼》名气就更大了。
以丰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引入远古,又回到现实种种情思和自然景色交融在一起,有谁能不感到它的凄婉苍凉。这首诗历来为人们所推崇,被列为唐人七律之首。
传说李白壮年时到处游山玩水,在各处都留下了诗作。当他登上黄鹤楼时,被楼上楼下的美景引得诗兴大发,正想题诗留念时,忽然抬头看见楼上崔颢的题诗。
《郑伯克段于鄢》是编年体史书《左传》的一个片段,却俨然一篇完整而优美的记事散文。文章把发生在两千七百多年前的这一历史事件,具体可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使我们仿佛真的进入了时间隧道,面对面地聆听历史老人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一事件的缘起、发生、发展和最后结局。从而,不仅让我们明了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情况,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内心世界,并进而感悟到郑国最高统治者内部夺权斗争的尖锐性和残酷性。
《郑伯克段于鄢》能有这样的艺术效果,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记叙得法。此文并不平铺直叙地记述事件的发展过程,而是紧紧抓住相关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及其言行展开记述。这样,不仅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正是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决定着事件的发展和结局;同时又使我们在事件的发展和结局中,更清楚地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
通过《郑伯克段于鄢》,我们还可以深刻地感悟到《左传》的一种总体行文特点,即不着一褒字,也不着一贬字,而褒贬自在其中。这种手法,也正是《春秋》一书所用的手法。即后来常说的“春秋笔法”。即如我们所说的郑庄公阴险狡诈、姜氏偏心溺爱、共叔段贪得无厌,并非作者直接告诉我们,而是通过他们各自的言行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好的叙事体作品,作者的倾向是在真实而客观地叙述和描写故事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的。
《郑伯克段于鄢》结构完整,情节波澜起伏,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尤其是把郑庄公老谋深算的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郑庄公先封叔段于京,又听任叔段“不度”,“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既而“收贰以为己邑”,最后"伐诸鄢",有人认为表现了庄公的"仁慈"和"忍让",有人却认为他是有意"养成其恶".此事是春秋开篇的第一则故事,除了说明多行不义必自毙之外还讲说了兄弟的悌,以及后面颍考叔劝君,庄公掘地见母表现出的孝及君臣之义,是孝悌故事中的经典。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有人称之为丑剧,亦不为过,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何况在刚出生之时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遂为母子如初”的“初”字就缺乏依据,显得勉强了,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无怪乎史官对此事的评论也感到为难了。“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是作者针对颍考叔而说的。将孝道永赐予汝之族类,似乎是郑庄公受到颍考叔孝母的感染,其实不过是庄公借此就坡下驴。他之所以欣然接受颍考叔的建议,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经充分暴露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这也是千古奸雄的伎俩,因为在这里郑庄公又集中地表现了他的伪善,而伪善是永远和丑恶伴随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