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佹诗》见于《荀子·赋篇》。《赋篇》包括《礼》《知》《云》《蚕》《箴》五篇赋,后附《佹诗》。
关于五篇赋同《佹诗》的关系,前人争议颇多,或以为六篇都是荀子晚年作的一组赋,或以为《佹诗》独立成篇,与前五篇不类,或以为《佹诗》与《小歌》也是并列的两首诗。我们认为,《荀子·赋篇》包括作于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两篇作品:前半五首是讔,作于齐宣王朝(前319--前301)初至齐稷下时;后半为赋,作于其初次适楚、又去而至赵国期间。至于《佹诗》后面的“小歌”,就是屈原《抽思》中的“少歌”,与“乱辞”的性质相同,当然是《佹诗》的组成部分而非独立成篇。 《佹诗》创作的时代背景,《战国策》上有明确记载:齐滑王末年,荀卿因上书齐相不被采纳,遂南适楚,客于春申君。由于谗人的离间,荀卿又不得不离楚去赵。到赵国不久,春申君又使人请荀卿返楚,于是荀卿为书谢春申君,信末附诗一首。《战国策·楚策四》所录送春申君的诗,正是这首《佹诗》的“小歌”,只是《楚策》系节录,略去了头六句,个别字句略有不同而已。可见这首诗是荀子屡遭谗言、政治上极不得意、心灵蒙受重创之下写的。
诗的开篇就描绘大自然颠倒黑白、四时失序,令人可怖的情景。
接着描写人类社会贤良受诬受困、奸佞猖狂肆虐。然后以比干、孔子为例,说明圣哲遇时不祥,古今一律,是规律性的社会现象。但作者又坚信,物极必反,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光明的天空必将呈现于人间。
“小歌”部分,对前文所讲之意反覆叙说,饱含忧愤地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楚国统治者,揭露他们是非颠倒、黑白不分,“以盲为明,以聋为聪,以危为安,以吉为凶”。作者的谢绝之意,表露无遗,而寄意遥深,盖人穷反本也。
写法上,比兴象征手法运用成熟而得体,意象生动,情感直率而真挚。句式整齐划一,读来朗朗上口,既有回环往复、整齐和谐之美,又带有浓厚的楚歌情调。其中的一段很像屈原《涉江》的乱辞。因此,它是荀子赋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作品。
朱熹《楚辞后语》收录了这首诗,并为叙说,盖亦取其“出于幽忧穷蹙,怨慕凄凉之意”(《楚辞后语序》)。鲁迅先生在其所著《汉文学史纲要》中这样评论《佹诗》:“词甚切激,殆不下于屈原,岂身临楚邦,居移其气,终亦生牢愁之思乎?”明确指出了它可与屈原赋媲美的高度的思想艺术水平。
这首诗的开端两句,一来便直接点题,直截了当,没有丝毫客套。“出门何所见?”蕴含深深的惆怅情感,显得悠长。似乎眼前的景色无法引起他的心思。或许是因为长期怀才不遇,前途堪忧,心中郁闷,所以才有了这种漫不经心之态度。初唐诗人可能会直接描写眼前的景色,并以对偶两句为引子。但对于高适来说,这些虚饰是可舍弃的,因为那不符合他豪迈的情怀。他必定要有所突破,因此次句平淡地写道:“春色满平芜”。虽然四季更迭,春天到来,春风吹过,原野上野草葱茏。然而,他自己却依然一事无成。
后两句,诗人终于发出不满:“可叹无知己,高阳一酒徒!”他引用了一个典故,典故中的郦食其得到刘邦的赏识,而他自己多年的努力却未得回报,如此凄凉。其中“可叹”之意,表达无奈之情,如刀割心。诗人的不甘与悲愤尽显于此,也有几分怨憎与忧愤之意。引用“高阳酒徒”的典故,或许暗含自己的小心思。毕竟姓“高”,再加上与地名相关的故事。这实质上是诗人自我感触的表现,他渴望能遇到自己的“沛公”,以施展抱负。
这首诗读起来清爽明了,开端以疑问句开篇,显得自然。但更多的是在妙用映衬手法。用“春色满平芜”来凸显诗人困窘的境遇;用前贤得志的典故,衬托诗人对功名的渴望。短短二十字间,将诗人的无奈和失意完美地表现出来。
《华山》是寇准七岁时的咏诗。寇准,是北宋时期的一个稀世神童,他聪慧过人,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据史书记载,寇准小时候,其父大宴宾客,饮酒正酣,客人请小寇准以附近华山为题,作《咏华山》诗,寇准在客人面前踱步思索,一步、二步,到第三步便随口吟出了这首传为千古佳话的五言绝句。这是一首即景即情之作,每一句都突出了华山的高峻陡峭,气势不凡,显得贴合山势,准确传神,可谓是难能可贵的佳作。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这两句诗意思是说,比华山高的只有蓝天,也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齐,极写华山巍峨高耸之非常。其中“只有”一词说明了华山极高,再比华山高的就只有那蓝天了;“更无”说明华山是唯一最高的山峰,再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起平坐。
“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这两句意思是说,当你站在高高的山顶的时候,抬起头来仰望苍穹,红日仿佛就在你的头顶上;低头俯瞰脚下,蒸腾的云雾正在半山腰缭绕弥漫。“红日”后之“近”字,“白云”后之“低”字,都极有力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与陡峭。
这首诗在写法上有两点值得我们借鉴,一是对仗工整、严谨,没有一丝一毫的刀斧痕迹。二是炼字精准,不着任何痕迹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巍峨与陡峭,如前两句中的“只有”、“更无”和后两句中的“近”、“低”,都用得十分精准,十分巧妙。无论是对仗修辞手法的运用,还是遣词炼字的功力,都说明了绝非等闲之辈所能为之,教人不敢相信它竟然出自于一个七岁孩童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