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之文长于说理,往往“昭晰无疑”(《艺概·文概》),长篇论说文是这样,短小精悍的杂说也莫不如此。而且杂说较之正式的议论文更灵活,笔调更从容,“能道意所欲言”(《答王庠书》),充满了诗一样的情趣和哲理,愈加耐人寻味咀嚼。本文就是其杂说中的代表作。
文章一开头就叙述故事,这种故事中的人物、时间、地点,都不明确(即使虚拟的也没有),其结构是抽象的,是作为论据的“寓言”。因其描写生动,故而显得具体实在,说服力极强。可以得出,任何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如果撇开感性经验而单靠间接经验,就像瞎子那样“未尝见而求之人也”,那么势必会“转而相之”,混淆这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各种属性,加以臆测,杜撰,闹出“闻钟以为日”“扪烛以为日”的笑话,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作者指出:“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求达也无以异于眇。”如果单凭“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盘与烛也”。
然而单有感性经验还不够,还得亲自实践,多次探索,方能掌握道;作者认为“道可致而不可求”。而“致”与“求”的区别,作者引古人语对“致”作了解释:“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这里的“致”就是一种“循序渐进”,平时积学,自然得“道”的意思,学至则道自致。譬如军队能够掌握主动权,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待时机成熟就行出击,才能获胜,若牵“求”胜利,就成了“致于人”了,就会失败。求道也是如此,如果经过平时不断的实践,而不是急于求成,那么道是可致的。
作者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又讲了另一个寓言故事。作者发现“南方多没人”,而北方则少有,原因就在于“南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因为“日与水居”,故能渐识水性,“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水之道者。”懂得水性(“水之道”)方才能“没”,“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可见求“道”单凭勇气是不行的,还得经过长期的实践。如果想一蹴而就,“不学而务求道”,走捷径,投机取巧,那就只能像北方学“没”者那样,没有不被溺死的。
作者运用寓言阐述道理时,夹叙夹议,深入浅出,寓言讲完,道理也就清楚了。而且作者连续运用两个寓言说明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丝丝入扣,环环相接,可称之为“螺旋式”的比喻方式——即运用两个内容相近但有连续性发展性的寓言故事构成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结构,使寓言的主旨和理念更趋深入和加强,这是苏轼的创新。
最后一段联系实际并交代为文的目的。“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相反,“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经术本来就是载道的,所以“士知求道而不务学”,他们不知道“道”是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真正理解“道”,不能单靠读几本经书,应该杂学旁收,既不能忽略感性经验,又要经过长期的摸索思考,以渐进于道。这里,作者是针对王安石以经术取士而发的。《御选唐宋文醇》卷三十八云:“宋自王安石始以经术取士,一时求仕者皆改其妃青媲白,而谈道德仁义;及致之于用,则茫然失据,亦与妃青媲白无二焉,此苏轼《日喻》所以作也。”
总之,作者运轻灵之笔娓娓道来,仿佛与人对面而谈,亲切动人,语浅道明,毫无论说文的板滞之弊。且本文还继承了战国议论文的优点,以寓言作为论据,使行文简洁明了,形象生动。
《高阳台》一调,音节整齐谐悦。此词开头“频听银签,重燃绛蜡”就是四字对句的定式。古代计时的器具,每过一刻时光,则有银签铿然自落。“频听银签”,一“频”字,可见守岁已久,听那银签自落声已经多次,说明夜已深矣。“重燃绛蜡”一句,说那除夜灯火通明,红烛烧残,一枝赶紧接着点上,使除夕夜的吉庆欢乐气氛,形象地勾勒了出来。一个“重”字,将时光的流逝,作者心中的慨叹,精当地表现了出来,让人感到岁月流逝的不停息。韶华易逝,人又何堪?
“衮衮”二字,继以“惊心”,笔力警劲动人,与晏殊的词句“可奈年光似水声,迢迢去不停!”(《破阵子·湖上西风斜日》)有异曲同工之妙。通宵守岁已觉勉强,是睡,是坐,是饮,是止,词人心存犹豫。几番无奈,词人最后的主意是:洒是罢了,睡却不可,决心与梅花作伴,共作吟哦度岁的清苦诗侣。本是词人有意,去伴梅花,偏说梅花多情,来相伴我。如此可见用语精妙,而守岁者孤独寂寞之情,总在言外。
下片笔势一宕,忽然转向邻娃写去。邻家少女,当此节日良宵,不但彻夜不眠,而且为迎新岁,已然换上了新装,为明日春游作好准备。看她们不但衣裳济楚,而且,装扮首饰,一派新鲜华丽气象。写除夕守岁迎新,先写女儿妆扮,正如辛弃疾写立春先写“看美人头上,袅袅春旛”(《汉宫春·立春日》),是同一机杼。
写除夜至此,已入胜境,不料词笔跌宕,又推开一层,作者想象东风也被少女新妆之美而勾起满怀兴致,故而酿花蕴柳,暗地安排艳阳光景了。“勾引”二句为奇思妙想,意趣无穷。这样,词人这才归结一篇主旨。他以自己的经验感慨,现身说法,似乎是同意邻娃,又似乎是喃喃自语,说:青春美景岂能长驻,亟须趁此良辰,“把握现在”,从此“明日”新年起,即去尽情游赏春光,从残雪未消的楼台院落一直游到春日迟迟的园林胜境!
通览全词,上片几令人担心只是伤感衰飒之常品,而一入下片,则以邻娃为引,物境心怀,归于重拾青春,一片生机活力,才知寄希望于前程,理情肠于共勉,传为名篇,自非无故。
诗中诗人将秦军制造的长平之坑与项羽制造的新安之坑这两件惊心动魄、惨不忍睹的历史事件加以精心的绾合,以涵蓄亭泳、开阖流宕的笔触巧妙地点明秦的暴虐残酷是自取灭亡的根本原因,揭露了统治阶级之间进行的兼并战争给劳动人民带来骇人听闻的深重灾难。全诗构思佳妙、文笔流丽、反思深刻、感叹沉雄。
这首诗的第一部分是前十二句,是回忆长平惨案。诗的头两句如石破天惊,突兀而来。“怪”字,在此是令人惊骇之意。“白骨高于太行雪,血飞迸日汾流紫”两句,则是用夸张的笔法,极力渲染当时的惨状,因而有惊心动魄之效。“锐头竖子”两句,是诗人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评价。这两句似乎天外飞来,一反上面惨烈凝重的气氛。诗人似乎从对当时血肉横飞、鬼哭神嚎场面的回想中突然醒悟,以异常轻松的口吻说道:“那白起算得了什么,你们这四十万人为平原君卖命,甘愿找死。”显然是正话反说,孔衍《春秋后语》:“平原君对赵王曰:渑池之会,臣察武安君(白起)为人也,小头而锐,敢断行也。”故诗中以“锐头竖子”呼白起。
以下两句又回到惨烈的气氛中。“乌鸦饱宿鬼车哭”一句是写当时深夜,专啄腐肉的乌鸦食饱尸肉,心满意足地缩头栖息枝头;月明星稀,那传说中专收人魂的九头恶鸟(鬼车)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叫声。这是何等阴森恐怖的场景。“至今此地多愁云”一句是写现在。那四十万鬼魂不散,使近两千年后的此地,仍时时笼罩在鬼魂组成的阴云之下。此句承上启下,由历史过渡到现实。接下来的四句,又是一组轻松与凝重的对比。当地农夫们并不以为历史上的大悲剧有值得悲痛之处,而相反,以此为谈资。“即令方朔”两句,照应“此地多愁云”。
第二部分是十三、四句,写新安惨案。诗人忽然宕开笔墨,记述了另一起惨绝人寰的大悲剧:公元前206年,楚霸王项羽将秦将章邯部下的降卒二十余万人在新安(属今河南省)城南全部诛杀。诗人显然认为,这是长平惨案的再现。两事相隔仅仅半个世纪。
第三部分是十五、六句,写了赵国与秦国的灭亡的相似。公元前229年,秦国攻伐赵国,秦国私下买通郭开,让他在赵王面前散布谣言,赵王听信谗言,杀害忠臣,此后仅三个月,秦国大破赵军,赵国灭亡。赵高在秦始皇死后,指鹿为马,专权跋扈,使秦朝迅速灭亡,所以诗人认为,因“赵高出”而使“秦玺”易手。
整首诗运用对比手法揭露了历史事件的惊人相似之处,发人深省。叙事详略得当,详写长平惨案而略写新安惨案,盖二事略类,不必重笔。“郭开卖赵赵高出”句巧妙运用顶针格,写出赵、秦痛史悲恨相续的意味,亦见意匠经营。
宋人的绝句,很喜欢用拟人化手法。诗人们想象自然及自然间的万物都像人一样具有感情,因而情不自禁地把自然当作人来看待,把自己的感情移入自然。这样写,把本来不具有生命的东西带上了人情味,觉得亲切,受到感动。方岳这首《春思》诗,采用的就是这种艺术手法。
用拟人化的笔调,通过对春天景物的描写,热情地赞美了富有生机的春风。诗格调清新,不用典实,通篇拟人,富于动感,体物入微,又很有韵致。
诗咏春思,不是说自己对春天引发的种种思维感情,如伤春、惜春等;而是描述春天本身具有的情感。在具体吟咏时,又选择了春的代表———春风来表现,吟咏的主题,则定点在一个“忙”字上。第一句是说春风为什么忙,诗人分析说是因为春风“多可”。多所许可,心甘情愿地想去满足各种不同对象的要求,春风当然要“太忙”了。
以下三句,具体写春风的忙碌。春天,诗人认为变化最大、得风气之先的是、最突出的莫过于红花、绿柳。于是诗写春风一直陪伴着花柳,全心全意地为花柳服务。这句是浑写,读者自然能够由此想象到,整个春天,花先抽叶,后结花蕊,然后绽开花苞,终于繁花怒放,一直到纷纷堕落;想到柳树从吐芽抽条,到万丝绿条随风乱舞,最终柳絮纷飞,绿阴浓密。这全过程,春风无所不在,一刻不停,这就是“太忙生”了。
谈花说柳,当然不是孤立地,而是以之概括了春风对整个自然界中的植物所起的作用。后面两句,便一句写春风如何照拂鸟雀昆虫,一句写春风如何安排气候。诗写春风吹走了寒冷,使大地解冻,让燕子能衔泥筑巢,孵育下一代;又吹开了花朵,让蜜蜂酿出甜甜的蜜糖。它应付自然界的各种需要,刚安排了一阵小雨滋润大地,转而又安排晴天。这样全方位地写,更加突出春风的疲于奔命,诗人对春的歌颂,也就通过诗细微地表达了出来。
春风本来是一个很蒙浑又很广泛的概念,方岳组织了各种意象,娓娓道来,体会精细,令人眼目一新。宋诗的纤巧与理趣,在这首诗中都得到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