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句“五月五日天晴明,杨花绕江啼晓莺。使君未出郡斋外,江上早闻齐和声”交代节令、天气、环境,渲染赛前热闹的气氛。
第五、六句写州郡长官前去观看竞渡。第七、八句用“罗衣”、“银钗”借代观看竞渡的女士,从味觉、视觉两方面形容观看比赛的人多。
第九至第十八句描绘第一次竞渡的情景,所用比喻特别多,例如以:飞万剑:形容棹影上下翻飞的快捷,以“鼓声劈浪鸣千雷”比喻鼓声既响又急,以“目如瞬”形容龙目的生动,以“霹雳惊”形容坡上观众喊声突发、惊天动地,以“虹霓晕”形容锦标五彩缤纷,令人五花缭乱。
第十九、二十句“疮眉血首争不定,输岸一朋心似烧”从参赛者和观赛者两个角度写竞渡双方的情绪,“两岸十舟五来往”写双方十艘船又比赛了五次,使竞渡又掀起了一个高潮。
第二十三句“须臾戏罢各东西”中的“各东西”意思是塞外以后各自分开,第二十四句“竞脱文身请书上”的意思是刚赛完,输方不服,双方又脱了上衣,露出刺花的身体,请求再决雌雄。
最后四句是作者观看竞渡后的感慨,由竞渡者的互不相让联想到执政者的朋党之争。
自汉魏以来,诗人常以“杂诗”为题写诗,类似“无题”诗,内容多是慨叹人生或离别相思的。沈佺期写有《杂诗三首》,都写闺中怨情,流露出明显的反战情绪。这里选的是第三首, 首联“闻道黄龙戍,频年不解兵”,语言平易似娓娓道来,给人以鲜明突出的印象。黄龙戍战火连年,可以想见征人久戍之苦,强烈的怨战之情溢于字里行间,“不解”与“频年”连用,增强语势,引起人们的联想与深思。
颔联“可怜闺里月,长在汉家营”,是借月抒怀。说今夜闺中和营中同在这一轮明月的照耀下,有多少对征夫思妇两地对月相思。在征夫眼里,这个昔日和妻子在闺中共同赏玩的明月,不断地到营里照着他,好像怀着无限深情;而在闺中思妇眼里,似乎这眼前明月,再不如往昔美好,因为那象征着昔日夫妻美好生活的圆月,早已离开深闺,随着良人远去汉家营了。这一联明明是写情,却偏要处处说月;字字是写月,却又笔笔见人。短短十个字,内涵极为丰富,既写出了夫妇分离的现在,也触及到了夫妇团聚的过去;既轮廓鲜明地画出了异地同视一轮明月的一幅月下相思图,也使人联想起夫妇相处时的月下双照的动人景象。通过暗寓着对比的画面,诗人不露声色地写出闺中人和征夫相互思念的绵邈深情。见月怀人是我国古典诗歌的传统表现手法,而这里只写月不写人,意象反而更丰富生动。这“闺里月”既是思妇的眼中月,又是征人的眼中月,既有千里共婵娟之意,又有思妇心神飞度,想见征人之意。诗意双关,征夫、思妇相思之情之景俱在其中,显得清新别致。
颈联“少妇今春意,良人昨夜情”,紧承上联进一步抒写离人相思。“春”而又“今”,“ 夜”而又“昨”,分别写出少妇“意”和良人“情”,其妙无比。四季之中最撩人情思的无过于春,而今春的大好光阴虚度,少妇不禁倍觉惆怅。万籁无声的长夜最为牵愁惹恨,那昨夜夫妻惜别的情景,仿佛此刻仍在征夫面前浮现。“今春意”与“昨夜情”虽是互文对举,却可以作为“夜夜”来读。可是细味“今春意”却有着独特的表现力。“昨夜情”,也对得十分工巧,不仅表现出良人对妻子的一往情深,而且还表现出思念之切。他回忆往日夫妻的恩爱,觉得恍如昨夜事一般,不因经久分离而淡薄。可见他们的情意是多么美好、真挚、深厚而动人。
尾联“谁能将旗鼓,一为取龙城”,抒写出了征夫、思妇的愿望。他们希望能有良将出马,克敌致胜,结束他们长期分离的痛苦。但诗以问句的形式,倍增感慨深沉的意味。这里照应首联回答了“频年不解兵”的问题,表明是将领无能,指挥不得力以致连年征战,这是写透夫妇别离的痛苦以后自然生出的意思。
这首诗构思新颖精巧,特别是中间四句,在“情”、“意”二字上着力,翻出新意,更为前人所未道。诗中所抒之情与所传之意彼此关联,由情生意,由意足情,势若转圜,极为自然。从文气上看,一二联都是十字句,自然浑成,一气贯通,语势较和缓;第三联是对偶工巧的两个短句,有如急管繁弦,显得气势促迫;末联采用散行的句子,文气重新变得和缓起来。
首句“片片随风整复斜”,言雪花随风变化舞姿,或整齐有序,或凌乱歪斜。“整复斜”三字,可谓“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起句平缓,接着突然转入抒情——“飘来老鬓觉添华”,雪花落到诗人两鬓,仿佛在提醒他年华老去。
颔联写景,景中含情。“江山不夜雪千里,天地无私玉万家”,千里江山,一片苍茫,让人分不清昼夜;天地无私,把碎玉洒遍千家万户。前句用“不夜”,喻雪势之大,唯有足够大的雪,方可照彻天地。后句用“无私”,直接赞美天地之博爱,同时又让人不得不联想:天地无私。
“远岸末春飞柳絮,前村破晓压梅花”,言飞雪漫漫,如春日柳絮;雪落梅枝,如白梅初绽。后句似化用晚唐诗人齐己的“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一个“压”字,突出雪之厚重。
尾联写人事活动,通过对比,表现出作者不愿仕元,洁身自好的坚贞品格。“羔羊金帐”是蒙古元人的生活习惯,作者用“粗俗”一词概括,可见对新朝的厌弃。“自掬冰泉煮石茶”,这是作者自己的生活——隐居在山林中,掬清泉煮茶,何等高洁雅致!诗人简介:黄庚,字星甫,号天台山人,天台人。出生宋末,早年习举子业。元初“科目不行,始得脱屣场屋,放浪湖海,发平生豪放之气为诗文”。与宋遗民林景熙、仇远等多有交往,释绍嵩《亚愚江浙纪行集句诗》亦摘录其句。晚年曾自编其诗为《月屋漫稿》。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