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第一段交代了写《醒心亭记》的有关背景及写“记”之缘由。在介绍“醒心亭”之前,作者先介绍了“丰乐”亭。“滁州之西南”,示方位;“泉水之涯”,写环境;“欧阳公作州之二年”,记构亭时间:文笔交代简洁。作者所以写丰乐亭,用意在于以丰乐亭作背景,一方面引出醒心亭的位置,丰乐亭往东几百步的高山上;一方面交代了“醒心亭”的环境。写“丰乐亭”就是在描绘“醒心亭”的画面背景。作者行文纤徐曲折,不开门见山,直至段尾才开始点题。这并未使人感到烦琐,而是使画面更加丰满。
文章第二段写醒心亭之胜。作者以“饮”和“望”两字,概括区分了“丰乐”、“醒心”二亭不同的用途:前者用于饮酒,后者用于览胜。一个“望”字,总领景致之叙:群山相环,云烟弥漫,旷野无垠,草木茂密,泉水清冽,山岩峻秀。作者所以写“望”中之景,是为了引出“望”中的感受:耳目一新,心中畅然清爽,从而点明醒心亭所以名“醒心”的原因,并进一步指明“醒心”一词的出处及典故。按韩退之诗《北湖》关于“醒心”句的一首是:“闻说游湖棹,寻常到此回,应留醒心处,准拟醉时来。”这一引证,也曲折地反映着欧阳修这位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对于韩愈这位唐代古文运动领袖的推崇。韩愈擅古文,并非以诗称擅者,《北湖》又非韩愈有名的文章,而欧阳公熟知,可见韩愈诗文之被推重。结句“取乐于山泉”,总结了建亭的心旨,为下文议论的生发作了铺垫,既有“总上”之功,又是“启下”之设。
文章第三段的议论,文眼在“乐”字上。承上段“取乐于山泉”,引出“公之乐,吾能言之”,这句总领全段,来说明欧阳修之“乐”的内涵。第三段有两处璧瑕:其一是,曾巩把“夷狄乌兽草木”,列在一起。反映出了他的“大汉族”的封建正统意识,对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的歧视;其二是,曾巩把当时的宋王朝的统治讴歌为“吾君优游而无为于上,吾民给足而无憾于下”是失实的。虽然,这是当时文章通行的一种时代局限,但毕竟是白璧之瑕。欧阳修的山水之乐,也不是太平盛世的一种移情只不过是在被贬蒙诬中,表现了一种旷达的情志而已。滁州是个小州,无从施展抱负,只好纵山水之情罢了。
文章第四段文眼在“难得”二字,“几百年才能有这相的”,写欧阳修之贤难得。现在的人,还没有理解这一点,但百年、千年之后,人们一定会确认这个问题。蕴含的意思是:历史自有公论。欧阳修以流言攻讦被贬到滁州,身被非誉之名,且有涉罪之嫌,正所谓“周公恐惧流言日”者,曾巩的“公之贤”难遇”说,既是殉流言的反击,也是对欧阳修的声援。当世人不能理解欧阳修,后世人自垫有公论。这是曾巩的一段曲笔。
这是一首五律诗,颈联被明代胡应麟赞为“形容景物,妙绝千古”。时序匆匆交替,这怎不让身在“客路”的诗人顿生思乡之情?诗中“生”“入”用了拟人手法。虽是无意说理,却在描写景物中蕴含理趣。海日生于残夜驱尽黑暗,江上景物呈现“春意”闯入旧年,赶走严冬,蕴含了时序变迁,新旧交替的自然规律,表现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活哲理,给人乐观积极向上的力量。
诗以对偶句发端,既工丽,又跳脱。“客路”,指作者要去的路。“青山”点题中“北固山”。作者乘舟,正朝着展现在眼前的“绿水”前进,驶向“青山”,驶向“青山”之外遥远的“客路”。这一联先写“客路”而后写“行舟”,其人在江南、神驰故里的飘泊羁旅之小景是难得出现的。
“潮平两岸阔”中“阔”,是表现“潮平”的结果。春潮涌涨,江水浩渺,放眼望去,江面似乎与岸平了,船上人的视野也因之开阔。这一句,写得恢弘阔大,下一句“风正一帆悬”,便愈见精采。“悬”是端端直直地高挂着的样子。诗人不用“风顺”而用“风正”,是因为光“风顺”还不足以保证“一帆悬”。风虽顺,却很猛,那帆就鼓成弧形了。只有既是顺风,又是和风,帆才能够“悬”。那个“正”字,兼包“顺”与“和”的内容。这一句写小景已相当传神。但还不仅如此,如王夫之所指出,这句诗的妙处,还在于它“以小景传大景之神”《姜斋诗话》卷上。可以设想,如果在曲曲折折的小河里行船,老要转弯子,这样的小景是难得出现的。如果在三峡行船,即使风顺而风和,却依然波翻浪涌,这样的小景也是难得出现的。诗句妙在通过“风正一帆悬”这一小景,把平野开阔、大江直流、风平浪静等等的大景也表现出来了。
读到第三联,就知道作者是于岁暮腊残,连夜行舟的。潮平而无浪,风顺而不猛,近看可见江水碧绿,远望可见两岸空阔。这显然是一个晴明的、处处透露着春天气息的夜晚,孤舟扬帆,缓行江上,不觉已到残夜。这第三联,就是表现江上行舟,即将天亮时的情景。
这一联历来脍炙人口,说:“‘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诗人已来少有此句。张燕公(张说)手题政事堂,每示能文,令为楷式。”(《河岳英灵集》)明代胡应麟在《诗薮·内编》里说,“海日”一联“形容景物,妙绝千古”。当残夜还未消退之时,一轮红日已从海上升起;当旧年尚未逝去,江上已呈露春意。“日生残夜”、“春入旧年”,都表示时序的交替,而且是那样匆匆不可待,这怎不叫身在“客路”的诗人顿生思乡之情呢?这两句炼字炼句也极见功夫。作者从炼意着眼,把“日”与“春”作为新生的美好事物的象征,提到主语的位置而加以强调,并且用“生”字“入”字使之拟人化,赋予它们以人的意志和情思。妙在作者无意说理,却在描写景物、节令之中,蕴含着一种自然的理趣。海日生于残夜,将驱尽黑暗;江春,那江上景物所表现的“春意”,闯入旧年,将赶走严冬。不仅写景逼真,叙事确切,而且表现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活真理,给人以乐观、积极、向上的艺术鼓舞力量。此句与“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有异曲同工之妙。
海日东升,春意萌动,诗人放舟于绿水之上,继续向青山之外的客路驶去。这时候,一群北归的大雁正掠过晴空。雁儿正要经过洛阳的啊!诗人想起了“雁足传书”的故事,还是托雁捎个信吧:雁儿啊,烦劳你们飞过洛阳的时候,替我问候一下家里人。这两句紧承三联而来,遥应首联,全篇笼罩着一层淡淡的乡思愁绪。
这首诗抒写诗人泛舟东行,停船北固山下,见潮平岸阔,残夜归雁而引发的怀乡情思,融写景、抒情、说理于一炉。全诗和谐优美,妙趣横生。堪称千古名篇。这首题为《次北固山下》的五律,最早见于唐人芮挺章编选的《国秀集》。唐人殷璠选入《河岳英灵集》时题为《江南意》,但有不少异文:“南国多新意,东行伺早天。潮平两岸失,风正数帆悬。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从来观气象,惟向此中偏。”本文系据长期传诵的《次北固山下》。
王湾是洛阳人,一生中,“尝往来吴楚间”。“北固山”,在今江苏镇江市以北,三面临江。上引《江南意》中首二句为“南国多新意,东行伺早天。”其“东行”,当是经镇江到江南一带去。诗人一路行来,当舟次北固山下的时候,潮平岸阔,残夜归雁,触发了心中的情思,吟成了这一千古名篇。 诗以对偶句发端,既工丽,又跳脱。“客路”,指作者要去的路。“青山”点题中“北固山”。作者乘舟,正朝着展现在眼前的“绿水”前进,驶向“青山”,驶向“青山”之外遥远的“客路”。这一联先写“客路”而后写“行舟”,其人在江南、神驰故里的飘泊羁旅之情,已流露于字里行间,与末联的“乡书”、“归雁”,遥相照应。
这首五律虽然以第三联驰誉当时,传诵后世,但并不是只有两个佳句而已;从整体看,也是相当和谐优美的。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