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袁中道的一生仕途不顺,命运多舛,但其兼济天下的热情始终未减,《楮亭记》即是这样一篇论及作者处世哲学的小品文。
在第一段中,作者先提及自己欲在园中置一凉亭,然后通过问答的形式,驳斥了有人建议砍掉园中的楮树、改种松柏的建议。在问答之中,作者巧妙地赞誉了楮树的优点,并自然地引出了后文要论及的重点,也就是“材与不材”的问题。楮树“皮可为纸,子可为药,可以染绘,可以颒面”,却又“不中梁栋枅栌之用”。正因它不成材,所以不会被匠人看中;又因它有材,所以作者也不会移走它。作者认为正是因为楮树处于材与不材之间,所以才能够得以保全。
在第二段中,作者写了一段夏天的经历。酷暑时节“前堂如炙”,楮树丛生的地方却“水风泠泠袭人”。“其阴甚浓,植竹为亭,隐蔽层林,啼鸟沸叶”,在灼热和清凉的强烈对比中,楮亭俨然成了一间天然的凉亭。这段诗情画意的描绘,既点明了楮亭命名的由来,又将作者对楮树的感情熔铸了进去,情景交融,极富情趣。最后,作者对介于“材与不材之间”的楮树赐以“九锡”,这就不单单是在赞誉楮树,而是在借题发挥,宣扬作者的处世哲学。仔细回味文中那介于“材与不材之间”的楮树,子瞻作诗取之,作者也称其“深当予心”,甚至说道“设有他树,犹当改而植此”,想必读者也会对作者为楮树“名为不材实为佳木”的翻案之议大加赞赏,可以说,全文最后“赐以九锡”的点睛之笔为这篇记加入了深厚的内涵。木之用,不在栋梁;人之才,不唯伟业。作者将“九锡”这种中国古代皇帝赐给有殊勋者的礼器赐予楮树,是将树的灵魂与自己的人生信条合而为一了。
袁中道一生以自适为宗,却又被功名所牵绊。他的人生旅程既饱含着心酸的失意,也充满着对成功的期待。他的一生时时发出归隐山林的慨叹,却又无奈多次出山应对世缘。仕途的坎坷曲折,父兄的溘然离世,种种的一切,让他的心灵常常逃往山水之间。《楮亭记》一文的语言清新隽永,本色自然,既不乏清静悠闲的雅士生活的描绘,文字深处又饱含着一份失意和惆怅。楮非不材,人也必定不完全以功名论英雄,从袁中道的这份笔力深处的灼见和感喟,看来他一定是在材之辨的论说中寻求到了自己的精神高地和心灵安慰。
全诗共分三章,第一章写诗人对当权者不制止祸乱深为叹息,指出祸乱发生,有父母的人会更加忧伤。第二章写诗人看到那些不法之徒为非作歹,便坐立不安,忧伤不止。第三章写无人止谗息乱,诗人心中愤慨不平,劝告友人应自警自持,防止为谗言所伤。一方面由于环境险恶,另一方面这是一首抒情诗,所以诗中对祸乱没有加以具体叙述,而只是反映了一种不安和忧虑的心情。忽而写丧乱不止忧及父母,忽而写忧丧畏谗,忽而劝朋友警戒。透过诗句使读者看到了诗人的形象。他生当乱世,却不随波逐流,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关心国事,对丧乱忧心忡忡。动荡的社会让他不得安宁,与“不肯念乱”的当权者形成强烈的对比。他爱憎分明,既担心丧乱殃及父母,也担心兄弟朋友遭谗受害,对作乱之徒充满了憎恨。
另外,比兴的表现手法在这首诗中也用得很有特点。每章开头四句(末章似脱两句)连用两组比兴句,这在《诗经》中很少见。首章以流水朝宗于海,飞鸟有所止息暗喻诗人的处境不如水和鸟。次章以流水浩荡、鸟飞不止写诗人忧心忡忡而坐立不安。末章以飞鸟沿丘陵高下飞翔写诗人不如飞鸟自由。诗中比兴的运用虽然大同小异,但决非简单的重复,而是各自有所侧重。不仅暗示了诗人所要表达的内容,有较明确的引发思路的作用,而且让人感到新鲜贴切,增加了诗的艺术表现力。
从这首诗中可以感受到作者忧乱畏谗的感叹和沉痛的呼喊,而这正是对“分明乱世多谗,贤臣遭祸景象”(方玉润《诗经原始》)的高度艺术概括。
这首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从同题另一首(“多情却似总无情”)看,彼此感情相当深挚。不过那一首诗重在“惜别”,这一首却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姿态美好举止轻盈正是十三年华,活像二月初含苞待放的一朵豆蔻花。
第一句就形容了一番:“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七个字中既无一个人称,也不沾一个名词,却能给人以完整、鲜明生动的印象,使人如目睹那美丽的倩影。全诗正面描述女子美丽的只有这一句话。就这一句还避实就虚,其造句真算得空灵入妙。第二句不再写女子,转而写春花,显然是将花比女子。“豆蔻”产于南方,其花成穗时,嫩叶卷之而生,穗头深红,叶渐展开,花渐放出,颜色稍淡。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苔花”,常用来比喻处女。而“二月初”的豆蔻花正是这种“含苔花”,用来比喻“十三余”的小歌女,是形象优美而又贴切的。而花在枝“梢头”,随风颤动的样子,尤为可爱。所以“豆蔻梢头”又暗自照应了“娉娉袅袅”四字。这里的比喻不仅语新,而且十分精妙;又似信手拈来,写出人似花美,花因人艳,说它新颖独到是不过分的。一切“如花似玉”、“倾国倾城”之类比喻形容,在这样的诗句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看遍扬州城十里长街的青春佳丽,卷起珠帘卖俏粉黛没有比得上她。
当时诗人正要离开扬州,“赠别”的对象就是她在幕僚诗意生活中结识的一位扬州歌妓。所以第三句写到“扬州路”。唐代的扬州经济文化繁荣,时有“扬一益(益州)二”之称。“春风”句意兴酣畅,渲染出大都会富丽豪华的气派,使人如睹十里长街,车水马龙,花枝招展······这里歌台舞榭密集,美女如云。“珠帘”是歌楼房栊设置,“卷上珠帘”则看得见“高楼红袖”。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卷上珠帘总不如”!这里“卷上珠帘”四字用得很不平常,它不但使“总不如”的结论更形象,更有说服力;而且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一并传出。诗用压低扬州所有美人的美来突出一人之美,有众星拱月的效果。由于有前两句美妙的比喻,这里这种“强此弱彼”的写法显然自然入妙。
杜牧这首诗,从意中人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闹市,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又烘托出意中人。二十八字挥洒自如,游刃有余。
文学艺术要求不断求新。因陈袭旧是没有出路的。即使形容取喻,也贵在独到。从这个角度看杜牧的《赠别》,也不能不承认他是天才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