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一落笔,就描绘出了一幅落日余辉中,渔舟唱晚、轻棹击水的耶溪夕照图:“落景余清辉,轻桡弄溪渚”。诗人开始就描绘江南独有的景色:溪水上一只小舟漂浮,舟人轻轻摆动着船桨,在落日余辉中自由自在地欣赏着大自然的美景。一片斜阳照到水面,浮现出烟雨空濛的景象,水面上一层一层的细浪,受了残阳的反照,一时光辉起来,那夕阳金色的浅光,映着洲渚的小草、两岸的绿野,镶出西边天际的一抹绛红、深紫。
“澄明爱水物,临泛何容与”是写诗人临水泛舟看到在明净如镜的溪水中,观赏游鱼追逐嬉戏,三五成群,在水草和细石下钻进钻出。
耶溪的水色山光,使诗人乐而忘返,而江南的风土人情、岸边的渔村竹寨,更使诗人如入桃源仙境。“白首垂钓翁,新妆浣纱女”两句,概括地表现了江南生活的恬静安谧。蓑衣箬笠的老翁,在夕阳中垂钓却悠然自得;梳妆整齐、淡雅的村姑少女,在传说中曾是西施浣的耶溪水边洗衣、谈笑,欢声笑语更衬托出山村的幽静安宁。
结尾“相看似相识,脉脉不得语。”是诗人情感的自然流露。这恬静和乐的山村,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非常相似,又与诗人孟浩然失意后的隐逸心情和谐一致。因此,这“似相识”确是诗人的思绪所念,是情之所至,而与那垂钓翁、浣纱女陌路相逢,素不相识,虽则情感相通,却只能脉脉相视而已。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
这首小令赞颂了隐居生活的安逸恬适。起首两句即道明因现实社会中布满险恶,遂隐居山林过着闲适若仙的生活;紧接着以“诸葛茅庐,陶令松菊,张翰莼鲈”三句鼎足对,具体显示隐居的优越性;在列举事实之后,作者更概括诸葛亮、陶渊明、张翰受人尊敬的原因在于“不顺俗,不妄图清高风度”,这正是隐者的精神风貌;结句“任年年落花飞絮”与首句“荆棘满途”相对比,突出了隐居是明智的选择。全曲语言流畅自然,用典朴直。
曲子开篇,作者便直接抒发归隐的缘由,及对隐逸生活的神往。“荆棘满途”,道破了作者对仕路风波之险恶、人事繁复之多艰的无限感慨,人生旅途,苦恼已多,回首时路,荆棘密布,举步维艰,时有“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唐李白《行路难三首》)的痛苦与无奈。现实生活已然险恶,如履薄冰,还是回归田园山林,去到“蓬莱闲住”,寻求隐居生活的无限安静与祥和,乐得逍遥。于此,作者对比了现实与隐居生活的两种境界,既突出了现实生活的世逼事危,又彰显了园田林下生活的安闲自得,作者的生活选择已然不言自明。
由“蓬莱”一词过渡而来,作者很自然地引出“诸葛茅庐,隐令松菊,张翰莼鲈”三句。诸葛亮、陶渊明、张翰这三位历史人物的隐居事迹是享誉士林的。作者借三位隐逸名士作比,紧扣这三位历史人物的隐居生活状况,具体描述了他们的品貌风格:诸葛所居草庐,陶潜之松菊做伴,张翰家乡的土产莼羹鲈鱼。此处描写亦虚亦实,既可视为虚写前贤往事,亦可看做作者本人安贫乐道生活情趣的实叙。且为了这份久违的自在逍遥,心灵放逐,作者又直抒胸臆:“不顺俗,不妄图,清高风度”,表明心迹决不随波逐流,追名逐利,永葆高洁清雅之隐逸风度。一任其花谢花飞,春来春去,作者誓将那份淡薄与闲适的隐逸生活进行到底。此处曲已尽,情未了。作者因现实之无情与冷漠,回归隐逸,自适安然,看似平淡,亦满含无奈与辛酸。
整首小令格调从容自然,与作者所要表达的归隐情怀相得益彰。尤其在使事用典上,妥帖自然,作者以淡雅的草堂庐舍,味美的莼菜鲈鱼,傲岸的青松,迎霜吐艳的黄菊,描述了隐士身之所居、口之所食、目之所及的生活画面。同时,小令中用典,既是一种高度浓缩的叙事方式,也是一种深情委婉的抒情方式,于此可谓将用典发挥到了极致。
这是一首作者表白自己的艺术主张的诗。指出文艺批评应提倡有独到的见解,不可鹦鹉学舌,人云亦云。
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评论诗词的好坏优劣,应当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哪个,而不能像文坛艺苑中的某些人一样,心口雌黄。马克思哲学认为,要做到独具慧眼,深刻地认识、把握事物的本质,一是必须在实践中占有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是必须善于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和发展。
前二句点出在纷纷的艺苑里各种说法鱼龙混杂,这时 需要的是独具慧眼,有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当然这是相当不容易的,需要自己有深厚的学养和阅历,成为“高人”。
后二句作一形象的比喻,用矮人看戏作比,矮人看戏时被前边的人挡住目光,哪里能看到戏台上的场景?戏散大家一起谈起来时,只能是附和人家的说法。这就好比我们自己对“艺苑”的看法,如果自己学力浅薄,不能“独具只眼”,那就只能“随人说短长”了,这种鹦鹉学舌,拾人牙慧的行为作者是坚决反对的。
这首诗继承以诗歌体裁论诗歌的传统,见解卓异,说理畅达。全诗看似佶手拈来、随手而出,但却具有极为精辟深刻的理论内涵。李白、杜甫被称为诗中仙圣,在唐代即受到推崇,如韩愈在仕由逝世时才3岁,后来他熟读李杜诗篇,作有《调张籍》一诗,其中有“李杜文章在,光芒万丈长”“伊我生其后,举颈遥相望”等语,可谓敬佩得五体投地。而后世特别是明清两代,对李杜的崇拜更是前所未有,并且普遍地认为诗自唐以来诗道不振,一代不如一代。甚至有人还提出从《诗经》以来每况愈下、自宋元以来无诗之论,这种看法在明清诗歌理论中占有主导地位。
诗人开篇即总论概述了这一普遍现象,以李杜为代表指出了他们的诗作固然光耀千秋,流传万古,其崇高地位与普及程度已是脸炙人家传户诵。接下来却陡然转笔,尖锐地指出了这种情况带来的另外的弊端:熟极而流,不仅令人觉得从内容到形式都没有新意,而且还隐隐含有这一现象在某一程度上阻碍了后世诗人的创新之意,其见解之深刻,笔触之辛辣,思虑之周到,足以发人深省。前两句并非真足在贬低李杜,而是为下文略作铺垫而已,以下即转入主题的抒发。
首联“身世浑如水上鸥,又携竹杖过南州。” 乞丐说他的身世,是如水上鸥,有两层意义,一是随波逐流,二是起起伏伏,因此对于乞丐的身世,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他曾风光过,而最后落魄街头沦为乞丐,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遭遇,非常相似。这句诗中,“浑”和“又”字,用得恰到好处。
颔联“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盛残月和唱晓秋,充满了诗情画意,乞丐流落街头,生活艰苦,最后还被冻死了,虽然身临绝境,但是他还保持着内心的乐观,外在物质极度匮乏的这位乞丐,精神世界是何等的丰富。
颈联“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 “两脚踢翻”、“一肩挑尽”,用得非常有气势,有大诗人李白:“一拳打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的霸气,李白的这份气概,是针对“崔颢题诗在上头”,而这位乞丐的气概,针对的是对尘世界、古今愁的愤懑。
尾联“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这首诗的“风骨”,便来自结尾的这句尾联,这也是整首诗的灵魂所在。“嗟来食”出自《礼记》,饿死不吃嗟来食,指的是对别人傲慢的施舍或者给予,即使饿死了也不吃,然而这位乞丐即使做到了不吃嗟来食,但是“黄犬”却还是对他狂吠不休,由此体现世人的一种偏见,类似的偏见,常见于“笑贫不笑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