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增论》属于史论,是一篇翻案文章。苏轼善于读书,能从书缝中看出问题。一般人读史,见项羽与范增君臣不能善始善终,常为之叹息,认为这是楚失败的原因之一。苏轼却相反,独恨范增不早离开,认为项羽早有杀增之心,还认为义帝之存亡,关乎楚之盛衰,也关乎范增之祸福。全篇并没有贬低范增,篇末还高度肯定范增是人杰,只是惋惜项羽和范增的关系早有裂痕,范增不明“去就之分”。
全文围绕“去就之分”这一中心论旨,逐层展开:首先,简叙历史史实,提出论点:“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耳。”“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其次,具体论证观点。文章反复分析了项羽杀掉宋义之后,势必要谋害义帝,而范增必然力谏,项羽肯定不从,最终必然疑忌范增等等情势,论证了范增应当在此时离开项羽的主张,批驳了那种认为陈平反间计离间项范二人的传统看法。然后,作者替范增设想,“合则留,不合则去”,“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仍然不失为大丈夫作为;批评范增不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最后,又从另一侧面论述:“增不去,项羽不亡”,“增亦人杰也哉”。作者对范增的谋略、才干表示了肯定,实际上批评了项羽的不知人、不善任。
该文学《公羊传》《谷梁传》解《春秋》经文的表现手法,设为问答,层层推论。如由义帝之立,范增为谋主,推断义帝之兴废关乎范增之祸福,又进而推断项羽弑义帝,范增必反对。由义帝之明推测项羽之杀宋义,义帝必不能堪,又推测义帝必杀项羽,项羽故必杀义帝。一环套一环,有很强的逻辑性。作者征引史料不多,才识、才气胜过才学;在语言表达上多用反诘句,多用感叹句。全文共有七个反诘句、六个感叹句,冷静的理性思考与热烈深切的赞叹、惋惜相结合,使文章笔调变幻无端,抑扬顿挫之至。
此诗是一首抒情诗,前四句说夫妻恩爱,五句至八句写深夜话别,九句至十二句写黎明分手,最后四句写互勉立誓。全诗以时间为序,围绕夫妻恩爱,突出话别、分手和互勉。语言质朴明白,生动流畅。
开头四句从夫妻平时恩爱叙起,说明自结为夫妻之后,两相恩爱,从无猜疑,这样就为离别与相思,做了铺垫。三四两句,虽未明言离别,但从欢娱燕婉,仅有今夕的描写中,已透出夫妻即将分别的信息。既然夫妻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良辰在于今夕,这短暂的时光就特别可贵,从惜时写惜别,虽未明言离别而离思已满。开头四句,委婉含蓄地写出了夫妻离别的凄苦。
“征夫怀远路”以下四句,叙述将要分别的景物。“征夫”乃作者自指,“远路”即去匈奴之路。此时作者王命在身,奉命使北,不得不割舍夫妻之情。也可能是王命急宣的缘故,诗人需要夙夜起身,故起观夜色,惟恐误了行程。仰观天际,看到参星与辰星皆已陨落,天色将曙,此时应踏上征途,别妻远行了。
“行役在战场”以下四句,正面摧写夫妻离别。首句点明去路,“战场”指匈奴统治之地,自秦至汉,匈奴成了北地主要的边患,可以说是个古战场,所以李白《战城南》云:“秦家筑城备胡处,汉家还有烽火燃。”不过这次苏武使匈奴,并不是到这个古战场上去与匈奴打仗,而是因“送匈奴使留在汉者”,此处露出了伪托的马脚。既然去路是如此遥远,不管行役作战也好,出使也好,夫妻再相见是无有定期的,想到这里,夫妻之间惟有握手长叹,泪满衣襟,有不胜临歧之痛。
末四句写新婚夫妇临别时的相互郑重叮咛。其中“努力”二句是妻子对丈夫的嘱托,她要丈夫在行役中爱惜自己的青春年华,注意保重身体,同时牢记夫妻间的恩爱与欢乐,体现了一个妻子的关心和担心;“生当”二句是丈夫对妻子的回答:“若能生还,一定与你白头偕老,若死在战场,也将一直把你怀念。”表现了丈夫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这段对话,不仅展示了人物朴实、美好的内心,而且更充实了诗首二句中“两不疑”的内容,使全诗增添了一种悲剧气氛。前贤曾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此诗正符合这样一种说法。男女相爱结为夫妻,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可是在残酷的兵役制逼迫下,它只能像一朵刚绽放即被摧残的花,转瞬即逝,无法追回。
历史上有许多写离状别的佳作,此诗当能在其中占一席之地。它的选材、表达、风格等,都对后代有广泛的影响。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名作《新婚别》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代表。
这篇最初见于《太平御览》卷六百八十九,题为《古艳歌》,无作者名氏。明、清人选本往往作窦玄妻《古怨歌》。《艺文类聚》卷三十记窦玄妻事云:“后汉窦玄形貌绝异,天子以公主妻之。旧妻与玄书别曰:‘弃妻斥女敬白窦生:卑贱鄙陋,不如贵人。妾日已远,彼日已亲。何所告诉,仰呼苍天。悲哉窦生!衣不厌新,人不厌故。悲不可忍,怨不自去。彼独何人,而居是处。’”并不曾提到窦玄妻作这首歌。今仍从《太平御览》。这首诗是弃妇诗,上二句比喻自己被出而终恋故人,下二句是说服故人也应该念旧。
乐府《古艳歌》:“茕茕(孤独,无依靠)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首诗的前两句即以动物起兴,兴中兼含比喻。写弃妇被迫出走,犹如孤苦的白兔,往东去却又往西顾,虽走而仍恋故人。后两句是规劝故人应当念旧。
古代的秋社,是从中央到地方民间都十分重视的祭祀活动。整个活动分为两大仪式,一是祭献,向以社神为代表的后土神祇敬献供品;二是娱神,包括赛社、演剧、民间歌舞聚饮等。此篇所写,祭献仪式已经结束,祭坛上的香烟渐渐消淡,就连争食坛上祭品的乌鸦也飞回了树林。作品由此时入手,除了因为第二仪式——娱神活动是秋社的精华所在以外,还有他个人身份上的原因。原来像尧庙这种规格的秋社,祭献需由地方官员亲自主持参加,所谓“刺史县令初献,上佐县丞亚献,州博士县簿尉终献”(《宋史·礼志》)。略去祭献繁文缛节的描写,也就表示他已经结束了官员在仪式中的任务,可以静下心来,“把酒观多稼”,将自己融入百姓的喜庆之中。所以起首的两句既是自占身份,也是揭开狂欢乐章的一段得体的前奏。
祭社仪式既已告一段落,便开始了祭民们自己的节日。他们举酒痛饮,一边心满意足地眺望着丰收的庄稼;乐声奏响了,此起彼伏,各不相让,人们在壤歌亭前笑语喧哗。作品以简练生动的笔墨,描绘了尧庙秋社娱神 其实也是自娱)活动的欢乐景象。“多稼”、“壤歌亭”、“山如画”是旁景的衬托,却处处充实了秋社熙乐和丰的精神内涵。尤其是“壤歌亭外山如画”一句的插入,更是兴象无穷。“壤歌”是上古百姓清平安泰的典故,以之名亭,凭这个处所,便能引起当下祭民们人乐年丰的联想;“人逢喜事精神爽”,“山如画”无疑是人们喜溢于心而发生的感受;在“霹雳弦声斗高下,笑喧哗”之后,接此一句写景,顿生有声有色、动、静相济之妙;而这种声、色、动、静,无不富于形象性,又恰恰映合了“把酒观多稼”的微酣而快意的心态。
此曲用晋人故事来形容尧庙周围空气清爽宜人,也暗含着政简人和,无为而治的意味,并且诗人进一步抒发了自己的感想:只要当一名高尚脱俗、无为而治的官吏,就不必定要倦宦归隐。这一笔充分说明了秋社喜庆景象鼓舞人心的力量。这一感受是通过典故而表达的,活用无痕,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高超功力。此曲用典多,遣词雅,意蕴含蓄,在元曲中别成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