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首字“至”字在诗中反复出现八次,故题名“八至”。从内容上说,全诗四句,说的都是浅显而至真的道理,具有深刻的辩证法,富有哲理意味。从结构上说,作者设置了层云叠嶂,前三句只是个过场,主要是为了引出最后一句“至亲至疏夫妻”,专在针砭世情,极为冷峻。
首句“至近至远东西”,写的是一个浅显而至真的道理。东、西是两个相对的方位,地球上除南北极,任何地点都具有这两个方向。两个物体如果不是南北走向就必然有东西区别。所以“东西”说近就近,可以间隔为零,“至近”之谓也。如果东西向的两个物体方向相反,甚至无穷远,仍不外乎一东一西,可见“东西”说远也远,乃至“至远”。这“至近至远”统一于“东西”,是常识,却具有深刻的辩证法。
“至深至浅清溪”,清溪不比江河湖海,一目了然能看到水底,“浅”是实情,是其所以为溪的特征之一。然而,它又有“深”的假象,特别是水流缓慢近于清池的溪流,可以倒映云鸟、涵泳星月,形成上下天光,令人莫测浅深,因此也可以说是深的。如果说前一句讲的是事物的远近相对性道理,这一句所说的就是现象与本质的矛盾统一,属于辩证法的不同范畴。同时这一句在道理上更容易使人联想到世态人情。总此两句对全诗结穴的末句都具有兴的意味。
“至高至明日月”,因为旁观者清,站得高望得自然就远看得自然明朗。日月高不可测;遥不可及,这个道理很浅显。这第三句,也许是最肤浅的。“高”是取决于天体与地球的相对距离,而太阳与月亮本不一样。“明”指天体发光的强度,月亮借太阳的光,二者更不一样。但是日月同光是人们的感觉,日月并举是向有的惯例,以此入诗,也无可挑剔。这个随口吟出的句子,在全诗的结构上还有其妙处。警句太多容易使读者因理解而费劲,不见得就好。而警句之间穿插一个平凡的句子,恰有松弛心力,以便再度使之集中的调节功能,能为全诗生色。诗人作此句,应当是意在引出下句。
前三句虽属三个范畴,而它们偏于物理的辩证法,唯有末句专指人情言之,是全诗结穴所在——“至亲至疏夫妻”。因为夫妻是没有血缘的亲人,在一起就是一个人,分开则形同陌路,甚至老死不相往来有之。当代某些学者试图以人的空间需求来划分亲疏关系。而“夫妻关系”是属于“密切空间”的,特别是谈情说爱之际。从肉体和利益关系看,夫妻是世界上相互距离最近的,因此的确是“至亲”莫若夫妻。然而世间的事情往往是复杂的,伉俪情深固然有之,貌合神离而同床异梦者也大有人在。夫妻间也有隐私,也有冲突,也有反目成仇的案例,正所谓“爱有多深,恨有多深”,不相爱的夫妻的心理距离又是最难以弥合的,因此为“至疏”。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夫为妻纲,男女不平等的地位造成了夫妻不和谐的关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造成了没有爱情的婚姻,而女子的命运往往悲苦。这些都是所谓“至疏”的社会根源。如果说诗的前两句妙在饶有哲理和兴义,则末句之妙,专在针砭世情,极为冷峻。
这首诗和一般讲究起承转合的诗不同,这诗语言淡致,和唐代诗僧王梵志的诗一样平白如话,但平中见奇绝。
诗的前三句是个过场,其存在是为了衬托最后一句。层云叠嶂,前三句过后,才显出最后一句峰峦。“至亲至疏夫妻”这话满是饱经人事的感觉,比一般的情诗情词要深刻得多,可算是情爱中的至理名言。夫妻间可以誓同生死,也可以不共戴天。这当中爱恨微妙,感慨良多,寻常年轻小姑娘想说也说不出来,必得要曾经沧海,才能指点归帆。 或许正是看透了这些,李冶才宁愿放纵情怀。因此,即使隔了千年,也依然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依某种文体原有的内容辞句改写成另一种体裁,叫隐括。此词,即隐括杜牧《九日齐山登高》一诗。
初读一遍,不过觉得它逐句移植原诗,仅仅清畅淡远而已。反复涵咏体会,才发觉意境精神已脱胎换骨。
朱熹在词中注入了自己独特的儒家哲学思想,一改原诗的消极情绪,推陈出新地化出了积极意义。词人登上秋山后,倒影在江水中的无限秋景映入眼帘,却只落笔在“云影”二字,意境深远。此时仰头又见大雁欲飞向南方度过寒冷的冬天。紧接着,词人自问“携壶结客何处”,答得却是“空翠渺烟霏”。语间似答非答,表明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那烟雾缭绕漫山碧翠中。
交代了时令、景致、人物,词人开始借机抒发人生感慨。他说尘世多俗事,营营扰扰,难得有畅心的片刻。但是今日不同,不但可以登山,还可以把紫萸、黄菊插满头,玩得尽兴了再回去。“风景今朝是,身世昔人非”壮阔抒怀,颇有几分及时行乐的意味。
“酬佳节,须酩酊,莫相违”,好似词人当面劝酒,要同行宾客趁着这良辰美景酩酊大醉一次,无须推辞,浪费美好光阴。“人生如寄,何事辛苦怨斜晖”一句,词人把人生在世比作寄生,既然它如白驹过隙倏忽而过,何苦对着落日余晖自伤自怜。
之后,词人的思想穿越古今,词境顿然开阔。他想到古往今来,沧海桑田,有无数的春花开了又谢,亦有无数日的月亮盈了又缺。在词人看来这些都是大自然的恒定变化,也正是因为这种循环变化的存在,自然才有了源源不断的生机。“那更有危机”是说如果能够明白这样的道理,就不会再有危机感。
“与问牛山客,何必独沾衣”化用了春秋齐景公的典故。有一次,齐景公登牛山,北望国都临淄,流着泪说:“若何滂滂去此而死乎!”流露出一种无法挽回逝去时间的伤感。朱熹反问“何必独沾衣?”人世无常,变幻难定,无人幸免,所以无须太执着。
杜牧在诗中的旷达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慰,令人压抑。而一经朱熹化用之后,把自然与人生结合,成为了积极面对人生的寄语。词人点石成金,以理性的思辨解读生活和自然,不失为大快人心。
汪元亨的《朝天子·归隐》共二十首,就体段来说,前人或名为“重头”,或称为“联章”。这里所抄录的是其第二首。
前三句写其归隐的生活:不为衣食操心,不为名利劳神,有时“歌咏楚词”,有时“赓和杜诗”,有时“临写羲之字”。悠闲,风雅,用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的话来说,是“无半点尘俗闷”。“楚词”即“楚辞”,指以屈原《离骚》为代表的“书楚语,作楚声,记楚地,名楚物”的诗歌。为了欣赏楚辞的韵味,吟时必须节奏舒缓,因此特于“歌咏”之前恰 切地置一“长”字,强调其声调的曼长,表现其陶醉的神情。“杜诗”,指诗圣杜甫的诗歌。“赓和”是接在后面模仿别人诗歌的题材或体裁而写作。杜甫曾说他“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晚节渐于诗律细”。为了要踵武诗圣,握笔时必须十分认真,因此特于“赓和”之前以恰切地置一“细”字,强调其字斟句酌的细心,表现其推敲的神态。“羲之”,即被人尊为书圣的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临写”之前的“闲”字,是安静的意思,是用以表现临摹王羲之书法时,聚精会神,没有丝毫杂念之心境的。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说“长歌楚些吊湘魂,谁待看匡时论。”可以与这三句相互发明。
接下来的第四、五句,写其归隐的处所,兼表相关的主观意向。就处所来说,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其地理位置在远离“朝市”的“乱去堆里”的高山深处;二是其房舍的质量为简陋的“茅茨”。曲的语言,“不贵熟烂而贵新生”,作者在这里不用现成的“白云深处”,而铸造出“乱云堆里”,便是有意识地避熟就生,并增加语言形象的视觉感。“茨”,用芦苇、茅草盖的情屋顶。《诗·小雅·甫田》:“如茨如染。”郑玄笺:“茨,屋盖也。”“朝市”,犹言都会,指繁华的闹市。相关的主观意向,是对“朝市”的厌恶,“无意居”,对“乱云堆”里的“茅茨”的喜爱,有意“结”。为什么厌“朝市”而喜“乱云堆里结茅茨”呢?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一首中说的“远红尘俗事冗”,正好可以移来做为注脚。
第六、七、八句,写其归隐的原因。这原因来自作者对历史人物命运的总结,是他在这一组诗中经常使用的音符。“珠履三千”,用战国春申君事。《史记·春申君列传》:“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这里是借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奢华。“金钗十二行”用唐代牛僧孺(思黯)事。《山堂肆考·角集》二十三:“白乐天尝方言牛思黯自夸前后服钟乳三千两,而歌舞之妓甚多,故答思黯诗云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这里是指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姬妾众多。这两句,对偶成文,词藻华丽,触笔无多,但其富贵、煊赫的气象,已经跃然纸上了。紧接着的“朝承恩暮赐死”一句,陡然一转,说明“福兮祸之所伏”,富贵荣华难以久长。早晨刚刚得宠,晚上便会被杀。这真是当头棒喝,足以令人惊心动魄,冷汗淋漓,不胜恐惧之至。
最后的三句,写归隐的志向:要像商山四皓的采此芝于商山和严子陵的理钓丝于桐江,彻底与功名事决裂,以渔樵生活终老。“采商山紫芝”,用商山四皓事,意谓隐于山林。秦末,东园公、甪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为避乱而隐居商山。四人年皆八十有余,须眉皓白。高邦建汉为皇帝后,想要把他们罗致到朝廷来辅政,结果没有办到。“商山”,在今陕西商县东南,林壑深邃,形势优胜。“紫芝”一句灵芝,是一种菌类植物。“理桐江钓丝”,用严子陵事。意谓隐于水滨。严子陵,本姓庄。少年时与东汉的开国之君刘秀同游学,刘秀即帝位后,他变姓句而隐居不见。后来刘秀找到了他,任为谏议大夫,他不肯就职,归隐于富春山,垂钓于桐县南之江滨。“毕罢了功名事”这一末句,肯切坚决,字声合谱。作者这一组诗的第七首中的“功名事莫求”,第十七首中的“断绝了功名念”,都与这一句意同。“毕罢”,元时俗语,意为了结,撇下。
用事较多是这首小令的特点之一,亦是其缺点。不论其“珠履三千,金钗十二”,还是其“采商山紫芝,理桐江钓丝”,都做到了如王骥德《曲律》所说的,“引得的确,用得恰好”,“明事暗使”,用在句中,令人不觉,如禅家所谓撮盐水中,饮水乃知咸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