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九章,一、六、八、九四章七句,二、三、四、五、七五章五句,句式参差错落,自然活脱,使人没有板滞、臃肿之感,在雅颂篇章中是颇具特色的。
就诗的内容来看,全诗可分两大部分。一至五章,主要就宫室本身加以描绘和赞美;六至九章,则主要是对宫室主人的祝愿和歌颂。
第一章先写宫室之形胜和主人兄弟之间的和睦友爱。它面山临水,松竹环抱,形势幽雅,位置优越,再加兄弟们和睦友爱,更是好上加好了。其中,“如竹苞矣,如松茂矣”二句,既赞美了环境的优美,又暗喻了主人的品格高洁,语意双关,内涵深厚,可见作者的艺术用心。接着第二章说明,主人建筑宫室,是由于“似续妣祖”,亦即继承祖先的功业,因而家人居住此处,就会更加快乐无间。言下之意,他们的创举,也会造福于子孙后代。这是理解此诗旨意的关键和纲领,此后各章的诗意,也是基于这种思想意识而生发出来的。以下三章,皆就建筑宫室一事本身描述,或远写,或近写,皆极状宫室之壮美。三章“约之阁阁,椓之橐橐”,既写建筑宫室时艰苦而热闹的劳动场面,又写宫室建筑得是那么坚固、严密。捆扎筑板时,绳索“阁阁”发响;夯实房基时,木杵“橐橐”作声,可谓绘形绘声,生动形象。正因为宫室建筑得坚固而紧密,所以“风雨攸除,鸟鼠攸去”,主人“居、处”自然也就安乐了。四章连用四比喻,极写宫室气势的宏大和形势的壮美,可说是博喻赋形,对宫室外形进行了精雕细刻的描绘,表现了作者的丰富想像力。如果说,四章仅写宫室外形,那么第五章就具体描绘宫室本身的情状了。“殖殖其庭”,室前的庭院那么平整;“有觉其楹”,前厦下的楹柱又那么耸直;“哙哙其正”,正厅是宽敞明亮的;“哕哕其冥”,后室也是光明的。这样的宫室,主人居住其中自然十分舒适安宁。
由此可见,作者在描绘宫室本身时,是由大略至具体、由远视到近观、由室外到室内,一层深似一层、逐步推进展现的。它先写环境.再写建筑因由,再写建筑情景,再写宫室外形,再写宫室本身,犹如摄影机一样,随着观察点和镜头焦距的推移,而把客观景象有层次、有重点地摄入,使读者对这座宫室有了一个完整而具体的认识。更突出的是,每章都是由物到人,更显示出它人物互映的艺术表现力。
此诗后四章是对宫室主人的赞美和祝愿。六章先说主人入居此室之后将会寝安梦美。所梦“维熊维罴,维虺维蛇”,既为此章祝祷的中心辞语,又为以下四章铺垫、张本。七章先总写“大人”所占美梦的吉兆,即预示将有贵男贤女降生。八章专说喜得贵男,九章专说幸有贤女,层次井然有序。当然,这些祝辞未免有些阿谀、有些俗气,但对宫室主人说些恭维的吉利话,也是情理中事。
从第八、九章所述来看,作者男尊女卑的思想是很严重的。生男,“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而且预祝他将来为“室家君王”;生女,“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而且只祝愿她将来“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男尊女卑,对待方式不同,对他们的期望也不一样。这应该是时代风尚和时代意识的反映,对后人也有认识价值。
总观全诗,以描述宫室建筑为中心,把叙事、写景、抒情交织在一起,都能做到具体生动,层次分明,虽然其思想价值不大,但在雅颂诸篇中,它还是比较优秀的作品。
勤政楼西的一株柳树,是唐玄宗开元年间(注:开元年间为713年-741年)所种,至822年(唐穆宗长庆二年)已在百龄上下,当时白居易已五十一岁。以垂暮之年对半朽之树,诗人自然会怆然动怀。东晋桓温北征途中,看到他昔日手种的柳树都已经有十围那么粗了,曾感慨地说:“木犹如此,人何以堪!”对树伤情,自古以来就是这样。难怪诗人要良久立马,凝望出神了。树“半朽”,人也“半朽”;人“多情”,而树在诗人眼中,也是物情同人情。宋代辛弃疾就曾写过“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贺新郎·甚矣吾衰矣》)这样情趣盎然的词句。白居易看到这株临风老柳就好像是出于同病相怜,为了牵挽他这位萍水相逢的老人,才摆弄它那多情的长条。
诗的开始两句,把读者带到了一个物我交融、物我合一的妙境。树就是诗人,诗人就是树,既可以说多情之人是半朽的,也可以说半朽之树是多情的。“半朽”和“多情”,归根到底都是诗人的自画像,“树”和“人”都是诗人自指。这两句情景交融,彼此补充,相互渗透。寥寥十字,韵味悠长。
如果说,前两句用优美的画笔,那么,后两句则是用纯粹的史笔,作为前两句的补笔,不仅补叙了柳树的年龄和诗人自己的岁数,更重要的是,把百年历史变迁、自然变化和人世沧桑隐含在内,这是诗人的大手笔。它像画上的题款出现在画卷的一端那样,使这样一幅充满感情而又具有纪念意义的生活小照,显得格外新颖别致。
晚唐现实主义诗人皮日休著有《牡丹》: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
这首诗,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只是夸奖牡丹“一花独放,独香天下”的好词而已。私下以为,鉴赏文学作品,一定要从作者的身份乃至当时的历史环境去思量、细琢磨,方有心得。
大家知道,皮日休,是现实主义诗人,他出身贫苦家庭,对晚唐黑暗现实不满。他认为“古之置吏也。将以逐盗;今之置吏也,将以为盗。(《鹿门隐书》)”他肯定人民可以反抗暴君,国君如“有不为尧舜之行者,则民扼其吭,捽其首,辱而逐之,折而族之,不为甚矣。(《原始》)”唐僖宗乾符五年(878),皮日休参加了黄巢起义军。黄巢入长安称帝,皮日休任翰林学士。他曾把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奉为“圣人”。他说:“欲知圣人姓,田八二十一;欲知圣人名,果头三屈律。”由此,可看出他对农民起义领袖的敬慕之情。
这首歌颂牡丹的诗,从表面看,他赋于牡丹以坚强的性格,描写它敢于在晚春末日一花独放,花中称王的高大形象和气魄,颇似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写的《不第后赋菊》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题旨。黄巢写自己敢于藐视李唐王朝,决心推翻李唐王朝的气魄。皮口休这首《牡丹》诗,又似在通过花王牡丹暗示农民起义领袖,从而歌颂黄巢敢于反抗现实称王天下的气魄和革命精神。
“落尽残红始吐芳。”起句一下子把人们引向一个春色将阑的尾声世界,使人看到落红遍地,一片残败狼藉的景象,让人感到落红难缀,惋惜春天即将逝去。但正是在这春色将阑百花齐谢的晚春时节,被人称道百花之王的“牡丹仙子”却亭亭玉立,一花独放,开始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使人在失望中又感到春的希望。这何尝不是唐王朝病入膏肓,濒于土崩瓦解的来世,黄巢自号“冲天大将军”长安称帝的现实写照呢?
“佳名唤作百花王。”次句紧承上句意脉,诗人像称黄巢为“圣人”一样,同样认为牡丹花能在“我花开后百花杀”的晚春世界,吓人地生气勃发,吐蕊怒放,要稳占春光。它应该登上花王的宝座,享有“百花王”的佳名。
“竞夸天下无双艳。”这句写牡丹芳姿艳质,花光万里,是天下无与伦比的。表面上称赞:“牡丹花品冠群芳,”“牡丹仙子”甲天下。实际上是对“冲天大将军”黄巢的极口赞扬,也是人民竞夸起义领袖的心声。
“独立人间第一香。”这句承上句写花美,而进一步写花香,也暗合黄巢“冲天香阵透长安”的句意。诗人认为牡丹不仅花色绚丽,端正大方,极富大国风度,有“国花”之称,而且是香飘天下,花香万里。又因牡丹开放,时值晚春末日,正是百花凋谢之时,故诗人极口赞扬只有牡丹巍然独立,一花独放,独香天下,是人间第一花香。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