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头两句说“劝君今夜须沈(沉)醉,尊前莫话明朝事”,下半首又说“须愁春漏短,莫诉金杯满”,四句之中竟有两个“须”字,两个“莫”字,口吻的重叠成为这首词的特色所在,也是佳处所在,下面写“遇酒且呵呵,人生能几何”,又表现得冷漠空泛。有的选本因为这重叠和空泛而删去了这首词,叶嘉莹教授认为这实际上等于割裂了一个完整的生命进程,都是未能体会出这首词真正好处的缘故。
“劝君今夜须沈醉,尊前莫话明朝事”,是深情的主人的劝客之语,一个“今夜”,一个“明朝”具有沉痛的含义。这两句是说:你今夜定要一醉方休,酒杯之前不要说起明天的事情。人是要有明天才有希望的,明天是未来希望的寄托,可是他现在用了一个“莫”字,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的事千万别提起。“莫话明朝事”,那必然是明天的事情有不可期望,不可以诉说的悲哀和痛苦,所以他这里反映了非常沉痛的悲哀。这是主人劝客之词,如果联想到他的“红楼别夜”的美人劝他早归家,则当时他的希望原当在未来,在明天,明天回去可以见到他“绿窗人似花”的美人,而现在主人劝他“尊前莫话明朝事”,是明天绝无回去的希望了。“珍重主人心,酒深情亦深”,意思是说:纵然是对红楼别夜的美人还是这般的锺情和怀念,但是没有再见的希望,我就珍重现在热情的主人的心意吧,因为主人敬给我的酒杯是深的,主人对我的情谊也是深的。李白有首诗是这样写的:“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大意是:兰陵的美酒散发着郁金花的香气,白玉碗中的酒浆闪泛着琥珀般的光泽,只要主人能使我沉醉,我就忘记了什么地方是他乡。一般人只知道欣赏李白诗潇洒飞扬的一面,其实李白诗也有非常沉痛的一面,李白写饮酒的诗最多,而且多与“悲愁”联系在一起,像“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都属此类。在韦庄这二句写的主人劝酒之情中,也隐含了深重的悲哀。
下半阕的“须愁春漏短,莫诉金杯满”,叶嘉莹认为此处乃是客人自劝之词:我忧愁的是像今晚这般欢饮的春夜非常短暂,而不会以你把酒杯斟得太满作为推托之辞。“遇酒且呵呵”,“呵呵”是笑声,如果读者认为是真的欢笑就错了。因为“呵呵”两个字只是空洞的笑的声音,没有真正欢笑的感情,韦庄所写的正是强做欢笑的酸辛。他说:如果你再不珍惜今天“春漏短”的光阴,今天的欢笑,今天这“酒深情亦深”的感情,明天也都不会再存在了。唐朝灭亡,当时的韦庄已经是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了,所以他说“遇酒且呵呵,人生能几何”。
贾岛是唐代的著名的苦吟诗人,长于五言律诗,集中五言律诗也最多。他的律诗,字斟句酌,排比工整,常有佳句,耐人寻味。如“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长江人钓月,旷野火烧风”、“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等,或气象雄浑,或情景幽独,颇为人们所称诵。不过除了一些佳句以外,他写得好的律诗并不多,这是由于他过于醉心词句的琢磨,往往忽视了全诗的整体的艺术境界的创造。因而他的五言律诗,虽然对仗工整,却有雕琢的痕迹,不够自然,缺乏动人的情怀,使人读后,留不下完整的印象。倒是他的一些绝句,无意求工,写得自然、朴素,别有情致。这首诗便是其中一首较优秀的作品。
这是一首抒写送春的七言绝句。这首诗极力抒写的是“苦吟”诗人不忍送春归去,但也无计可留,只有长坐不睡,与那即将逝去的春天共守残夜,哪怕是一刹那时光,也是值是珍惜的。首句“三月正当三十日”,点明三月晦日,表达春天即将逝去。三月本是春天的最后一个月,三十日又是这个月的最后一天,诗人此刻把春天的离去精确到了最后一天,让人感到新奇而又自然。次句“风光别我苦吟身”,意思是说:春光虽然别我而逝,但我这个苦吟诗的人,怎忍别春。不说送春,而说“风光别我”,是虚写“送”字。这句用的是拟人手法,显得很自然而有情味。
“共君今夜不须睡,未到晓钟犹是春。”前句写了诗人与友人愿一夜不眠不寐,后句则写了这样做的目的,仅仅只是守住最后的一线春光。前两句把春天精确到最后一天,这里却精确到了最好一刻。末二句说虽然已到春尽之期,无计可以留春,但只要晨钟未动,明朝之夏未来,仍然还是春天。因此,当这最后一夜之时,愿与友人不睡,共同苦吟饮酒,以表送别之情,这样也还是能够很好地享受这最后一夜的春光。“犹是春”三字,可如宋苏轼所说的“春宵一刻值千金”了。这首诗颇有古诗的“何不秉烛游”的意思。但二者旨趣并不相同。古诗的作者秉烛夜游,是由于感叹人生短暂,韶华易逝,应及时行乐;这首诗的作者良夜不眠,则是为了流连春光,爱惜韶华,并无伤感之情,作者只意在珍惜时光,刻苦吟诗,这就从惜别春光中,引出了“锲而不舍”的精神。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