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头四句以陇上流水来映衬诗人的独身远行。“远行客”是诗人自称。诗人登上陇山之巅,想起乐府民歌《陇头歌辞》:“陇头流水,流离山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诗人此时此刻的心情,与歌辞中说的是非常相似的。“陇上分流水”既是写实,也是衬托作者只身远游的孤寂悲凉心情。据《三秦记》:“陇山顶有泉,清水四注,俗歌:陇头流水,鸣声呜咽。遥望秦川,肝肠断绝。”诗的第三、四句运用顶真法紧承头两句而来:“流水无尽期,行人未云已。”以流水不尽来比喻人的行程无尽。
诗的后四句是诗人以大丈夫自许,抒发了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浅才通一命”,这里是指诗人即将就任的左饶卫兵曹、充翰府掌书记。实际上这是幕府中重要的文职军官,地位仅仅次于判官。诗人称“浅才通一命”不过是谦词罢了。“孤剑适千里”,大有慷慨行侠的意味。《史记·淮阴侯列传》:“项梁渡淮,信仗剑从之。”结尾两句“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指明了诗人此番远行的原因。诗人并非不眷恋思念自己的故乡,他之所以离乡远行,全都是为了报答知己的知遇之恩呵。高适也是一个很重友情的人,他对哥舒翰的荐举是非常感激的,当时世风,要作官除考试一途外,若无人荐举是作不成官的,因此高适说“从来感知己”。“感知己”也仅是表层的一面,深层的原因则是高适想借此荐举机会,入幕从戎,一展身手,实现他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抱负。正是这种内在的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奠定了诗的后半部分昂扬的基调。
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就是以简洁的诗句表达了尽可能丰富的思想,诗中既有游子思乡的情思,又有仗剑戍边的豪情,既有报答知己的侠肝义胆,又有为国效力建功的雄心壮志,思想感情波澜起伏,曲折多变。从全诗的情感流动看,是先抑后扬,最后以昂扬的调子结束全篇,给人以奋发向上之感。胡应麟评说高适的五言古诗“意调高远”,“深婉有致”,由此诗可见一斑。
这首词是写给善跳《霓裳羽衣舞》的歌女张云容的,描写其舞蹈的美妙姿态。用比喻手法,说舞姿像薄雾声亭亭玉立的红莲,像山岭上缭绕的轻云,像在春风中拂水的柔嫩柳条。全词给人以软美的意象。这是一种典型的软美。杨贵妃的舞蹈艺术、音乐艺术、语言艺术造诣,于此可见一斑。
“罗袖动香香不已”,是说绫罗的广袖舞动起来,像阵阵春风吹来,芬芳四溢。古代妇女衣妆多为广袖,加上“罗袖”细软,故舞动起来十分轻盈。“动”,舞动起来。“香”是指舞动时煽出的阵阵香风,带有宫人的脂粉味。由视觉到嗅觉,而且是“香不已”,都是称赞其舞姿之妍。“红蕖袅袅秋烟里”,是说好像红艳艳的荷花在初秋的轻烟里摇动。“出水芙蓉”本身就很美,再加上淡淡的“秋烟”薄雾,就像在轻纱中冒出的玉人,而且在荷风中露出“袅袅”柔美的身姿,就显得更美了。这是用“红蕖”作比喻,形容张云容的舞姿之美。
“轻云岭上乍摇风”,是说像岭上聚着白云,风儿忽然吹来立即飘浮一样。有时女演员伫立舞台,真如云挂秀岫。“乍摇风”极其形象地写出她突然问飞舞起来,给人带来意外的惊讶之感。这是从动作变换上写张云容的表演艺术。“嫩柳池塘初拂水”,是说像池边嫩绿的柳丝拂着平静的水面。“嫩柳”是喻舞人的娇小美丽,“拂水”指长袖舞动频频轻拂光滑的地面,似“嫩柳”拂池塘之水激荡起无限的涟漪。这句说明张云容舞姿之柔。
这首诗首句是总的概括,后三句全用比喻,是“香不已”的具体化。全诗以物作为审美对象,展开联想,描绘出张云容歌咏舞蹈表演的作品是很难写的,因为很难将优美的动作用文字记录下来。而杨贵妃这一首却写得很不错,有自己的特色。史书载杨贵妃“善歌舞,通晓音律”。的确,只有对音乐舞蹈本身是内行,才能有这样生动的描绘;只有具有诗才,才能用这样优美的文字并以诗的形式表达出自己的感受。
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
实际上剥开神话的外衣,我们发现共工和祝融都说是两个部落,共工氏部落负责水文地理和治理水利,而祝融氏负责火事管理。由于炎皇神农时期地球处于冰河时期,那时水灾不明显。到了颛顼大禹期间,冰河期已经过去,气候变热,冰川消融,大地开始不断发大水,而有经常暴雨不断。作为负责水事管理的共工氏,首领颛顼认为是共工氏的责任,因此把滔天不断的洪水怪于共工氏,便下令诛杀共工氏,这边有战争的可能。然而杀了共工,水患依然不断,到了尧帝继位,水患依然不断,大雨依旧经常下个不停,于是乎尧帝也下令继续追杀共工氏族之人,而祝融氏正是追杀共工氏的执行者。杀戮再继续,暴雨和洪水依旧不停止。
大禹的父亲鲧被尧帝派去治理水患,修堤堵水九年未果,被杀。公元前4128年舜帝即位,命鲧的儿子禹继续治理水患,并彻底诛杀共工氏族之人。
禹改变了治水方法,运用准绳和规矩,带领族人凿开了龙门和伊阙,凿通积石山和青铜峡,挖通了九条河,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把洪水引到大海里去,地面上又可以供人种庄稼了。他和老百姓一起劳动,戴着箬帽,拿着锹子,带头挖土、挑土,禹常年脚长年泡在水里连脚跟都烂了,只能拄着棍子走。
禹在涂山遇到一个名叫女娇的姑娘,两人相互十分爱慕,便成了亲。禹新婚仅仅四天,还来不及照顾妻子,便为了治水,到处奔波,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第一次,妻子生了病,没进家去看望。第二次,妻子怀孕了,没进家去看望。第三次,他妻子涂山氏生下了儿子启,婴儿正在哇哇地哭,禹在门外经过,听见哭声,也忍着真心没进去探望。大禹治水居外13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地治理水患的治水英雄。对于这故事,一些人认为就是大洪水大劫难时期,更因为这西元前4000年的人类历史基本是一个空白。《圣经》中并没有记载年代或重大的具体事件,也就认为现代人类大约开始于公元前4000年左右。然而一些考古研究,却发现了“史前”文明,诺亚方舟的故事无法解释。而在中国的历史记录中,这三皇五帝的故事都是十分混乱零散的,要找出具体年代,真的很难。
第三次,大禹治水经过家门,适逢女娇生子,邻居告诉大禹,劝他回家探望妻儿,大禹说:“治水要抢时间,无法分心。”邻居说:“您不能回去看望妻儿,也应给独生子命个名字呀!”大禹在匆忙说就命名为“启”,意思是说”治水启行“。如此一去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归来时他的儿子已经十多岁了,女娇也成为一位中年妇人了。此外,据《山海经.海内经》记载,相传古时嵩山一代洪水滔天,土地淹没,许多生命被夺走,大禹为了尽快凿开山间通道,大禹之妻涂山氏为支持大禹治水,也一同来到嵩山,就住在太山脚下,每天给大禹缝衣送饭。顾不得回家,到了吃饭时分,便击鼓为号,由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前来送饭,此事感动了上苍,玉帝便出手相助,让大禹在开山凿渠时变成一头力大无比的黑熊,滔滔江水乖乖听从大禹安排,但大禹始终没有把变熊的事情告诉妻子。大禹对涂山氏说:"当你听到击鼓声,就给我送饭"。这就是闻鼓饷夫的故事。大禹为了尽快开山间通道,就变成了一只大熊,在山间来来往往,开山石,忙碌不停。
一天,大禹开山迸石误触皮鼓,涂山氏闻声前来送饭,不见大禹却见到了一头威猛的黑熊,又惊又急,扭头便往东奔跑。大禹急忙去追,到快要追上时,涂山氏却化成了一块大石头。面对急匆匆赶到的大禹,涂山氏明白了一切,悲喜交集,但却已无法回答大禹的千呼万唤。只听一声巨响,巨石的北部裂开了,生出了一个婴儿。原来是涂山氏焦急万分,愁肠百转,迸破了肚子,把十月怀胎的儿子留给了大禹,也把无限的眷恋和思念留给了大禹,这个婴儿便是夏代的第二代君主夏启。
此词偏于实叙,用移步换形之笔,写登上南天门的观感。词原注云:“南天门尤陡峻,人多凿窑而居。”全词就在这“陡峻”二字上落墨。
形容山之高峻,前有李白的名句:“扪参历井仰胁息,以乎抚膺坐长叹。”(《蜀道难》)此词起句“引手摘星辰”,就其夸张笔法而言,显然脱胎于李诗。但李白重在写“畏途巉岩”之不可攀,渲染了人对自然的恐惧心理,此句情致则异,一“引”一“摘”两个动作,表现的是身临奇境的惊喜感,其中还颇有点欣然自得的意味呢!但既属夸张想象之笔,句意毕竟偏虚,故次句必以实写济之:“云气扑衣如湿。”用人行山中时的真切感受,来突出山的高峻。唐人有句:“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张旭《山中留客》)“山路原无雨,空翠湿人衣。”(王维《山中》)境界差近,而此句写“云气扑衣”,便富动感,再加“如湿”二字,更有触感。以上两句虽写得语工意足,其实都不过是陪衬之笔。接着再作衬垫——“前望翠屏无路”,见得山路百折千回,盘曲异常;经这一句延岩、顿挫,突如其来地推出全篇景物中心——“忽天门中辟”。在那云气晻霭之上,忽见天门矗立眼前,犹如横亘天半,其奇峻何如?名曰“天门”,真不虚也!
下片观察景物的视点,由仰视转为俯瞰,由“天上”下观“人间”。于是,新异的情境出现了:寻常的鸡鸣狗吠声,竟从“下方”传上天来,循声望去,发现了“人住半山侧”的奇特景象。因山民凿窑而居,人行山上,窑洞的檐宇都在脚下,故曰“行踏千家檐宇”。“看炊烟斜出”一句,最为传神,依依墟里之烟,俱从窑洞中斜着飘出,这种平地罕见的生活情景,摄入词中,倒也别有一种情趣。
此词并不以赏心悦目的情景取胜,但写出身历其境的新奇感受,同样有动人的效果。这端有赖于作者选择最佳视角、捕捉特征性景物和准确传达自我心理感受的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