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这首诗第一句是叙述蜀国降宋的事实,第二句使诗意更为深入,同时也展示出了这位宫妃的内心活动和对蜀国灭亡的看法。第三句具体讲述蜀国投降的惨状,第四句用了反问句式并运用反语斥责了蜀主的无能,又嘲笑了文武群臣甘当俘虏的丑态,从而表明了这位宫妃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
此诗破题就直述国亡之事:“君王城上竖降旗”。史载后蜀君臣极为奢侈,荒淫误国,宋军压境时,孟昶一筹莫展,屈辱投降。诗句只说“竖降旗”,遣词含蓄。下语只三分而命意十分,耐人玩味。
“妾在深宫那得知”纯用口语,而意蕴微妙。大致有两重含义:首先,历代追咎国亡的诗文多持“女祸亡国”论,如把商亡归咎于妲己,把吴亡归咎于西施等等。而这句诗则象是针对“女祸亡国”而作的自我申辩。语似轻声叹息,然措词微婉,而大有深意。其次,即使退一步说,“妾”及时得知投降的事也照样于事无补,一个弱女子不可能有回天之力。不过,“那得知”云云毕竟还表示了一种廉耻之心,比起甘心作阶下囚的“男儿”们终究不可同日而语。这就为下面的怒斥预留了地步。
第三句照应首句“竖降旗”,描绘出蜀军“十四万人齐解甲”的投降场面。史载当时破蜀宋军仅数万人,而后蜀则有“十四万人”之众。以数倍于敌的兵力,背城借一,即使面临强敌,当无亡国之理。可是一向耽于享乐的孟蜀君臣毫无斗志,闻风丧胆,终于演出众降于寡的丑剧。“十四万人”没有一个死国的志士,没有一星半点丈夫气概,当然是语带夸张,却有力写出了一个女子的羞愤:可耻在于不战而亡。
至此,作者的羞愤痛切之情已酝酿充分,于是爆发出一句热骂:“更无一个是男儿!”“更无一个”与“十四万人”对比,“男儿”与前面“妾”对照,可谓痛快淋漓。“诗可以怨”,其实岂但可怨而已,这里已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了。
此诗写得很有激情,表现出亡国的沉痛和对误国者的痛切之情;更写得有个性,活现出一个活泼泼有性格的女性形象。诗人以女子身份骂人枉为男儿,就比一般有力,个性色彩鲜明。就全诗看,有前三句委婉含蓄作铺垫,虽泼辣而不失委婉,非一味发露、缺乏情韵之作可比。
据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花蕊夫人作此诗则有所本。“前蜀王衍降后唐,王承旨作诗云:‘蜀朝昏主出降时,衔璧牵羊倒系旗。二十万人齐拱手,更无一个是男儿。’”对照二诗,徐氏对王诗几处改动都很好。原诗前二句太刻意吃力,不如改作之含蓄有味,特别是改用第一人称“妾”的口气来写,比原作多一重意味,顿添神采。这样的改作实有再造之功。就诗人陈诗一事而论,不但表现了廉耻之心,而且有几分胆气。这行为本身就足为孟蜀“男儿”羞。所以,此诗得到一代雄主赵匡胤的赏识,不是偶然的。
这首词表现了苏轼对杭州诗友的怀念之情。
作者以追念与友人“携手江村”的难忘情景开始,引起对友人的怀念。风景依稀,又是一年之春了。去年初春,苏轼与陈襄曾到杭州郊外寻春。苏轼作有《正月二十一日病后述古邀往城外寻春》诗,陈襄的和诗有“暗惊梅萼万枝新”之句。词中的“梅雪飘裙”即指两人寻春时正值梅花似雪,飘沾衣裙。友情与诗情,使他们游赏时无比欢乐,消魂陶醉。“故人不见”一句,使词意转折,表明江村寻春已成往事,去年同游的故人不在眼前。每当吟诵寻春旧曲之时,就更加怀念了。作者笔端带着情感,形象地表达了与陈襄的深情厚谊。顺着思念的情绪,词人更想念他们在杭州西湖诗酒游乐的地方——望湖楼、孤山寺、涌金门。这三处都是风景胜地。词的下片紧接着回味游赏时两人吟咏酬唱的情形:平常经过的地方,动辄题诗千首。“寻常行处”用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字面,“千首”言其多。他们游览所至,每有题诗,于是生发出下文“绣罗衫、与拂红尘”的句子。“与”字下省去宾语,承上句谓所题的诗。这里用了个本朝故事。宋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六载:“世传魏野尝从莱公游陕府僧舍,各有留题。后复同游,见莱公之诗已用碧纱笼护,而野诗独否,尘昏满壁。时有从行官妓颇慧黠,即以袂就拂之。野徐曰:‘若得常将红袖拂,也应胜似碧纱笼。’莱公大笑。”宋时州郡长官游乐,常有官妓相从。“绣罗衫”,如温庭筠《菩萨蛮》“新贴绣罗襦”,为女子所服。这一句呼应陈襄前诗,也就是唤起对前游的回忆。词意发展到此,本应直接抒写目前对友人的思念之情了,但作者却从另一角度来写。他猜想,自离开杭州之后是谁在思念他。当然不言而喻应是他作此词以寄的友人陈襄了。然而作者又再巧妙地绕了个弯子,将人对他的思念转化为自然物对他的思念。“湖中月,江边柳,陇头云”不是泛指,而是说的西湖、钱塘江和城西南诸名山的景物,本是他们在杭州时常游赏的,它们对他的相忆,意为召唤他回去了。同时,陈襄作为杭州一郡的长官,可以说就是湖山的主人,湖山的召唤就是主人的召唤,“何人”二字在这里得到了落实。一点意思表达得如此曲折有致,遣词造句又是这样的清新蕴藉,借用辛稼轩的话来说:“看使君,于此事,定不凡。”(《水调歌头·送郑厚卿赴衡州》)
苏轼在杭州时期,政治处境十分矛盾,因反对新法而外任,而又得推行新法。他写过许多反对新法的诗歌,“托事以讽,庶几有补于国”;又勤于职守,捕蝗赈饥,关心民瘼,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因法以便民”。政事之余,他也同许多宋代文人一样,能很好安排个人生活。这首《行香子》正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宋代士大夫的生活,不仅表现了与友人的深厚情谊,也流露出对西湖自然景物的热爱。《行香子》是他早期的作品之一,它已突破了传统艳科的范围,无论在题材和句法等方面都有显见的以诗为词的特点。这首词虽属酬赠之作,却是情真意真,写法上能从侧面入手,词情反复开阖,抓住了词调结构的特点,将上下两结处理得含蓄而有诗意,在苏轼早期词中是一首较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