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邀请赴宴,自己不想去,这是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事。面对这种情况,要借故推辞,很难措词。姜夔这首诗却推辞得很得体,既道出了不想去的原因,又说得不俗,耐人寻味。
诗首句直抒胸臆,表明自己一天天衰老,对世间的事渐渐淡漠,提不起兴致,因此懒得出门,没有心情听到宴饮中的嘈杂的管弦,也更无心应酬。这句是实写,企图通过自己的种种不堪,引起对方的同情,但作为不去赴席的理由,仍嫌不足,于是第二句再加以补足,请出万能挡箭牌,以身体不好,不适宜饮酒为托词,谢绝邀请。这样拒绝,既说明了自己不去的原因,又等于告诉对方,自己的现状,去了后反而会因了自己一人向隅而使满座不欢,于是主人就不便再勉强了。
三、四句说自己不去,但与前两句直接表示不同,换个角度,说自己愿意留在家中。留在家里的理由也很充分,时逢夏末,碰到了难得碰到的好雨,驱尽了残暑,在这样凉爽的天气里,正好可以在家中舒舒服服地睡一觉。虚堂的幽静,与上面管弦的热闹成对比,走向年老而又在病中的他自然适宜乘凉快在家好好休息;而白天高卧,又带有几分高士的闲适意趣,很切合诗人自己的身份。听了这些,张平甫就更加不会因为诗人不答应赴宴而不快了。
姜夔一生困顿失意,为生计所迫,羁旅天涯。他写这首诗时,生活主要依靠张鉴、张镃和范成大的资助,人到中年,彷徨无措,使他倍感寥落。他在《忆王孙》词中自述“零落江南不自由,雨绸缪,料得吟鸾夜夜愁”,正是他当时生活及心情写照。这首诗表面上写的是辞谢友人的邀请,三、四句甚至带有些豁达,但隐藏在诗后的是很浓重的牢愁,因此读来使人觉得有些压抑。
此诗赞扬陈七素有大志,一闻国家有难,即从戎请缨,万里赴边。歌词中处处流露出浑健壮逸的意境,既有称颂又有勉励,既饱含怨恨又无迹可寻,表现了诗人关心国事的感情,预祝友人早日凯旋,也抒发出诗人对明主弃才,友人失意的愤慨。
首联,诗人从日常经验出发,揭示了非凡之人常常在琐碎小事中度日,似乎毫无作为。这种叙述有助于减轻友人因仕途不顺而感到的愧疚,为后文的称颂和鼓励铺垫。首句中的“吾观”表明这种观察是亲身经历,语气坚定,让人不容置疑。
第二联将视野由普遍转向具体,切入描述友人的抱负和经历。前后两联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顺承自然。“鸿鹄志”的三个字既是对友人高尚志向的褒奖,也是表露诗人自身“冲天羡鸿鹄”的雄心。而“蹉跎”一句则道出了友人因才华被埋没而心生愤懑,也映射出诗人壮志难酬,浪费光阴的苦闷之情。
第三联从感伤情怀转向雄浑豪放,通过数字的对仗形成节奏感。“一闻”与“万里”之间的对比,再加上“忽”字,生动地展现了友人不计个人得失,积极投身国难,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
最后以反问句作结,紧扣主题,展示诗人自己也将前往京城谋求前程,同时预祝友人在前程路上获得胜利,早日有所建树。这一句形成了与前文呼应的结局,巧妙地将诗篇落点明确地安置在鼓励友人和展望未来上。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
《菊花诗》以《残菊》作结,“总收前题之盛”(宝钗语)。盛极而衰,这是自然界不可抗拒的规律,人世亦然。这首诗借描写残菊,暗示了贾府的没落和众人离散的结局。
首联中,“露凝霜重”表明贾府所面临的危机日渐严重,大厦已摇摇欲坠,而众人无知无觉,还在宴赏作乐。
次联暗示了贾府没落后众人的命运。她们曾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如今却焦黄淡泊,丧失了往日的色彩。不光是她们,整个家庭都将 “家亡人散各奔腾”。“金淡泊”、 “翠离披”,既写出了往日金翠耀眼的繁华景象,又形象地刻画出了后来的破败情形,可见作者遣词造语的功力。难怪宝玉对这几个字也要心服口服了。这一联写菊花,已经形容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
颈联转而写人。“才自精明志自高”,作为一个有才能、有志气的女孩子,探春早已对家族中潜伏的危机有所认识,只是苦于无力回天。他日远嫁异乡,更使她日夜牵挂家中亲人,以至夜不能眠,听着窗外秋虫的叫声越来越弱,天空中,迟归的大雁迎着万里寒云缓缓飞翔,留下凄厉的哀鸣。在这幅阴冷的背景画面中,贾探春强打精神,安慰菊花,也安慰自己:“明年的秋天,还有相会的时刻,这只不过是暂时的分离,所以不必过于相思。”这让读者想起了《红楼梦曲·分骨肉》中探春的口气:“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但是明岁的菊花,已不再是今年的菊花。正如甄士隐在《好了歌注》中所唱: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人生如梦,而又不是梦;消逝的将会永远消逝,新来的不知何时会来。戏依旧在上演,而主角却换了又换,散场后的落寞,只能由当事人独自体味。程本续书,为读者暗示了一个“兰桂齐芳” 的结局,这正如探春“暂时分手” 的愿望一样,不过是表达一种美好的愿望罢了。真实的人生中,往往既充满希望,又充满了无奈,面对有情与无情交织而成的现实,读者体味到一种更加彻骨的悲哀。
这首诗的前六句,渐次抒写了生命力极强的菊花,现在已是一片残败的景象,透露出探春对群芳悲剧命运的冷静洞察。但是,在大观园里的所有少女中,探春是最积极的,她面对残菊并不颓废。 在尾联中,她表达了不必为花残而悲伤,“花落自有花开日,蓄芳待来年”的情怀。她是寄希望于未来的。后来她愤然表示要冲出这个衰颓的家庭,出去“立出一番事业来”就是明证。
从《红楼梦》和《菊花诗》的总体构思上看,“残菊”是蕴含着“残局”的意思的。菊花的整个生命历程,暗寓着贾府由盛而衰的历程,暗寓着大观园中的青少年的人生悲剧的历程,伏脉遥迢,丝丝入扣,仅仅作为一首孤立的诗来看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