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描写王昭君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并委曲深入地刻画昭君心事,突出其民族大义,塑造了一个可悲且可敬的明妃形象。全诗语言矜炼深雅,缠绵婉丽,艺术手法多样,风格鲜明独特。作品命题新颖,遭致纷纷议论,在文学史上产生过广泛影响。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两皆胡姬。”两句写明妃(王昭君)嫁胡,胡人以毡车百辆相迎。《诗经》上有“之子于归,百两(同‘辆’)御(迎接)之”的诗句,可见胡人是以迎接王姬之礼来迎明妃。在通常情况下,礼仪之隆重,反映恩义之深厚,为下文“胡(恩)自深”作了伏笔。其中“皆胡姬”三字,又为下文“含情欲说独无处”作伏笔。
关于明妃对此的反应,诗中写她“含情欲说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梅尧臣《依韵和原甫昭君辞》中也说:“情语既不通,岂止肠九回?”他们意思是说明妃与胡人言语也不通,谈不上“知心”,所以哀而不乐。
王安石通过在诗中突出一个细节描绘来表现明妃的“哀”情:明妃一面手弹琵琶以“劝胡”饮酒,一面眼“看飞鸿”,心向“塞南”。通过这一细节,巧妙地刻画了明妃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接着,他又用明妃所弹的琵琶音调,感动得“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听者被感动到这个地步,则弹者之内心痛苦自不待言。“哀弦”之哀,是从听者的反应中写出的。
前面是明妃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的描写;末四句则是进一步加以分析、议论。这四句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汉恩自浅胡自深”——明妃在汉为禁闭于长门中的宫女,又被当作礼物送去“和番”,所以“汉恩”是“浅”的;胡人对她以“百辆”相迎,“恩”礼相对较“深”。这句讲的是事实。
第二层讲“人生乐在相知心”,这是讲人之常情。如果按此常情,明妃在胡就应该乐而不哀了。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这就接入第三层:明妃在胡不乐而哀,其“哀弦”尚“留至今”,当时之哀可想而知。明妃之心之所以与常情不同,是因为她深明大义,不以个人恩怨得失改变心意,而况胡人也并非“知心”。
四句分三层,中有两个转折,有一个矛盾,只有把其中曲折、跳宕理清,才能看出王安石的“用意深”及其“眼孔心胸大”处(方东树《昭昧詹言》)。南宋初,范冲“对高宗论此诗,直斥为坏人心术,无父无君”(李壁注解中的话,此据《唐宋诗举要》转引),完全是没有懂得此诗。范冲是范祖禹之子,范祖禹是一贯反对新法的人,挟嫌攻击,更不足据。其实王安石这样描写明妃,这样委曲深入地刻画明妃心事,用以突出民族大义,恰恰是可以“正人心,厚风俗”的,在当时是针对施宜生、张元之流而发的,对后人也有教育意义。
《明妃曲二首》体现出王安石注意刻画人物的特点,从描绘人物“意态”,到解剖人物心理,有渲染,有烘托,有细节描写,相当于是把写小说的一些手法用入诗中。而在“用笔布置逆顺”及“章法疏密伸缩裁剪”等方面,则又是把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技法用来写诗。这样,就使诗歌的艺术手法更加多样化,诗歌的表现能力更强。由于两者结合得较好,故虽以文为诗,而形象性并不因之减弱,此诗末四句以形象来进行议论,即其明证。王安石既以小说手法与古文笔法来写诗,读者也就应以读小说、读古文之法来读它,才能读懂诗。
李颀的送别诗,以善于描述人物著称。此诗就是他的一首代表作,约写于陈章甫罢官启程返回故乡之时,李颀送他到渡口,作此诗送别。
陈章甫是个很有才学的人,原籍不在河南,不过长期隐居在嵩山。他曾应制科及第,但因没有登记户籍,吏部不予录用。经他上书力争,吏部辩驳不了,特为请示执政,破例录用。这事受到天下士子的赞美,使他名扬天下。然其仕途并不通达,因此无心官场之事,仍然经常住在寺院或郊外,活动于洛阳一带。这首诗大约作于陈章甫罢官后登程返乡之际,李颀送他到渡口,以诗赠别。前人多以为陈章甫此次返乡是回原籍江陵老家,但据诗中所云“旧乡”“故林”,似指河南嵩山而言。诗中称陈章甫为“郑国游人”,自称“洛阳行子”,可见双方同为天涯沦落人。诗人通过对外貌、动作和心理的描写,表现了陈章甫光明磊落的胸怀和慷慨豪爽、旷达不羁的性格,抒发了作者对陈章甫罢官被贬的同情和对友人的深挚情谊。
诗的开头四句,轻快舒坦,充满乡情。入夏,天气清和,田野麦黄,道路荫长,骑马出门,一路青山作伴,更怀念往日隐居旧乡山林的悠闲生活。这里有一种旷达的情怀,显出隐士的本色,不介意仕途得失。然后八句诗,用生动的细节描绘,高度的艺术概括,赞美陈章甫的志节操守,见出他坦荡无羁、清高自重的思想性格。前四句写他的品德、容貌、才学和志节。说他有君子坦荡的品德,仪表堂堂,满腹经纶,不甘沦落草野,倔强地要出山入仕。“不肯低头在草莽”,指他抗议无籍不被录用一事。后四句写他的形迹脱略,胸襟清高,概括他仕而实隐的情形,说他与同僚畅饮,轻视世事,醉卧避官,寄托孤云,显出他入仕后与官场污浊不合,因而借酒隐德,自持清高。不言而喻,这样的思想性格和行为,注定他迟早要离开官场。这八句是全诗最精采的笔墨,诗人首先突出陈的立身坦荡,然后写容貌抓住特征,又能表现性格;写才学强调志节,又能显出神态;写行为则点明处世态度,写遭遇就侧重思想倾向。既扣住送别,又表明罢官返乡的情由。“长河”二句是赋而比兴,既实记渡口适遇风浪,暂停摆渡,又暗喻仕途险恶,无人援济。因此,行者和送者,罢官者和留官者,陈章甫和诗人,都在渡口等候,都没有着落。一个“未及家”,一个“空叹息”,都有一种惆怅。而对这种失意的惆怅,诗人以为毋须介意,因此,末二句以试问语气写出世态炎凉,料想陈返乡后的境况,显出一种泰然处之的豁达态度,轻松地结出送别。
就全篇而言,诗人以旷达的情怀,知己的情谊,艺术的概括,生动的描写,表现出陈章甫的思想性格和遭遇,令人同情,深为不满。而诗的笔调轻松,风格豪爽,不为失意作苦语,不因离别写愁思,在送别诗中确属别具一格。
作者首先敏锐、直截地指出:“丞位高而逼”,唐代县令是正六品上,为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县丞是正八品上,为一县的副长官,以下又有主簿、所等。因为县丞的职位略低于县令,所以说“位高”,但他假如认真尽责地办事,又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县令的职权。由此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县丞必然遭到县令的顾忌。但作者对此并没有做直接描述,而是以县丞和县吏两个形象所表现的县丞签署公文的细节,形象地再现了县丞在任中的具体情形,同时或显或隐地凸显、隐示出县丞、县吏包括县令各等人的心理。当公文发行,吏员要拿成案请县丞签署的时候,吏将公文“卷其前,钳以左手,右手摘纸尾,雁鹜行以进,平立睨丞曰:‘当署’”而县丞不仅“署惟谨”,并“目吏,问可不可”,在取得吏员的首肯后,他才安心退下,对所签署的公文,却“不敢略省,漫不知何事”。在县丞面前,县吏半卷公文,鹅行鸭步,平立,斜看等一系列极具个性化的行为神情,无不显示出他对前者的轻视、蔑视和小人仗势欺人的心态;县丞的谨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也将其备受挟持的情状表现得历历在目。文中虽一字未及县令,但在这两人不同于常情的神态对比中,县令的骄横、个人权力范围的不容侵犯也就在无形的衬托中俨然而出。作者细致传神的笔触,使文字的摹形达意如同绘画中工笔与写意相结合,活绘出了一幅官场讽刺图。文章用近乎白描的手法通过刻画人物言行状貌展示人物的心理,以深刻的感性形象去揭示事物本质,叩击读者心弦,取得了鲜明而强烈的效果。
文章在后半部分又以崔斯立任蓝田县丞的事迹经历对题旨加以具体佐证。被黜官降至县丞职位的崔斯立,从最初的认为官职无尊卑, “顾材不足塞职”的踌躇满志,到后来“余不负丞,而丞负余”的痛心长叹,给读者提供了充分的想象空间。一个有才能、有抱负的人是怎样在官场倾轧中被磨去棱角、萎靡心志的心路历程,不言而喻地被展现了出来。最后崔斯立虽重修壁记,但人却如赋闲般日日吟哦于松林间,并冠冕堂皇地躲避过问公事。一句“余方有公事,子姑去”,使作品对唐朝这类政治现状的深刻嘲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厅壁记本是一种记叙前后任为政履历的官样文章,但作者写来,却一点也不板滞。它一反旧例,具体描绘县丞在文书上签字的情景,只用寥寥数语,就把县吏仗势欺人、县丞逆来顺受的神态刻画得栩栩如生,酷似一篇文笔洗练而生动的微型小说,而县丞有职无权、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也就昭然若揭了。这样充满着辛辣的讽刺意味的文章,在厅壁记中真可谓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