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头,作者就对“花”“月”“酒”这些为一般诗人所沉湎而讴歌的事物加以否定,表明自己并非“风月派”。说花是无知的,不必为花伤情,月是无聊的,不必为之徘徊流连,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更不必沉湎,不必讴歌。下面“把天”四句,进一步以丰富的想象表明自己并非抒写闲愁的“风月”词人。词中说,要把“风月派”赞美的艳丽茂盛的桃树砍断,杀他风景要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作者为什么对“风月派”诗人讴歌的事物如此忌恨如仇。他曾在《词钞自序》中说:“少年游冶学秦柳,中年感慨学辛苏。”此篇是中年之作,正是写苏辛慷慨之词的时候。另外他在《潍县署中与舍弟第五书》中谈到:“文章以沉着痛快为最”,应该“敷陈帝王之事业,歌咏百姓之勤苦”,而那些“逐光景,慕颜色”的“风月花酒”之作,“虽刳形去皮,搜精抉髓,不过一骚坛词客尔,何与于社稷生民之计,《三百篇》之旨哉”由此可见,他对诗词“只吟风月”是否定的,这里表现了他以诗词用世的积极态度。“焚砚”三句,是世事不容,“老不得志”而发出的激愤之词。作者年幼读书,“自竖立,不苟同俗”,虽有出众才华,结果过了“而立之年,仍无“而立”之举,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而已。这怎不使作者愤愤不平。“焚砚”三句,写决心要一反常规,不再读书、写字、弹琴、作画、写文章。“焚”“烧”“椎”“裂”“毁”“抹”等几个动词,既生动又形象地勾出作者激愤决绝的神态。“荥阳”三句,是引《李娃传》中的常蝇刺史之子郑生奉父命赴长安应试,爱上妓女李娃,弃试,流连花巷,钱尽被逐街头行乞的故事,借以自喻,表示对封建礼法的蔑视。
下片继续写自己贫困潦倒,抒发对黑暗社会的愤懑之情。开头两旬写自已从来就是穷命相,这是难以更改的,任人笑他头戴教席帽,身穿秀才衣的瘦骨伶仃模样。“看蓬门秋草”的“看”提领以下四句,写家门贫困,冷落孤单。“蓬门”指家门贫寒,“秋草”写门前冷落。作者曾有诗写道:“座有清风,门无车马。”在《七歌》一诗中写此时生活是“爨下荒凉告绝薪,门前剥啄来催债”,是“几年落拓向江海,谋事十事九事殆”,是“寒无絮络饥无糜”,“空床破帐寒秋水”,其贫困之状可见。词中的“疏窗细雨,夜夜孤灯”,进一步描写自己的冷落孤寂——细雨敲打着稀疏的窗棂,夜夜是孤灯伴着自己,“自刻苦,自激愤”地读书。作者曾在《自叙》中说:“板桥最穷最苦,貌又寝陋,故长不合于时,不见重于时,又为忌者所阻,不得入试。”这就是他入仕之前的生活。他说自己的性格“放荡不羁,漫骂无择”,经常“敖言高谈,臧否人物”,如此更被世人视为“狂”、“怪”。更重要的,板桥是生活在清朝前期的汉族文人,其时国内民族矛盾仍很尖锐,文字狱屡见不鲜,他目睹者竟达十二次之多。板桥好友杭世骏就是因条陈“泯满汉之见”,而被罢官,板桥的同窗陆骖因文字狱而被戮尸;板桥自己也被迫将已刻好的诗钞址十儿首明显地流露反满情绪的诗从板子上铲去。这炎凉的世情,这深重的压迫,使他情不自禁地呼出:“难道天公,还箝恨风不许长吁一两声?’’这是以反诘句式将郁结在心中的不平投向那不平的社会。此是全词的点题之笔。表面上是质问天帝,实则指责人间,抨击清统治者,“恨”字极写对黑暗社会的愤怒之情。这不仅是板桥个人的恨,同时也表达了当时有正义感的人的心声。
“颠狂甚”是借用世人语。因作者不肯从俗,因而常遭白镢,并斥为“狂”、“怪”。这里借而用之,表示自己决不妥协的精神。结句说:我要取百幅乌丝格纸来细写自己凄清情怀。“凄清”一词,表明自己写的绝非“风月”之作,而是抨击社会,抒写个人怀抱的词章。
这首词表现了对黑暗社会的不满与反抗。想象奇特,富有浪漫主义精神,运用反语激词来抒写自己情感,更加强烈、感人,通过具体的富有特征的景物来渲染清苦的生活,生动形象,词语通俗,用典活脱。这首词当时即已为人传诵,板桥在《刘柳鄙册子》中说:“南通州李瞻云,曾于成都摩诃池上听人诵予《恨》字词,至‘蓬门秋草,年年破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皆有赍咨涕演之意。后询其人,盖已家弦户诵有年。”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