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可谓古代最早的一首抒发亡国之恨的抒情诗,作者就是勾践的妻子,越国战败后沦为吴国奴婢,境遇悲惨,更加显得字字血泪,发人深思。
其历史背景是: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派兵攻打越国,但被越国击败,阖闾也伤重身亡。两年后阖闾的儿子夫差率兵击败越国,越王勾践被押送到吴国做奴隶,勾践忍辱负重伺候吴王三年后,夫差才对他消除戒心并把他送回越国。
这首诗的可取之处有三:
一是运用了比拟手法,将入侵的敌军比作凶恶的猛禽,以猛禽的种种动作比喻占领军横征暴敛,肆意掠夺的狂妄气焰,十分贴切形象。
二是尽情抒发了作为国王和王后亡国,并沦为人臣奴婢的极度悲愤,和对故国家乡的无尽思念,读来催人泪下。
三是作品的思想性。作者在诗中反复诘问自己何罪之有,到死也想不通一个相夫教子的妇道人家无辜受累的道理。数千年来,亡国奴的境遇都是极为凄惨的,无论是尊贵国王还是不参与政事的王后王妃,形同砧板之肉,集人宰割,甚至成为敌国宴席上名副其实的美餐。这种株连无辜的史实司空见惯,毫无争辩余地,似乎无需深思。而勾践夫人却质问苍天自己何罪之有?为何无辜遭到天谴?为何被逼离乡背井,无辜受尽人间苦难?作者的反复诘问反映出朴素的人道主义思想,难能可贵。南唐后主李煜写过很多抒发亡国之恨的名篇词作,汉末女学者蔡文姬也有过类似经历,她的《胡笳十八拍》和《悲愤诗》都未显示出勾践夫人如此朦胧的人道主义思想。作为一个弱女子,即使是贵为王后,对于历史的急剧变化,终究是无能为力的,也不可能提出更为深刻的思想体系,但是勾践夫人的历史悲哀是数千年来亡国女人的悲剧缩影,千古悲愤,呼唤千年,不失为一种超越时代的意识,震撼心灵的控诉。
这首词是作者酒宴上赠妓之作,用形象的比喻描绘出一种模糊而动人的美。上阕“双蝶”句写伊人服饰,突出花样图案的神秘美。“朱粉”句写其淡妆修饰的天然本色。“闲花淡淡春”作一景物比衬,生动地凸现此女子的风姿。下阕“细看诸处好”又从细处作一总体评价,与上阕从风神姿韵的评价呼应,接着从“人人”都说是“柳腰身”的细节作一客观补充,从各方面写出此歌女客观的美和天然纯真的美。全词意境亦真亦幻,富有神韵。
此为酒筵中赠妓之作,首句写她所穿的裙子,罗裙上绣着双飞的蝴蝶。“东池”两句,记相见之地(东池)、相见之因(宴),并且点明她“侑酒”的身分。“朱粉”两句,接着写其人之面貌,而着重写其淡妆。“闲花淡淡春”以一个确切的、具体的比喻,将她的神情、风度,勾画了出来。上层社会的行乐场所,多数女子都作浓妆,一个淡妆的,就反而引人注目了,故此“闲花”虽只“淡淡春”,却大有一枝独秀的风致。张先显然受了唐代张祜的启发,但“闲花淡淡春”一句,仍然很有创造性。唐人称美女为春色,如元稹称越州妓刘采春为“鉴湖春色”。此处“春”字,也是双关。
过片三句,用倒装句法。人人都说她身材好,但据词人看来,则不但身材,实许多地方都好,而这“诸处好”,又是“细看”后所下的评语,与上“初相见”相应。柳与美女之腰,同其婀娜多姿,连类相比,词中多有。结两句写其人的衣。古人较为贵重的衣料如绫罗之类上面的花纹,或出于织,或出于绣,或出于画。出于织者,如白居易《缭绫》:“织为云外秋雁行。”出于绣者,如温庭筠《南歌子》:“胸前绣凤凰。”出于画者,如温庭筠《菩萨蛮》:“画罗金翡翠。”此词写“衣上云”,而连及“乱山昏”,可见不是部分图案,而是满幅云烟,以画罗的可能性较大。词人由她衣上的云,联想到山上的云,而未写云,先写山,不但写山,而且写乱山,不但写乱山,而且写带些昏暗的乱山,这就使人感到一朵朵的白云,从昏暗的乱山中徐徐而出,布满空间。经过这种渲染,就仿佛衣上的云变成了真正的云,而这位身着云衣的美女的出现,就像一位神女从云端飘然下降了。
这两句的作用,决不限于写她穿衣服的别致,更主要的是制造了一种气氛,衬托出并没有正面大加描写的女主人的神韵。写到这里,词戛然而止,更无多话,收得极其有力。
此词意境之妙于亦真亦幻。如“昨日”两句,很明显是脱胎于宋玉《高唐赋》,而从其人所着云衣生发,就使人看了产生真中有幻之感,觉得她更加飘然若仙了。筵前赠妓,题材本属无聊。但词人笔下这幅美人素描还是相当动人的。妙处如“闲花”一句的以一胜多,“昨日”两句的真幻莫辩等。
全诗共四章,每章六句。诗前三章是结构相似的重调,每章的前两句写花起兴,从“其叶湑兮”到“芸其黄矣”再到“或黄或白”,将花繁叶茂的盛景充分地表露出来,也由此烘托出抒情主人公心中的无比欢娱。
在首章,诗人并没有详写“我”所遇的“之子”的具体模样,而只写了自己的主观心理感受“我心写兮”,“是以有誉处兮”,心中烦忧尽泻,充满欢乐。为了说明“之子”使得“我”如此欢悦的原因,此诗第二章给“之子”一个特写镜头,这个镜头没有对准他的面部,也没有对准他的眼睛,而是对准其服饰:“维其有章矣。”这样的叙述中渗透着赞美之情,因为服饰之美在先秦时期是身份和地位的外在表现。至此,诗人仍觉不足,又将目光转向全景,在第三章写“之子”的车马之盛,“乘其四骆,六辔沃若”,十足风光,十分气派。如此一层一层推进,在形象的跳跃式叙述中显示出欢快的激情。
诗若就此打住,便显得情感过于浅直,而且缺少了雅诗中应有的那份平和与理性,于是诗第四章从节奏和用韵两方面都变得舒缓起来,“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从左右两方面写君子无所不宜的品性和才能,有了这方面的歌唱,使得前面三章的赞美有了理性依据。“维其有之,是以似之”,两句总括全篇,赞美君子表里如一、德容兼美的风貌,以平和安详作结。
整首诗以花起兴,赞颂人物之美,节奏变化有致,结构收束得当,读来兴味盎然,且无阿谀之感,确是一首轻松欢快又不失稳当的雅诗。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上似乎有些类似曹植的《名都篇》。首联写天子的狩猎队伍,从皇宫出发经过上林苑到达目的地——闲田。“闲”字至关重要,它说明了天子狩猎不是在良田上举行,不扰民,不害农。二三联写射兔过程,描写了一个热闹紧张的场面,其中“一发遂双连”是直点题目。四联从人、弓两方面描写射猎场景:上句言狡兔,“含霜草”意指霜还未化的清晨时分;“向月弦”,状写弓被拉得极满,如满月,这是借弓称美皇帝的技艺。五联是承上联而来,“欢声”、“喜气”都是对御箭连中双兔的说明,“动寒木”和“满晴天”,极言随从者称颂山呼之声。尾联以议论作结,犹言吾皇实有武技,胜于只在诗篇中空见射猎之事的陈思王曹植。
此诗有两点值得注意:一、运用了衬托手法。狡兔三窟,兔子其实是一种灵敏矫健的动物,故很难射中,加上为示好生之德,狩猎时要让开一道,更增加了射猎的难度。但尽管如此,天子还是连中了两兔。射中双兔,除了因为有良弓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在于有百步穿杨的技术,而这种技术在反衬之下就显得尤为高超了,是对君王射艺的一种称赞。二、尾联含义深刻巧妙。陈思王曹植曾作乐府诗《名都篇》,写洛阳贵族子弟如何耽于斗鸡走马之乐,而无治国忧民之心,中间两度出现“我”字,看似自责,其实是刺世。诗人说“那似陈王意”,就意味着他写这首诗所抱的心情和曹植是不同的,并未对狩猎本事心存讽刺。文治武功向来是封建社会衡量好的君主的两个重要标准,此诗从一个方面,向读者展示了这种观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