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主要抒发了词人的思乡之情。已经十五年没有回家过寒食节,说明词人在外漂泊已久,“皆在天洲”是夸张手法,说明词人思乡情浓,也暗含当时国破家亡,百姓饱受流离失所之苦。“叹雨濡”四句写词人虽背井离乡,但无时无刻不在挂念家中。十五年都没有回家为祖茔扫坟祭墓,连“宰柏”都令词人思念不已。而在阳光明媚的时节,词人羞见飞花”,羞见的原因不想自知。“飞花”此处指热同繁盛之所,国破家亡之际,自己身为人臣,却无力挽大厦之将倾,实在羞愧。“麦饭”三句,写林中的喜、乌鸦原本可以食祭祀之物,但由于自己多年未祭,连它们都要空等了。表面词人在怜喜乌鸦,实则在为自己的不幸慨叹。最后一句,词人委婉地表达了对元统治者的愤慨。
下片一改上片悲痛沉郁之风,转而抒发豪情。起首两句,词人借用道家之说,流露出自己早已看破生死、愿与神仙天帝成作一家的想法,表明词人为坚守气节,视死如归。“想前人取”四句,进一步说明词人不恋红尘俗世,不愿荀且偷生,甚至渴望像前人一样,解脱之后驾鹤云游,逍遥自在。“帝命守坟,王令修墓,男子正当如是耶”三句,词人再次明志,表明自己誓死效忠宋朝,宁死不屈臣节的思想。正因为有了这种“忠臣不事二主”的思想,所以词人最后说此次北上,虽被元人逼迫,但自己心意已决,他们也不能奈何。再次强调自己的坚定信念。
该词由寒食节写起,词人先写自己的思乡之情,继而由家至国,表明自己决不愿做背信弃国的叛臣,即便舍弃性命也要保全臣节,从而升华了全词的思想境界,增强了词的艺术感染力。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