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为寓言诗,写雌雄双燕历尽艰险,生死不渝的“爱情”。一对恩爱燕子相依相伴,快乐幸福,不料一场大火降临,雄燕不幸身亡,雌燕憔悴伤心,回旋不去,非常伤感,凄切而动人。此诗用以寄寓人类爱情之忠贞。“令人羡”为全诗之眼,是联系人与燕的纽带。
李白这首乐府取材比较随意,虽然提到“柏梁”、“吴王宫”,但都是信手拈来,并无所指。时序也是错乱的。按“柏梁失火去,因入吴王宫”语意,似乎先有西汉柏梁殿失火,后有春秋吴王宫焚烧,其实西汉在春秋之后。可见这首乐府是随意而写,可能是李白应景之作,并非有感而发,因此在艺术上少有可圈可点之处。
《竹马子》是柳永的自度曲。从意境上讲,这首词属柳永的雅词,其中不只抒发了个人的离愁别恨,而且也是对封建文人命运的凭吊,整体情绪沉郁深远。
这首词是词人漫游江南时抒写离情别绪之作,所表现的景象雄浑苍凉。词人将古垒残壁与酷暑新凉交替之际的特异景象联系起来,抒写了壮士悲秋的感慨。
“雌霓”是虹的一种,色泽偏暗。“雄风”是清凉劲健之风。这两个词语雅致而考究,表现了夏秋之交雨后的特有现象。孤垒危亭之上,江边烟渚之侧,更加能够感到时序变换。孤垒、烟渚、雌霓、雄风,这一组意象构成了雄浑苍凉的艺术意境,词意的发展以“渐觉”两字略作一顿,以“一叶惊秋,残蝉噪晚”进一步点明时序。“素商”即秋令。这里,词人的悲秋情绪逐渐向伤离意绪发展,于是他又“览景想前欢”了。从“前欢”一语来推测,词中所怀念当是帝都汴京和作者过从甚密的一位歌妓。可是往事已如过眼烟云,帝都汴京遥远难以重到。
上阕的结句已开始从写景向抒情过渡,下阕便紧接而写“想前欢”的心情。柳永不像其他词里将“想前欢”写得具体形象,而是仅写出眼前思念时的痛苦情绪。“新愁易积,故人难聚”,很具情感表达的深度。离别之后,旧情难忘,因离别更添加新愁;又因难聚难忘,新愁愈加容易堆积,以致使人无法排遣。“易”和“难”既是对比关系又是因果关系,这对比与因果就是所谓“成追感”的内容。“尽日凝伫”、“消魂无语”形象地表现了无法排遣离愁的精神状态,也充分流露出对故人的诚挚而深刻的思念,并把这种情绪发挥到极致。最后作者巧妙地以黄昏的霁霭、归鸦、角声、残阳的萧索景象来衬托和强化悲苦的离情别绪。特别是结尾“南楼画角,又送残阳去”两句,意味极为深长,把一已羁旅苦愁拓展为人世兴衰的浩叹。
这首词虚实相生,情与景的处理上表现出极高的艺术造诣。上片首九句写景,属实写;后三句写情属虚写。虚实相生,善于抓住时序变化,描绘了特定环境中的景色,奠定了全词的抒情基调。下片则相反,前五句抒情,属虚写;后五句写景,属实写,以景结情,情景交融。这种交错的布局,不仅使整体结构富于变化,而且如实地反映了作者思想感情特定环境中活动变化的过程。其间大量运用双声词,如“一叶”、“残蝉”等;以及叠韵词,如“荒凉”、“旷望”等;多处句间用韵,如“凉”与“望”、“雨”与“暑”等。句中平仄四声的交错运用,从而造成音律谐婉、铿锵动人的妙境。全词意脉相承,严谨含蓄;景凄情哀,铺叙有致;意境开阔,格调清雅,气韵浑厚;语言清丽,音律谐婉,悲楚动人,是一首优秀的长调慢词。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