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江南春》,千百年来素负盛誉。诗中不仅描绘了明媚的江南春光,而且还再现了江南烟雨蒙蒙的楼台景色,使江南风光更加神奇迷离,别有一番情趣。迷人的江南,经过诗人生花妙笔的点染,显得更加令人心旌摇荡了。这首诗四句均为景语,有众多意象和景物,有植物有动物,有声有色,景物也有远近之分,动静结合,各具特色。全诗以轻快的文字,极具概括性的语言描绘了一幅生动形象、丰富多彩而又有气魄的江南春画卷,呈现出一种深邃幽美的意境,表达出一缕缕含蓄深蕴的情思,千百年来素负盛誉。
首句“千里莺啼绿映红”。诗一开头,诗人放开视野,由眼前春景而想象到整个江南大地。千里江南,到处莺歌燕舞,桃红柳绿,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在写作上,诗人首先运用了映衬的手法,把“红花”与“绿叶”搭配,并用一个“映”字,从视角上突出了“江南春”万紫千红的景象。同时,诗人也从声音的角度,通过听觉,表现出江南春天莺歌燕舞的热闹场面。诗句中的“千里”下得很妙,也很分量,不但空间上扩大诗歌的审美境界,而且为后面的描写奠定了基础。
第二句“水村山郭酒旗风”。“山郭”山城。指修建在山麓的城池。“酒旗”指古代酒店外面挂的幌子。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在临水的村庄,依山的城郭,到处都有迎风招展的酒旗。这里,诗人运用了列锦的修辞手法,描写了进入眼帘的物象——水村、山郭、酒旗。这几个物象由大到小,不但表现出一定空间位置,突出了“村”和“郭”依山傍水的江南独有的建筑特色。特别是一个“风”字,不但增添了诗歌的动态感,而且更好地突出了“酒旗”,从而增添了诗歌的文化底蕴,人文气息。
第三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南朝”指东晋以后隋代以前的宋、齐、梁、陈四个朝代,都建都于建康(今江苏南京),史称南朝。“四百八十寺”是形容佛寺很多。因为那时,南朝佛教非常盛行,寺庙也建得很多。这句意思是说,南朝遗留下了四百八十多座古寺。这里,诗人在“水村山郭酒旗风”上一转,视线集中在“寺庙”上,想象空间拉大,思维回溯到“南朝”,这样,既增强了诗歌历史文化意蕴,又提升了诗歌的审美境界。同时,诗人用“寺”代指佛教,并用“四百八十”这个虚数来修饰,不但使诗歌富于形象感,也照应着首句中的“千里”,更为重要的是表现了南朝时代佛教盛行的状况,并为后面结句中的抒情奠定基础。
第四句“多少楼台烟雨中”。“烟雨”即如烟般的蒙蒙细雨。这句的意思就是说无数的楼台全笼罩在风烟云雨中。这里,诗人不用“寺”,而又改换成了“楼台”,这不仅是为了避免用词重复,更主要的是适应“烟雨”这样的环境。在这里,诗人通过虚实结合,有眼前而历史,内心无比感慨——历史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朝代的更替也是必然的。这里,诗人以审美的眼光,欣赏着江南春的自然美景;诗人以深邃的思维,穿过时空,感悟历史文化的审美意义。
杜牧特别擅长于在寥寥四句二十八字中,描绘一幅幅绚丽动人的图画,呈现一种深邃幽美的意境,表达一缕缕含蓄深蕴的情思,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思的启迪。《江南春》反映了中国诗歌与绘画中的审美是超越时空的、淡泊洒脱的、有着儒释道与禅宗“顿悟”的思想,而它们所表现的多为思旧怀远、归隐、写意的诗情。
赏析分歧
关于《江南春》绝句的主旨,有没有借古讽今是分歧较大的地方。
有的研究者提出了“讽刺说”,认为南朝皇帝在中国历史上是以佞佛著名的,杜牧所处时代的佛教也是恶性发展,而杜牧又有反佛思想,因之末二句是讽刺。或认为主旨在尚儒排佛,表达对统治者治国乏术和佛道误国的忧虑;或认为主旨在借古讽今,讽谏统治者大兴土木滥修佛寺会造成国力衰弱民生凋敝,加重社会危机。他们认为晚唐诗人有一种忧国忧民的情怀,审美之中不乏讽刺,诗的内涵也更显丰富。
有的研究者不以为然。他们只是认为这首诗只是描绘了江南的美景,表现了诗人对江南景物的赞美与神往。了解诗首先应该从艺术形象出发,而不应该作抽象的推论。杜牧反对佛教,并不等于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佛寺建筑也一定讨厌。他在宣州,常常去开元寺等处游玩。在池州也到过一些寺庙,还和僧人交过朋友。著名的诗句,象“九华山路云遮寺,青弋江边柳拂桥”,“秋山春雨闲吟处,倚遍江南寺寺楼”,都说明他对佛寺楼台还是欣赏流连的。
这首词表现了一个思妇在春雨之夜的孤寂境遇和愁苦思恋。词的上片描写庭院中的景物,下片转入居室内部,直接描写女子的外貌和内心。全词以闲雅的笔调和深婉的情致,抒写了春日闺思的情怀,创造出一种纯美的词境。
“红日淡,绿烟轻,流莺三两声。”明点“红”、“绿”二字,照应开头写柳、写桃的暗表两种颜色;写到鸟儿,却又把黄莺的“黄”字隐去,改作“流莺”,以表其来来往往快速飞动之状态。描写春天景物,笔法极尽交错变化之能事,真可谓匠心巧运了。加上了动态,加上了声音,终于把庭院里的春光写足,而尤其应该注意的是,不可忽略“流莺三两声”一句在词中的重要作用。请注意以下两点:第一,鸟的叫声,更加反衬出庭院的寂静,这是“鸟鸣山更幽”的道理;第二,从全篇的结构上说,是鸟声唤醒了春闺独宿的女子,下片接着描写女子醒来以后的情况,可见,鸟声起到了把上下两片连接在一起的作用。
下片转入居室内部,直接描写女子的外貌和内心。先写她被鸟声唤醒,尚未起床时的情况:“雪香浓”,言其肌肤洁白似雪,浓香馥郁;“檀晕少”是说经过了一夜睡眠,她脸上的脂粉已然淡却;“枕上卧枝花好”,是说女子起身离枕,露出了枕面上刺绣的斜枝花卉,并且以花比人,言其貌美。接下来,描写女子心事重重的慵懒之态。“春思重”是点题之笔,是闺情这类题目的核心所在,当寓含“悔教夫婿觅封侯”之意;“晓妆迟”,晨起无心梳妆,当寓含“谁适为容”之意;“寻思残梦时”,所梦为何,毋须明言,但引她寻思,必是好梦,然而,梦境虽好,奈其残破何,又奈其虚幻何!收束之句,委婉含蓄,韵致无穷,最见笔力。
全词突出运用对比和反衬的手法。从全词来看,上片描绘春光美丽,下片却写闺中的女主人公脸色憔损,春思重重,迟迟不起。景与人的对照,形成强烈的矛盾和不和谐。这正反衬了女主人公“春思”的深重。从上片来看,外界是一幅有声有色充满生机的春景图,深院里却是“无人到”的冷冷清清的寂然无声的境界,也是一个鲜明的对照,反衬女主人公“春思”的深重。从下片来看,龙脑香所散发的香气制造了客观的温馨氛围,而女主人的主观却是“春思重”,“晓妆迟”而且脸上光色少了。主客观对照又是极不和谐,又反衬出“春思”的深重,所以尽管龙脑香浓,却提不起女主人公的精神来。
这首诗前三句平平,诗人说自己已经抛开了书籍很久了,腰束干粮袋四处奔波,加上路途上蚊子和苍蝇之扰,其实也无法读书,但他毕竟是一条书蛀虫,读书是他前世欠下的债,为了还这个债,——于是,结句“黄河浪里读书灯”就跳出了!
“河出伏流,一泻汪洋。”到过黄河的人们,谁能不被它九曲横空、万浪啸天的气势和力量所震摄?它那狂放无羁的暴烈和雄奇,也似乎只有同样狂放无羁的诗仙李折,才足以挥动如椽巨笔,为之写照传神——“黄河万里触山动,盘涡毂转秦地雷”“巨灵咆哮擘两山,洪波喷流射东海”(《西岳云台歌送丹丘子》)!这就是李白描摹过的那水来“天上”,波颠万里的壮奇黄河。
而今,正是从这一派震荡天地的黄河浪影里,驶出了一艘傲岸不驯的行船,时令正当秋夜,水天一片迷蒙。但在波涌浪叠的船窗前,却可见到我们的诗人宋琬,正须髯飘飘,就着高烧的烛灯,执卷诵读!
倘若这是在庐峰月下,对茅窗孤灯,聆松涛千仞,那境界一定将格外清美幽渺吧?倘若这是在西子湖畔,仰修竹千竿,听游鱼唼喋,于执卷吟赏之际,也一定会更添几分韵致吧?但“黄河浪里读书灯”之句,却把这“读书”的背景,转换在了壮奇雄阔的浪涛之间,而且是在烛照浪影的舱间“灯”下,那境界又岂是上述这境所可比拟?
此刻的舱中当然也是幽清的。幽清得连一只令人憎厌的蚊子苍蝇都没有。然而这幽清,又是以何其惊心动魄的舱外之景为陪衬的啊:浩荡的黄河在夜天下狂暴喧腾;荧荧的船火,还可照见一阵又一阵掀天浊浪崩裂眼前;涛声隆隆,如疾雷碾过船之两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上,突然推出挑灯抚髯,执卷而诵的诗人近景,那气度和仪态,该带有怎样一种睥睨古今、笑傲万浪的沉静和潇洒!
如果说“黄河浪”所蕴含的,是极大的动荡之境;那么“读书灯”所显示的,则是迥然相异的静谧之境。这两者本来很难相容,诗人却以身临的浪舟读书之兴,将它们奇妙地组接在了一句诗中。大“动”与大“静”由此相反相成,雄奇的“黄河”夜浪之涌,与潇洒的诗人“读书”身影,由此相叠相钱,辉耀了整首诗行。一个为前人不到的崭新诗境,在行舟黄河的诗人宋琬笔底,就这样兴象峥嵘的创生了!
这诗境的创生虽说出于偶然,却是宋琬悲苦生涯中哀愤之情的必然触发。倘若不是在顺治七年、康熙元年“两度系狱”,饱尝过宦海沉浮的险恶“风涛”;倘若不是憎恶于“白鸟(蚊子)苍蝇”式谗人的陷害,厌倦于“久抛青简束行幐”的仕途奔波,而向往着一种放浪无羁的自由生活——那么,宋琬又怎么会觉得,黄河的“掀天浊浪”,并不比“人间”的风涛险恶?又怎么会激发在“黄河浪”中化身“蠧鱼”,挑灯诵书而一“酬夙债”的豪兴?
由此反观此诗之前三句,你便不会因为它们的吐语平平而以为无足轻重了——其实,“久抛青简束行幐”之卑陋,“白鸟苍蝇甚可憎”之烦嚣,恰都是运笔上的一种铺垫和反衬。它们之存在正是为了在结句中造成诗情的巨大逆转,以翻出一个之与截然不同的人生境界。有了这卑陋和烦嚣的反衬,“黄河浪里读书灯”之境,便愈加见得雄奇潇洒,超世脱俗,而令你无限神往了。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