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为作者远役怀人之作。词的上篇纯写境界,描绘作者旅途所历北国风光,下篇展示回忆,突出离别一幕,着力刻绘伊人形象。
本词上片开始几句,作者将亲身经历的边地旅途情景,用概括而简练的字句再现出来。“胡马”两句,写风雪交加,呼啸的北风声中,夹杂着胡马的长嘶,真是“胡马依北风”,使人意识到这里已离边境不远。抬头而望,“汉旗”,也即宋朝的大旗,却正随着纷飞的雪花翻舞,车马就风雪之中行进。“彤云”两句,写气候变化多端。正行进间,风雪逐渐停息,西天晚霞似火,夕阳即将西沉。“一竿残照”,是形容残日离地平线很近。借着夕阳余晕,只见一片广阔荒寒的景象,老树枯枝纵横,山峦错杂堆叠;行行重行行,暮色沉沉,唯有近处的平沙衰草,尚可辨认。
“星斗”以下,写投宿以后夜间情景。从凝望室外星斗横斜的夜空,到听任室内灯芯延烧聚结似花,还有鸭形熏炉不断散放香雾,烛泪滴凝成冰,都是用来衬托出长夜漫漫,作者沉浸思念之中,整宵难以入睡的相思之情。
下片用生活化的语言和委婉曲折的笔触勾勒出那位“宠人”的形象。离情别意,本来是词中经常出现的内容,而且以直接描写为多,作者却另辟蹊径,以“宠人”的各种表情和动态来反映或曲折地表达不忍分离的心情。
“长记”三句,写别离前夕,她浅施粉黛、装束淡雅,饯别宴上想借酒浇愁,却是稍饮即醉。“醉里”三句,写醉后神情,由秋波频盼而终于入梦,然而这却只能增添醒后惜别的烦恼,真可说是“借酒浇愁愁更愁”了。这里刻画因伤离而出现的姿态神情,都是运用白描和口语,显得宛转生动,而人物内心活动却从中曲曲道出。
结尾四句,是作者继续回想别时难舍难分的情况,其中最牵惹他的情思,就是她上前附耳小语的神态。这里不用一般篇末别后思念的写法,而以对方望归的迫切心理和重逢之时的喜悦心情作为结束。耳语的内容是问他何时能跃马归来,是关心和期待,从而使想见对方迎接时愉悦的笑容,于是作者进一层展开一幅重逢之时的欢乐场面,并以充满着期待和喜悦的心情总收全篇。
这首词写境悲凉,抒情深挚,语言疏密相间,密处凝炼生动,疏处形象真切。词中写景写事笔墨甚多,直接言情之处甚少。作者将抒情融入叙写景事之中,以细腻深婉的情思深深地感染读者。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郑文焯与友人张嵌(石楼)、王善(石壁)一道游苏州的邓尉山,作此词以纪之。邓尉山,在今苏州市西三十公里处的光福镇,相传东汉司徒邓尉曾隐居于此,故名。又因山上多梅花,早春时节,梅花盛开,暗香浮动,雪白一片,故亦称“香雪海”。郑文焯不乐仕进,曾在江苏幕游四十多年,晚年于苏州造樵风别墅,卒葬邓尉山。可见,他与邓尉山有着特殊的感情。郑词一向多萧散、隐逸之气,邓尉山又是古人隐居之处,三两好友,兴游邓尉,自然会产生一种隐居乐道、闲适恬静之情。
上片三句,笔笔描春,却又字字含情,于空灵恬淡之中见出作者人格和志趣。梅子半青半黄,当在暮春时节。微雨杂晴,山岚空蒙,阵风掠过,林木摇翠,湖水泛光。天空中鸟雀翩翩,明晰如剪。这意境,浑如一幅色彩明丽的画图,十分诱人。郑文焯多才多艺,他精于音律,擅于绘事,有很高的艺术修养。这首小词便溶入了绘画的表现手法,剪裁精当,色调分明,层次感也极强烈:远处浩渺的太湖,近处半熟的梅子,山峦叠翠为中近景,鸟雀斜飞是巧妙的点缀,词句之饱含色彩、富于画意,是非常明显的。至于词作的炼字琢句,亦见工巧,首句明显是从贺铸《青玉案》中的“梅子黄时雨”点化而来,着一“杂”字,意境又有所丰富。“浮翠”二字,写出了风和林木的动势;湖而缀一“明”字,则扩大了画面的空间,同时突出了色调之明快。“带”字也从贺铸词《浣溪沙》中之“淡黄杨柳带栖鸦”句而来,意境则扩大得多。“闲云高鸟”,乃词人主观闲适之情的物化,即是移情作用了。此等用法古人不乏其例,于此更可见出作者的心境人格和审美情趣,即闲适萧散的隐逸之思。“身轻”二字,本于杜诗“身轻一鸟过”(《送蔡都尉》),然又着一“共”字,则隐喻了作者与共游者的轻松爽畅。总之,这里通过对“闲云高鸟”的企羡,抒发了作者的心志,从而使抒情主体与自然美景融为一体,于虚涵浑化中,造成了一种谐调统一的艺术意境。故上片虽是写景之笔,其情致却是婉曲而深含的。
下片写游山之奇趣和总体感受。山果随处可摘,无须论价;野花俯身可采,不知何名;淡烟雾霭,游人如行画中。真是野趣可掬,其乐无穷。细味作者旨意,山果、野花分明蕴藏着更深一层的含义。它们默默于山间一隅,甘于寂寞,与世无争,其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何在呢?然而,换一个角度视之,它们自由自在,远离尘世喧嚣,不就是怀隐逸之志的作者品格的象征吗?这仍然是一种将主观人格精神作用于审美对象之中的表现手法。
我们知道,郑文焯以北人而长期淹留江南,雅爱吴中山水形胜,其性情“淡于名利,牢骚不偶”(俞樾《瘦碧洞序》);“姿格散朗,神思萧闲”(易顺鼎《瘦碧词序》)。他的钦羡山果、野花,甘于长在烟峦画中,正是他人格精神的自然流露。
在“清末四家”词人中,郑文焯称得上最精音律的一位。小词音节泠泠,句妍韵美,且一字不闲,意多味厚,诚为不易。陈锐评其词曰:“郑叔问词,剥肤存液,如经冬老树,时一着花,其人品亦与白石为近。”(《裛碧斋词话》)“经冬老树”云云,语甚恺切。味此小令,概见郑词之淡远劲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