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西汉辞赋家枚乘写给吴王刘濞的一封信,写在吴王叛乱之前。出自《汉书·枚乘传》,萧统将其收录于《文选·卷三十九》。在这封信中他指出武王的所作所为十分危险,并说明要想没有危险,就不要做冒险的事,最后指出做事从开始就小心谨慎,自然没有危险。
作者在对吴王的个人野心劝告的同时,还启发人们做事要防微杜渐,随时警惕,不要妄意孤行。全文多用隐语、比喻,反复说明。表现手法别开生面,很有特点。
全文分三层意思。首先指出吴王刘濞的所作所为非常危险,如“以一缕之任,系千钩之重”,其次说明要想没有危险,就不要做冒险的事,并暗中指出吴王图谋反叛的行为是掩盖不了的,“欲人勿知,奠若勿为”,最后说明要防微杜渐,要把祸患消灭于未形成之前,暗中劝吴王及早打消反叛的图谋。文章揭露的是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是对统治阶级内部个人野心家的劝告,但就做事要防微杜渐,不要一意孤行这一点来说,对我们是不无启发意义的。
此时刘濞虽已蓄意谋反,但还没有完全暴露,不好明明白白指出他反叛的阴谋,所以全文多用隐语,只在开头和结尾处略见劝告之意,中间全用比喻,反复说明利害,意在促使对方猛醒。枚乘虽然没有贾谊、晁错那样的方略和志向,但还是以披肝沥胆的言辞,积极写下《上书谏吴王》,规劝对方不要起兵,表现出对国事的关心,写得很有感情,颇有特色。全篇比喻层见叠出,行文委婉含蓄,叙事说理详明,是颇富文采的散文。
这首词是为友人写的伤离之作,抒写作者对歌伶乐伎及其所代表的那个社会阶层不幸女性们的深切同情。全词上片写欢情,下片写离恨,中间用“又还”句过渡,铺排得体,结构紧密,笔淡而情浓,是篇较有特色的作品。
“翠绡心事,红楼欢宴,深夜沉沉无暑”是说在初秋日,天凉暑退,夜色沉沉。在她的小楼中,在七夕的宴席上,她偷偷地赠给他一条碧色的丝巾,表述她内心的情意。依内容次序,三句应当逆读,词中这样安排,即使句子顿挫有味,亦能突出“翠绡”一语。翠绡是疏而轻软的碧绿色的丝巾,古代女子多以馈赠情人。翠绡传情,故夜宴亦倍添欢乐,天气也仿佛格外清爽。总之,那天晚上他沉浸在欢乐与幸福之中,一切都完整地、甜蜜地保留在他心上。“欢宴”二字,写场面、气氛,烘托出恋人,当时的欢乐与幸福。“欢宴”与“翠绡”句对照,说明:她在“欢宴”的大庭广众之中偷偷赠物传情,她爱得是那样深,那样急切,简直有点忘乎所以。这一句寥寥数字勾勒出情事的美好:节日、时间、地点、天气到人物,无不美好,让人难以忘怀。
“竹边荷外再相逢”句则是说这是暗通情愫之后的一次幽会,地点在荷塘附近的丛竹旁边。前者席上初逢,只能借物传情,这回则可以尽情地互诉衷曲了。但是,作者的笔峰一转,传达的情意变了。如果说前一句是美好的幸福,这一句则是美好的惆怅,因为在苦苦盼望之后的相会是那么匆匆逝去,就像“碧云飞去”一样,不能不令人无奈、愁苦。这两句对往昔的回忆,自然引出下片的千缕闲愁,万种情思。
“锦笺”二句,睹物怀人,叹惋无尽。锦笺,精致华美的信纸,是她捎来的信笺。珠,珍珠镶嵌的首饰,是“再相逢”时的赠物。二句写欢聚已逝只能面对她情意绵绵的信和尚带余香的赠物空自追念,低回不已。一“尚”、一“未”,写记忆犹新,前情在目,上承情事,下启愁怀。锦笺墨迹未干,珠饰还散发着她的香气,而往事浮云,旧情难续。万种愁怀,由“空惹”一句道出。说“空惹”,或许是由于信物尚存,难成眷属;或许是由于旧情未泯,人已杳然。总之,这在封建社会是常见的爱情的悲剧。悲剧已成,“锦笺”“珠香”,于事无补:“闲愁千缕”,也是自寻烦恼罢了。但是,惹出“闲愁千缕”的,不仅是她的所赠,还有七夕这个敏感的夜晚以及跟它有关的神话传说。
韩鄂《岁华记丽》卷三引《风俗通》:“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古人七夕词,无不提到牛郎织女,感慨他们一年才一见的刻骨相思,但秦观却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有新意也有深意。赵以夫此词也是更进一步地写,认为自已和情人还不如牛郎织女,他们尚能一年一见,而自己和情人的再见却杳杳无期。
总之,上片写欢情,下片写离恨,中间用“又还”句过渡,铺排得体,结构紧密。上下互相映衬,中心十分突出。全词笔淡而情浓,是篇较有特色的作品。
这首诗写作者午睡初起,没精打采,当看到追捉柳絮的儿童时,童心复萌,便不期然地沉浸其中了。
芭蕉分绿,柳花戏舞,诗人情怀也同有、景物一样清新闲适,童趣横生。儿童捉柳花,柳花似也有了无限童心,在风中与孩童们捉迷藏。不时有笑声漾起,诗人该是从睡梦中被它叫醒的。首二句点明初夏季节,后二句表明夏日昼长,百无聊赖之意。
这首诗选用了梅子、芭蕉、柳花等物象来表现初夏这一时令特点。诗人闲居乡村,初夏午睡后,悠闲地看着儿童扑捉戏玩空中飘飞的柳絮,心情舒畅。诗中用“软”字,表现出他的闲散的意态;“分”字也很传神,意蕴深厚而不粘滞;尤其是“闲”字,不仅淋漓尽致地把诗人心中那份恬静闲适和对乡村生活的喜爱之情表现出来,而且非常巧妙地呼应了诗题。
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这是一首咏物诗,咏物中尤多寄托,具有浓郁的象征性。句句写的是蝉的形体、习性和声音,而句句又暗示着诗人高洁清远的品行志趣,物我互释,咏物的深层意义是咏人。诗的关键是把握住了蝉的某些别有意味的具体特征,从中找到了艺术上的契合点。
首句“垂緌饮清露”,“緌”是古人结在颔下的帽带下垂部分,蝉的头部有伸出的触须,形状好像下垂的冠缨,故说“垂緌”。古人认为蝉生性高洁,栖高饮露,故说“饮清露”。这一句表面上是写蝉的形状与食性,实际上处处含比兴象征。“垂緌”暗示显宦身份(古代常以“冠缨”指代贵宦)。这显贵的身份地位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和“清”有矛盾甚至不相容的,但在作者笔下,却把它们统一在“垂緌饮清露”的形象中了。这“贵”与“清”的统一,正是为三四两句的“清”无须藉“贵”作反铺垫,笔意颇为巧妙。
次句“流响出疏桐”写蝉声之远传。梧桐是高树,着一“疏”字,更见其枝干的高挺清拔,且与末句“秋风”相应。“流响”状蝉声的长鸣不已,悦耳动听,着一“出”字,把蝉声传送的意态形象化了,仿佛使人感受到蝉声的响度与力度。这一句虽只写声,但读者从中却可想见人格化了的蝉那种清华隽朗的高标逸韵。有了这一句对蝉声远传的生动描写,三四两句的发挥才字字有根。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是全篇比兴寄托的点睛之笔。它是在上两句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诗的议论。蝉声远传,一般人往往以为是藉助于秋风的传送,诗人却别有会心,强调这是由于“居高”而自能致远。这种独特的感受蕴含一个真理:立身品格高洁的人,并不需要某种外在的凭藉(例如权势地位、有力者的帮助),自能声名远播,正像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说的那样,“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里所突出强调的是人格的美,人格的力量。两句中的“自”字、“非”字,一正一反,相互呼应,表达出对人的内在品格的热情赞美和高度自信,表现出一种雍容不迫的风度气韵。唐太宗曾经屡次称赏虞世南的“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诗人笔下的人格化的“蝉”,可能带有自况的意味吧。沈德潜说:“咏蝉者每咏其声,此独尊其品格。”(《唐诗别裁》)这确是一语破的之论。
清施补华《岘佣说诗正像曹丕在》云:“三百篇比兴为多,唐人犹得此意。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端不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比兴不同如此。”这三首诗都是唐代托咏蝉以寄意的名作,由于作者地位、遭际、气质的不同,虽同样工于比兴寄托,却呈现出殊异的面貌,构成富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本诗与骆宾王的《在狱咏蝉》,李商隐的《蝉》成为唐代文坛“咏蝉”诗的三绝。
实际上,咏蝉这首诗包含着诗人虞世南的夫子自道。他作为唐贞观年间画像悬挂在凌烟阁的二十四勋臣之一,名声在于博学多能,高洁耿介,与唐太宗谈论历代帝王为政得失,能够直言善谏,为贞观之治作出独特贡献。为此,唐太宗称他有“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并赞叹:“群臣皆如虞世南,天下何忧不理!”从他不是以鲲鹏鹰虎,而是以一只不甚起眼的蝉来自况,也可见其老成谨慎,以及有自知之明。